第三都市
网友【小梦】 2007-04-06 02:36:42 分享在【精美灌水版块】版块    27    1
第三都市



我们的城市是一个怎么样的城市——庞大的躯干、奔腾的血液、退化了的四肢;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城市是一个怎么样的城市,我们有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世界?
我们的世界就象是头脑简单的生命,他的身体被浓液和毒汁涨得出奇的肿大,他却还在自我陶醉:“看,我多么剽悍!”我们的世界是这样子,那我们的宇宙呢?
我们伤感地看到宇宙是一个多病的瘦弱的巨人,哭号着用带刺的木棍抽打自己的下体,以滋生出许多流着浓的染满梅毒的世界。
我们就这样生活着,如同我们体内的细胞那样,时时刻刻都在消亡,也时时刻刻都在生养……当我们优雅地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碾死一只蚂蚁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只长着毒疮的巨手正狞笑着当头压下来?
……

第一部 人狐

榆树馆三十三号是一座五六十年代的小楼。两层,砖青得有些发黑,门前没有院子,孤零零地躺在路边,懒懒的。
辛盘抚摸了一下墙上的苔藓,腻腻的凉意在手里滑来滑去,激得他生出一些伤感来。一只灰色的鸽子摇头摆脑地打量着他,他挥了下手,鸽子白了他一眼,遁去。
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消瘦、肤白、略有谢顶。
“你好,是胡先生吗?”辛盘问。
“是。”男人在打量辛盘。
“我是辛盘,上午给您挂过电话。”这个男人给辛盘不太好相处的感觉。
“噢!要租房的那个。”男人笑:“你好。”
出租的屋子是二楼的一间,窗户朝西。当夕阳的暖光洒在他肩上的那一瞬间,辛盘就决定把它租下来,所以在价钱方面双方都很痛快。

“我是一个随和的人。”这是他的房东胡宪在他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也就是辛盘受聘于“福文祥”公司任企划部经理的第一个星期天,他搬进了榆树馆三十三号。

胡宪的确是个随和的人,他鳏居、喜好烟酒、性格有些内向但脾气很好。
胡宪号称作家,写一些情节媚俗的小说和编造报告文学,生活并不宽裕。
胡宪的作品内容乱七八糟,只在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上刊登。这些杂志一般出现在火车站的小书摊上或者被肢解出现在厕所的坐便器周围。
当然或许会有人爱看这类杂志。
结交这种职业的房东辛盘觉得很无奈。
多年的闯荡,辛盘学得很世故了。
他学会从职业上选择交往的人,这个习惯使他社交的很经济。他不遗余力地使它的社交环境去芜存青,所以这个社交圈子总能够给他的事业带来或多或少的方便。但这个社交圈子却不能给他寂寞的生活带来什么内容。
即使是这样,辛盘也不愿意多和胡宪这样的人交往,因为在他看来,胡宪这类人是属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那种闲人。这种人他见多了,初入社会的时候,他经常奇怪:为什么在北京有那么多精力旺盛的男人整天游手好闲地在胡同里三五扎堆地晒太阳而不去做事——他们并不富裕。后来他渐渐明白,其实他们的确是无事可做或者是因为长期甚至是几代的无事可做而演变成他们根本不想做任何事。
交往很花费时间和精力,而且他很难想象交往这些人自己会有什么收益。

窗开着,辛盘半靠在床上看着星光灿烂的深蓝色的天空。他吸了一口烟再喷出去,那淡青色的异香的烟一阵翻腾,悠悠地化开来散开去。
“北京才是祖国最伟大的地方。”辛盘很小的时候,爸爸对他说:“不要学我打猎,要学文化。”回想起父亲的眼睛,辛盘读到的是一种孤独,是独自走在无边的黄土中的那种孤独。
他对父亲说:“我要去北京。”
北京的高楼挺拔气派,城市的道路坚硬宽广。当嗅觉感受到香水的刺激而不是泥土的沉重;听觉感受到闹市的嘈杂而不是家犬的憨叫,他又读到了一种孤独,是在川流不息的人海中迷路的那种孤独。
每次看着深蓝色的天空中星光闪耀,那种孤独并不是如诗人所说的那么美丽,而是一种时时袭上心头的酸痛和四肢瘫软的疲惫。
在北京,辛盘无亲无友。
他的社交圈子里每一个人都似乎坚守以经济利益来衡量交际可行性的原则,交际是你来我往相互提供利益机会。他们不会相互渗透太深,因为将自己显露的太多会很容易被别人有机可乘。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电话或寻呼机号码,他们之间的交往是不同主题的倾力表演而已。
辛盘来自一个经济落后的地区,大学毕业本分配回原籍,因为他的学科在那个地方根本无所作用,所以他没有服从分配,只身一人闯荡北京城。
闯荡北京好辛苦,好些经历他连回想都不愿意。
但生活总是越来越好,至少现在有了一个不错收入的工作,能让他花的起一般市民一个月的收入的钱来交纳住房的月租。虽然他有点心痛,但他实在不愿意再在原先那个聚集着农民工和小生意人的平房区住下去。
他把住房的好坏定义成自己事业成功与否的衡量工具。总有一天,他会通过自己的比本市人多的多的努力购买自己的房产,成为一个值得骄傲的移民,并为后代创造比自己小时侯幸福得多的生活空间。
虽然他很累。在累的时候,他总会想起父亲,那个曾经威镇四方的勇者。他不敢奢望赖躺在父亲怀里享受臂膀的温暖,因为父亲一定会将他推起来。
“男人要靠自己立起来!”他牢记父亲这句话。

胡宪爱喝清咖啡,辛盘喝咖啡也不加糖。这一点相同的爱好,促使他们总有时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放松四肢聊上一会儿。
为了打发睡意来临前那一阵子无聊,辛盘向胡宪借了些作品用来阅读和偷偷地肆意批驳。归还前他总是用牛皮纸包上书皮用小楷工工整整地抄上书名。这一刻意的礼貌只是自己在生存环境中培养的能给别人留下较好印象的习惯,然而却让胡宪感动不已,主动将他一本正在创作的小说的手稿借给他看。
有胜于无,辛盘在睡前看书的习惯早已形成了一种病态的反应。书就象带领他进入休息的引子或者是他放松自己的凭借物,如果没有文字在眼前流动他就会失眠。
无论什么内容,只要有文字有情节,能一段时间让自己被吸引过去。
也许生活让他的神经绷的太紧,以至于无法自己去将它调松。也或许这是逃避疲惫的唯一法门?
大概所有孤身在异地拼搏的人都是这样。
买书的经济压力是很大的,借书就简单得多。
就这样,辛盘成了胡宪最忠实和前卫的读者。

有的人对待夜晚的寂寞的方法是喝酒,有的人则去寻欢。而辛盘只喜欢懒懒地躺在床上,点一支烟,翻看几页小说,不管内容有多糟糕。
辛盘认为这是个好方法。
喝酒会喝醉,喝醉了会吐,头会象撕裂了似的疼;寻欢会伤身,早上起来身体酸痛四肢发软。
辛盘只愿意让自己的思想暂时放荡,随书本中的情节扩散开去或强行吸引过去。虽然醒来时一样面对的还是寂寞。

“……他从后面追上去,脚步轻而急。那女子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也加快了脚步。可是他更快,冲上去。那女人还未叫出声来便被他卡住了脖子。‘呵……呵……’那女子喉咙发出嘶哑的声音,挣扎着。‘扑——’刀子从右腰部成45度角刺上去。女子象一只被割断了脖子的母鸡一般徒劳地上下伸弹了几下便软了下去。他松开手,女子低哼一声到下去,在地上不停地抽搐。他咀嚼着那一声短促的垂死的呻吟,无比兴奋。他弯下腰去,将女子翻过来棉对自己,在脖子上补了一刀,女子便不动弹了,只有血……”

他其实不喜欢看这类书,倒不是觉得题材庸俗,而是潜意识里有一种反感。他厌恶血,或者说是厌恶血带给他内心深处对荒原的思念和回忆。
胡宪是书坛老江湖,他将杀人的过程写得象细致入微的操作手册,拿鲜血淋淋来补充情节的空洞,来刺激人的大脑,确是有一定的心理学造诣。
所以他的文章没有一个正经的刊物愿意刊登。
父亲是狩猎界的老江湖。
“野兽的毛皮要完整,有枪眼就不值钱了。开枪的时候一定要找好角度,子弹从一只眼睛进去一只眼睛出来。一枪毙命又不伤皮毛……”辛盘经常会在脑边飘出这些遥远的记忆。
国庆节前夜,别人都聚在一起热闹,而他却躲在床上看血淋淋的三流小说,青春真是无怨无悔。辛盘嘴角返出一丝奇怪的笑意,继续往下看。

辛盘恍惚间一脚踏入了一个黑暗的空巷,巷子很长、很黑,又似乎很熟悉。
他拐入左边一条支路——他记得着条路一直通到大街上。走了一会儿,却见一堵墙挡住了去路。难道走错了?他顺原路返回,可是走了很长很长,眼前却又有一堵墙挡住。他顿了顿,回头走了几步,从右边一条岔路走,没几步又有一堵高墙挡在前面。他记起小时侯父亲讲的鬼打墙的故事,顿时害怕起来。
身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尖利而嘶哑。辛盘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四壁在灯光下安详如旧,才知道那是一梦。
他感觉周身汗湿一片,看了看表,一点多了。赶紧脱了衣裤平躺下来,腰背一阵酸痛,他绷着劲慢慢放松,酸痛才逐渐消去。他用被子盖过头,却睡不着,心跳声顺着床通过枕头传来耳朵里很有节奏地响。
“登、登、登、登”他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踏上楼来,虽轻但在静夜中很清晰。辛盘感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许多,无端地生出许多恐惧。
脚步声到了隔壁停了下来,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喀嚓”关门,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辛盘摒住呼吸,仔细去听,除了自己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便没了什么兴趣,顾自蒙头睡觉。

辛盘早上起来很晚,洗漱完毕,懒洋洋地往客厅沙发上一坐,抄起一张报纸毫无目的地看。
门开,胡宪拎着大包小包的鱼肉鲜菜冲进来,见辛盘,很热情地打招呼。
“今天请客?”辛盘问。
“请房客。”胡宪显得兴奋,眼睛却有些肿,大概是睡眠不足的缘故。
“又有人租房?”
“不,没人要租,就你一个。”胡宪笑容灿烂,“今天我请你。”见辛盘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又补了一句:“今天大小也是个节日。”说罢拎着东西走进厨房。
辛盘感受到这样的热情,倒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赶紧溜出去买了两瓶“孔府”回来。
中午,榆树馆三十三号过了一个真正属于单身汉的国庆节。
酒是香醇的“孔府家酒”、烟是美中国生产的最有劲的“万宝路”、鱼是外焦里嫩嘴还一张一合的十八鳞鲤鱼、肉是肥瘦搭配相得益彰片得厚薄均匀的五花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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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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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画家有些紧张:“我的情况是不是不好?”
博士笑:“你壮得象头公牛,可惜生理机能失调,”他捶了一下画家的肩,画家老是以公牛自诩:“所以需要调养,到时候我会给你解禁。”
画家放心下来:“是不是过了今晚禁令才生效?”
“立刻生效。”博士故意板下脸来。
“得,便宜你了。”画家对不为做出凶狠的表情:“又让你溜了。”
“放心,”不为轻拍他的肩:“素食好不好吃主要看怎么做。”

晚饭时画家兴致高涨,脸色也开始红润。饭饱,画家叫了出租车回家,不为和博士一道步行回去。
“你得尽快想办法。”不为恳切地说。
“关键在尽快找到病因。”博士点了一根烟。
“我们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受过生病的困扰,因为有你。在我们眼里没有什么你病是你不能摆平的,所以我们依赖你到了不能自理的境地了。”不为的鼻头有些酸痛,他强忍一泡眼泪:“拜托你了。”
“好。”博士紧紧握住他的肩。

“脸色那么不好,是不是病了?”莫兰关心:“现在闹流感,你得小心一点。”
莫兰是漂亮的也是温柔的。一个女人如果拥有这两点,她通常会是个寂寞的女人。这个道理并非会有人懂,可是不为懂。
“画家不太妙,”他说:“可能染了一种绝症。”
“小平?”莫兰吃惊:“你那位公牛兄弟?”
“是,他老说自己是公牛,”不为擦擦鼻子:“可他现在真是不太妙。”
“他得的是什么病?”
“紫晕。”
“紫晕是什么东西?”
“说不清。”

紫晕是什么东西,是一种神秘的神经性疾病,没有人知道病因更没有人可治疗它,因为全世界只有两本失败的病历。博士一遍又一遍地查看脑波录象,面无表情,进入一种因极度紧张而引起的放松状态,思维繁杂而紊乱。

画家很无聊地靠在床上,闭上眼睛,体会一种难以名状的寂寞,这种寂寞如同一种叫“竹叶青”的酒,入口淡雅平和而后劲十足。这种寂寞就象一个美丽却又薄情的女人,让你品尝一丝快意后却飘然而去。
画家喜欢这种寂寞,他喜欢这种时常令自己的心脏有丝丝微痛的感觉,喜欢在闭上双眼后脑海中变换莫测的空间和嘈杂而韵味的异响。
他会从这种寂寞中找到一种思考的答案、抓住一些瞬间即逝的灵感、体会到一些似有似无的真谛,这难道就是艺术深邃而通灵的原因?
他给自己点了一根“三五”香烟,品尝性地吸了一口,入口柔顺圆润、吸入肺中直冲到头,令脑袋微晕,很舒服。他将嘴张开缓缓地呼气,让过滤了的烟再从胸腔中慢慢飘出来。
香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很多人明明知道吸食它的结局通常很不妙,但却喜欢无止尽地品尝;明明知道吸食越多危害就越深,却偏偏越发离不开它。
就好象爱情,明明知道它的结局往往是痛,但很多人愿意并渴望去品尝;明明知道爱得越深痛就越重,却偏偏越陷越深。
爱情就象圆明园的八卦阵:站在高处看,入口和出口很清楚、很明白,而真正走进去,却绕来绕去费尽心思找不到路。
晓晴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她的深爱带给她的却是一个痛苦的错误。她并没有因深爱而换来那个男人的一丝呵护,相反,她的温柔与宽容使那个男人更加肆无忌惮地寻花问柳。
画家可怜这个女人,每当看见她那双幽怨而茫然的眼睛,他的心脏就会有阵阵地痛。这是一种爱,他深知。这是一种无法自拔地,纯感性地爱,一种或许根本不会有结局的爱。
“我这辈子都是错。”晓晴说。
画家将烟掐灭,索性关了灯。脱得赤条条地往被窝里一钻,想睡个好觉。

寂静中他听见一些奇异的响声,似音乐而不是音乐,仿佛很远又似乎近得就在脑里。声音很单纯,却好象包含了自然界所有的声音,飘飘渺渺“金金”地响。他的听觉便顺着那声音找,发觉就在屋门不远处,他扭过头去。
黑暗里他视觉却很清晰。就在离门不远处有一丝烟雾悠悠升起。
那烟雾越来越浓,一种惨烈的红紫色,神秘而纯洁。它慢慢变得冲动,在半空中翻腾变换出各种形状,舞若仙子。红紫色越来越浓渐渐扩散到整个空间,这屋子就象罩上了一层红紫色的薄纱,朦胧而美丽。
透过薄纱,门慢慢打开,隐约一个女人如仙子飘然进来,步履缓慢轻盈。渐渐看得清楚,是晓晴。
她是赤裸的,如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般一丝不挂。她从紫雾中走近来,静静地注视他,裸体美丽而神圣,仿佛白玉的雕像,在微亮中光洁如丝。
画家惊诧于事件的突然,感动于肌体的美丽,他就象在圣像前的教徒一样激动而平静。他盘坐在床上,感觉不到一丝寒冷,虔诚地看。
那红紫色的烟雾忽地浓,而且翻滚得剧烈,瞬时间又笼罩了一切,那玉雕的躯体便立刻隐去,消失的无影无踪。烟雾中,几个面部没有五官的小人蛇一般地舞动,神秘得妖异。
他下得床来,冲进烟雾里,却除了那几个总象是遥远的妖舞的小人之外看不见一切东西,眼前红蒙蒙一片。他用手去拨,却驱不走那浓的雾;他四处急走,空间却仿佛无涯;他叫喊,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终于,他在浓的雾和异的响里颓然坐倒,精疲力劲。
紫色便慢慢散去,最终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他发现自己仍赤条条坐在床上,四肢酸软,没有一丝力气,身一偏便倒下去,来不及思想就进入了睡眠状态。

人的一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没有爱和被爱,爱情的悲哀莫过于人们根本无法认识爱情、理解爱情、拥有爱情。人类的思想太过于复杂,复杂得不相信任何单纯的东西。
爱情是单纯的,单纯得就象羊爱吃青草那样。然而,世界上有哪个爱情是单纯的?
女人为自己得不到爱情而痛苦哀怨,在自哀自怜中幻想着英俊、年轻、富有、高贵、大方、坚强、温柔、专一的情人手持利斧披荆斩棘跪到在她的脚下。
所以这只是幻想,只是梦。所以她们会痛苦、失落。因为她们的爱情有太多的条件,条件多了,爱便不是爱;条件多了,考虑就多了思想就多了,所以很多东西却看不见了。
男人为自己得不到爱情而痛苦放纵,同样,他们也有太多的条件。
其实,爱情就象清清淡淡的水,平静而缓缓地流,可是大多数人喜欢给它加苏打、加香精、加糖、加咖啡因,做成可乐来喝,而且喝得很过瘾很刺激,于是喝完了仍是渴,喝多了还会胖。
其实真正解渴的只是水,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可是当一杯可乐和一杯水放在一起,你会选择谁?
其实真正的爱情是简单的,这个道理谁都懂,可爱情中为什么有那么多交换呢?
这就是人的悲哀。

莫兰和不为拥着瘫软在床上,剧烈而投入地造爱令他们幸福地疲劳。他们谁都不愿动一下,任自己的身体与对方贴在一起,汗津津地温暖而咸。
对情人来说,双人床毫无必要。
“你看,老咪坐在那里盯着我们。”莫兰轻声说,声音轻得就象在细细吐气,吹得不为的耳朵痒痒的。
老咪是莫兰养了十年的猫。
“它什么时候当太监的?”不为问。
“有一年它叫春,特烦,就作掉了。”
“那咱们是不是太刺激它了?”
“一只猫知道什么。”莫兰笑。
老咪瞪了他们一眼,哼了一声,高傲地将头一偏,走掉了。
一只猫知道什么?谁知道。

“情况如何?”不为问。
“老样子,周期性幻视幻听,但没有恶化。”博士摘下眼镜。
这段时间他回掉了所有的病人,专心投入画家的病情里,看得出他很疲惫。
“你太累了。”不为感动。
“一头狼盯着你的孩子,却无法打开门去救,这滋味太难受了。”
“别着急……”
“我不能不着急,我不知道二月份会怎样。”
不为看着他的眼睛,因睡眠不足而满是血丝的眼睛,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如果晚上没事,可以陪陪我。”博士冲他笑笑:“我们可以通过传感器监视画家,但愿他今晚睡得香。”
“不知为什么?”不为做一本正紧状。“我现在对窥探他人隐私到了一种欲罢不能的境界。”

“离开他。”画家道。
“不!”晓晴笑,这笑包含多少煎熬的忍耐。
“你还爱着他?”
“不。”
“那为什么?”
“不知道。”晓晴叹了口气:“我也说不清。”
晓晴的背影单薄怜人,在寒风中远去。
有许多事情看上去太简单不过了,然而当你投身进去,才会发现这种事情有多复杂,复杂得让你永远说不清楚。
画家发现自己如孩子般脆弱,他感觉到自己眼眶里饱含泪水,使他视线模糊。
模糊中有紫色的烟雾升起,由淡而浓。画家不再因此而恐慌,相反,他开始对紫雾中将要发生的未知的事情隐隐有一丝渴盼。然而与往常不同,那红紫色的烟雾翻腾了一会儿便悄悄散去。眼前还是人行道上灰蒙蒙的一切。他不禁有些失望,欲转身离去。
“你很难过吗?”他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这声音尖而且细,如同一只很小很小的麻雀在叫。
他顺着声音去找,看见花坛中间一棵灌木上一个瘦小的人如鸟一般蹲着。
“你是谁?”画家问。
“我是鬼。”鸟一样的人对他咧嘴一笑,牙齿如白玉:“你怕吗?”
“不怕。”画家说的是实话。
“你是个可爱的人,我喜欢你。”鬼说:“所以我专程来劝你,当然你未必听劝,可我还是要劝你。”
“劝我什么?”
“我要是你,就远离那个女人,虽然她是个好女人。”
“我不会的。”
“会不会是你的事。”鬼说:“我该走了。”
“你真的是鬼?”画家急问。
“以后你就知道了。”说完,鬼没了踪影,如瞬间蒸发。
画家的脑子里忽然丢失了所有思想,变得空空如也,他只能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一对恋人走了过去。
“这人好怪,先是叽里咕噜地自言自语,又一下子不动弹了。”女的小声说。
“神经病吧?”男的更小声说。
“看打扮,象个搞艺术的,还挺帅的。”女的回过头又看了一眼。
“搞艺术的同神经病有什么区别。”男的不高兴。

“白天遇鬼?”不为转过脸来看博士:“看样子,画家病又重了。”
 0   2007-04-06 02:41:50  回复
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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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他站在顶楼的平台上,风吹得风衣下摆咧咧作响,他俯视寂静的城市,黎明将要来临。
他没有一丝留恋地往空中迈了一步,“阿——”他快感地呻吟。
辛盘的身子在空中翻了好几个跟头,那种失重的感觉着实让他刺激了一翻。他听见自己的身体接触地面时的一声闷响,感觉很痛。他抬起头来,却看见自己脸朝下趴在地上,身子扁扁的很难看。他拽了一下地上的他的衣袖,没拽动,自己却如氢气球般漂浮起来。
他悠悠上升,无法控制。
他看见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人走到他的身体的跟前,俯下身来,用一双修长而白皙的手温柔地去抚摸了两下,然后抬起头来看他,冲他安详地微笑,眼睛在夜光中闪烁着幽绿的光。
一阵风吹来,辛盘如烟一般散了开去。

第二部 紫晕

“您好,不为广告公司。”吴不为拿起电话职业性地道。
“不为,你赶紧来一趟。”博士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听起来很焦急。
“好。”不为挂上电话,同秘书打了个招呼,披上风衣出了公司。

“画家有点不妙。”博士说。
“画家?”不为还有些喘:“他出什么事了?”
“到屋里说。”
博士带不为进了办公室。“我先带你看一段录象。”博士打开计算机。
显示屏上先出现了一个有些脏乱的屋子。过了一会儿,屏幕有些模糊,有一些红紫色的烟雾从屏幕底部淡淡地飘出来,渐渐变得很浓。没多久,紫色的烟雾占满了全屏,浓浓地上下翻腾,覆盖了其它所有图象。音箱里传来一些奇怪的“金金”的声音,节奏很杂乱。过了一会儿,红紫色烟雾里显出很多人型的东西,虫一样蠕动。人型东西渐渐清晰,是一些脸上没有五官的小人,在以各种不可思议的角度扭动自己的身体,就象肉虫似的无骨,在这奇怪的没有节奏的“金金”声中怪异地舞。
图象大约持续了五分钟,屏幕忽然刷黑了,没了任何声像。
博士按了一下ESC退出了系统。
不为点上一根烟:“这些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画家参加艺术节的作品?”
博士对他的幽默没什么兴趣。“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他也点上一根烟,慢慢地吸了一口,眉头紧皱。
“一九三五年,在泰国一个叫阿迦玛的村庄发现了一桩奇怪的病例。患者是当地一位农民,有一天晚上作了一个梦,具体内容不详,醒来时他感到一阵阵头晕。当时没有在意,以为是睡眠不好引起的。但一个月过去了,他头晕得更加厉害,而且是周期性的,一天好几次,头晕时出现幻觉并失去意识。于是他去找医生,医生是个心地善良的英国人,随一位传教士到这个异国的偏僻村庄里来,一住十多年,并娶了当地一位妇女生了一个男孩。
这位医生是个知识渊博的医生,在精神病学上有很独特的造诣。他用催眠术使患者回忆在他头晕时的幻觉,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患者的幻觉千奇百怪,但每次幻觉出现的开始,都会先看到从眼前升起红紫色烟雾同时伴有幻听。
虽然这位医生是位杰出的医生,但对这个病症却束手无策。他对患者进行长期治疗,但根本没有收效。患者头晕的周期越来越频繁,幻视幻听越来越多。此人渐渐精神失常,最后在一次发病后自杀了。医生遗憾的同时,整理了这位患者在病发期所有的资料带着他的妻子和孩子回了英国,他求教许多当时英国的名医,都无法得出病因。医生为了寻找同样的患者来研究,又一次成了游方医生。但整整三十年都没有找到相同的病历,他只好再一次遗憾地回到英国。回去不久,他的儿子(那时已是个小有名气的建筑师)居然染上了这种病,同样经常头晕,有幻觉,并且幻觉都是在一阵越来越浓的红紫色烟雾中开始,医生在痛苦之余更加努力地寻找病因,以图治疗。可是,他儿子的命运和阿迦玛的那位农夫一样最终精神失常自杀身亡。在他儿子死去的第二个星期,医生也与世长辞了。他的一位同事将这两起病历整理出来,编进了他的《无法解释的病历》一书中,那位同事称这种病例为Purple Coma,我将它译为紫晕。在九零年去伦敦时我很偶然地翻阅了这本书,才知道这种病。当时我很感兴趣,作为一个精神病例抄了下来。我发现,两名患者患病时间都是圣诞节,死亡时间都是二月十四日。两名患者患病时间整整相隔三十年。”
“你的意思……”不为意识到了一些不祥。
“这巧合一定是有什么原因,”博士截下了他的话:“因为我发现了第三个病人,很痛心,这第三个病人竟是我们的好朋友。”
博士又点了一根烟,他是个有节制的人,只有在情绪很不稳定的时候他才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上个星期,画家来我这里。告诉我他时时感到头晕,并且在头晕的时候会失去知觉。听了他的叙述,我猛然想起“紫晕”病例,对他进行了催眠,让他回忆头晕后失去的那些知觉。那都是一些杂乱的奇怪的幻象,而且不出我所料,每一个幻象都出现在一团红紫色的烟雾里。经分析,他是第三个“紫晕”患者,患病时间是一九九五年圣诞节。”
博士的眼睛被烟熏了一下,刺激得流出好些泪来。他用手擦了擦眼睛,对不为说:“你刚才看的影象不是艺术作品,而是画家病发时的幻象记录。”
“在一次治疗时,我在画家的头皮下植入了一个传感器——这个传感器很小,肉眼无法看清,同类产品只有一些军政国家的安全部门和情报部门才有。”博士说。
“你知道,人的所见所闻都要通过神经输入大脑,这个传感器的作用就是拷贝患者的视听神经信息,并能够在五公里范围内实时传送信息到我的监护系统。监护系统再将其转换为影象播放文件。你刚才听见和看见的都是破译的画家的脑电波。”
“老天,太神奇了。”不为叫:“有那么先进的仪器,画家有救了。”
“很难说。”博士情绪很不好。“这只是一个监护系统,它没有丝毫的诊断治疗能力,换句话说,我现在除了可随时接收画家发病时的信息,其它方面和那个英国前辈一样束手无策。”
“那怎么办?”不为大为紧张,画家是他们最亲密的朋友。
“如果我们不尽快找到病因及时治疗,”博士道:“他很可能在明年二月……”
“丁冬”这时门铃响。
博士看了一下表,对不为说:“画家来了。”

“呦,卖假药的来了,少见啊。”画家见到不为显得很高兴。
“乌鸦嘴。”不为笑骂。画家欢乐的笑脸感染了他,让他也有了些笑容。
“假洋鬼子投的那点钱还没被糟践完哪?”画家又说。
“行了,阿平,”博士对画家说:“人家大忙人难得光临你就损他,呆会儿他一生气,咱俩的晚饭谁来管。”
“抱歉,抱歉。”画家拍了拍不为的肩:“吴老板肚大量大,千万别扔下我们自己去撮。”
画家比前些时候瘦了些,眼眶已有些凹陷,脸色也很苍白。他那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来的真诚的喜悦深深打动了不为,同时让他生出许多惋惜的痛苦。
他笑得有些难过:“阿平,你瘦了。”
“是啊,我最近身体不好,老头晕。”画家看来对自己也有些担忧,但显然他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
博士拍了他一下:“先治疗吧,阿平。”
画家凑到不为耳边,把声音压低但显然是能让博士听见的程度:“我告诉你,博士有窥淫癖,借给我治疗为由套取我的隐私满足他的变态心理。”
“老实过来吧!”博士一把揪住画家的衣领,把他拽过去:“你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
“吴老板,千万别溜啊,饭钱是小人情是大……”画家被拽着倒退着走。
不为笑着目送他,但他知道,这笑有多艰难。
画家和博士都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虽然不是兄弟,但他们之间的感情比兄弟更加深厚。他们一起偷邻居家的鸡,一起打架并一起被打,相互为对方出谋划策泡女朋友。这是天长地久的友情,这种友情化解他们的痛苦,消除他们的忧愁,支撑长大,帮助他们经历人生的尴尬,他们是一个等边三角形,相互依偎相互支撑。
然而,现在这三角形的一边那么瘦弱,那么憔悴,生死不卜。作为朋友的那种心情,旁人如何体会得到。
不为透过玻璃看见画家躺在治疗室的一张白色的单人床上,画家脑袋上接满了各种各样的线,他已经进入了催眠状态。他的睡态那么安详,如婴儿般无邪。不为心里一阵揪心的痛。
“吉人天像,会没事的。”他安慰自己。
博士轻手轻脚地走出治疗室,脸上是职业性的镇静:“现在我能做的就是这些,让他尽量松弛神经,得到最大的休息。”
他打开计算机,进入系统。屏幕上显示出一些杂乱的图象:“想看看他做的梦吗?”
“这不太好吧。”不为道。
“没办法,要找出病因,寻找睡眠后大脑的信息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屏幕的图象开始清晰,一个赤裸的女人在幸福地呻吟,一双瘦长的手在温柔地抚摸她的身体。
两人对视尴尬地笑,“怪不得他要骂你窥淫癖呢。”不为说。
博士摇摇头,从他眼睛里不为看见他的痛苦和焦急一点也不比自己弱。
“快看。”博士指着屏幕的右下角,声音有些抖。
不为看见一些淡紫色的烟雾升了起来,悠悠翻腾变换着千奇百怪的形状,愈来愈浓。
“它来了。”博士盯着屏幕,手摸索着从抽屉里取出记录本,正当他准备记录的时候,红紫色的烟雾忽然散了开去,就象被一阵大风吹开,霎时间无影无踪。
“他妈的。”博士骂了一句,扔下记录本。
这时,画家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梦噫,屏幕上又出现了一些交欢的镜头。
不为苦笑。
“他现在的意识力还很强,压制住了紫晕。”博士说:“他爱上了一个女人。”
“这不是很好吗?”不为问。
“不,这对治疗并没有多大的好处,相反,这会阻碍我工作的进程。”
不为不语,他知道,阻碍博士的工作进程意味着什么。
“该叫醒他了。”博士看了看表,关了计算机走进了治疗室。

“好舒服啊!”画家在不为面前伸了个懒腰:“你去试试,真正的睡眠。”
“阿平,”博士一脸严肃地说:“让你过一段时间清心寡欲的生活困难吗?”
画家想了片刻:“恐怕做不到。”他傻笑。
“做不到也得做。”博士很坚决:“从今天起你要基本吃素,少过性生活,你需要调节一下生理机能。”
 0   2007-04-06 02:41:20  回复
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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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严重的暴力倾向。”胡宪一动不动,仍然在微笑:“你打得到我吗?”
辛盘朝他脸上一拳挥过去,这一拳拿捏得很好,他满心希望听见一声鼻骨骨折的声音。
可是他的拳头落空了,惯性使他失去中心差一点跌倒。他稳住自己的同时用肘部横着一扫,仍然扫空了。这才发现屋里空空如也,胡宪已不知去向。
他听见楼下“乒”一声门响,他一定是逃跑了,辛盘未加思索,飞快奔下楼冲出门外。
胡宪已经没了踪影,他凭着强烈的第六感向西追踪。
路上人迹了了,他追了两条街仍不见胡宪的踪影,渐渐力不从心,终于慢下脚步靠在一个电线竿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他又找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只好放弃,疲倦地往回走。

他这才发现自己跑了有多远,当他看见夜光中那座小楼的时候,他已经累得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了。
大门竟关着,他不记得什么时候关的。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如果说,他在池塘边经历的那一幕是辛盘这辈子最恐怖的一幕,那么,现在的一幕恐怕是他这辈子最离奇的一幕。
他几乎怀疑自己的神经是否真的出了问题。使劲咬嘴唇,很疼,这说明现在他并不是处在不清醒的状态下。
他看见客厅餐桌支了起来,有六个男女围坐着打麻将。见到他都很吃惊。
“你找谁?”一个中年男人皱着眉头问,显然他对这个扰乱他们气氛的人很不满。
“我……”辛盘不知所措了,他四下看,客厅里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改变。“我是这家的房客。”他说。
“房客?”中年男人打量他,有些敌意:“我们哪来的房客。”
“我们又没有租过房,哪来的房客呀!”一个胖女人大声道。
“可是……”辛盘不知应该怎么说才好。“我是九月份搬来的,”他口干舌燥:“没错,九月份……房东叫胡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胡宪?我们家没有姓胡的人,你找错了。”中年男人站起身来,看情形他要直接驱逐了。
辛盘发现自己根本解释不清楚,因为他脑子里的确一团乱麻。他忽然想起手里的钥匙,便举了起来。“这钥匙!这房子的钥匙,不会错吧?”
中年男人拿过钥匙看了看:“怪了,你怎么会有这房子的钥匙?”说着拿去给胖女人看。胖女人接过来:“没错,是大门的钥匙,可我没另配过啊。”
“这就怪了。”中年男人的眉头更紧了。“你怎么会有这房子的钥匙?”他质问。
“这是房东给我的,”辛盘很急噪:“另一把是二楼南房的钥匙。”他大声,尽量吐字清楚:“我的确住在这里——榆树馆三十三号!我租了二楼的南房两个月了。”
“等等,”中年男人问:“榆树馆多少号?”
“三十三号!”!??
“三十三号?”男人显出惊讶的表情:“榆树馆的门牌就到我们这里打住了,这里是三十二号,听清楚了,三十二号!再过去就是‘东华巷’了,哪会有三十三号。”
“什么?没有三十三号?”辛盘更诧异:“我住了两个月,怎么会没有。”
“我们住了几十年了。”中年男人说,表情厌烦:“这里从来没有三十三号!”
辛盘还想说什么,却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也意识到,他根本无法与这家人讲清楚,也根本无法与自己解释清楚。所以他不再吭声,扭头出了门。
“神经病!”他听见身后骂了一句和一记很重的关门声。
“他妈的。”辛盘小声骂着。他退远去看,没错,就是这小楼——两层无院,这附近哪儿还有同样的建筑。他又凑到墙边上,抬头看门牌。当他看见“榆树馆三十二号”七个字的时候,心情就象看见了六七个烂水直流的鬼。

辛盘疲倦地在街上游荡,脑里乱七八糟。刚才他给莫兰家打了个电话,想去借宿一晚,可电话那端是个睡意朦胧很不耐烦的男声,他什么也没说就挂上了电话。后来,他找了两家旅馆,都客满了,倒是有家饭店,可身上的钱连最差的客房都住不起。
他成了真正无家可归的人,他开始诅咒上帝。
他当然不愿意向真的流浪汉那样在立交桥下过一夜,而且他现在的家当还不如流浪汉齐全。所以,尽管他已疲惫不堪,但仍支撑着往前走。希望能找到一家旅馆。
他现在唯一还异常兴奋的是大脑,今天晚上所发生的太多的奇事使他混乱,也使他处于一种病态的亢奋中。
他尽量放松自己,使大脑得以片刻的休息,然后开始细细地回忆搬到榆树馆三十三号后所有的遭遇。
就象一场光怪陆离的梦一样,住了两个多月的房子竟生生地不存在。难道两个多月他每晚都在虚无中度过?
那么这几起残忍的凶杀是否也根本是虚无的呢?这倒稍稍让他得到一些安慰。但偏偏亲眼目击了一起凶杀案、亲眼看见血的尸体,这难道会是虚无的吗?
若一切都是虚无,岂不是真的神经出了问题?辛盘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它在一阵一阵地痛,它太兴奋了,但它还不至于亢奋到有神经病吧。
他实在不能解释一切,干脆劝说自己相信是遭了鬼迷。胡宪,谐音就是狐仙,他的确是幻化人形的狐。难怪凶杀现场没有他的脚印而是两排狐爪的印记。这个想法一生倒忽觉得轻松了。这样一来,所有不能解释的都很简单地被解释了。他至少可以从迷惑中逃脱出来,给自己一个休息的机会。
鬼怪的传说都是人们为了给自己的大脑以解脱而产生的吗?
“以后有了孩子倒是有故事讲了。”他自嘲。

辛盘看见远远有两个巡警在走,他想起兜里还有把可被认为是凶器的刀。要是撞见了定会把他当危险分子带走。虽然这样倒有地方睡觉了,但万一那场凶杀案不是虚无的,那明天他就会是重大嫌疑犯。
前面有一侧胡同,他急走几步拐了进去。
他顺着胡同走,胡同很长又黑,走穿胡同是一片拆迁区,留下的断瓦残塬在夜光下惨淡凄凉。拆迁区后头是几座高层楼,灯都熄了,居民都早已入睡,没人理会这个无家可归的人。
辛盘找了个木头大梁坐下来,点了一跟烟。
他正专心地享受烟在肺里的翻腾的快感,忽然听见一阵高跟鞋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在寂静中清脆响亮。他本能地躲进暗处,掐灭了烟。
高跟鞋的声音很清脆,越来越近。一个女人的身形显现出来,那女人很年轻,打扮入时且妖艳。他可能就住在对面的高楼里。
这时,辛盘脑子里忽然产生出许多令他震惊的欲望,那是一种强奸的嗜血的欲望。这欲望生出一阵奇冷的寒意从脚心飞快地传到头顶,使他猛打了两个激凛。这欲望就象一个可怕的恶魔控制了他的大脑,竟使他无法抗拒。辛盘徒地恢复了精神,一种罪恶的兴奋逼得他的心脏跳个飞快。
他看到自己就象一只潜伏在暗处的野兽,待那女子走近,以一种无法形容的速度扑了出去。那女人没防备黑暗中会窜出这么一团东西来,吓得连叫喊都忘了,极度地受惊使她的思维离开了身体,她根本忘了逃跑、忘了抵抗,就象一只被绑在屠桌上的猪。直到辛盘的手触到了她的头,才一下子恢复了意识,张口大声尖叫。可是一出声,辛盘的手便已捂住了她的嘴,就势往右一扭,跟着左手狠狠地击在她太阳穴上。
女人倒在地上,昏厥中发出低沉的呻吟。这呻吟声令辛盘兴奋无比,身子激动得不住地抖。夜光中,他的眼睛如野兽般亮得妖异。
他就象野兽入食前那样舔着嘴唇,从衣兜里掏出刀来。
……
当鲜红而浓的血从喉管里流出来的时候,辛盘如从噩梦中惊醒般徒地一震。
夜的寒气从各个方向割着他的脸,从来没有过的寒冷。
他看着泥泞中的尸体,出奇地冷静。他的脑子好象打开了封存了很久的闸门,记忆奔腾而出,使他如阅读了悬念小说的结局那般释然。他完全意识到打开记忆之门后的恐怖。

九月三十日夜。为了寻找比阅读手稿更直接的快感,他偷偷从厨房里带出一把尖刀,也就是现在这把。先坐电车到鼓楼,然后凭直觉拐进了一条胡同并在胡同里等待机会。等了很久,一共走过三个人:一个老太太,两个喝多了的小伙子,他都觉得不符合条件。当他有些疲倦正打算打道回府的时候,猎物却终于出现了。他一边跟踪一边观察四周,确定没有其他人迹。他有些害怕,但止不住内心的那一层诱惑,直到那女子觉察到危险的一瞬间,他果断地卡住了她的脖子,他看着尖刀从女子腰部刺入时女子那张痛苦万分的脸,体会着一种从未体会过的快感。女人死后,他擦干净刀准备离去,却因极度的紧张而暂时减智,忘了来时的路。费了好大工夫才绕到街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到家后洗干净刀子并放回原处准备睡觉,这时,他听见胡宪回来的声音。正是凌晨一点。
十月二十五日晚,辛盘很偶然地从一个江湖人那里买了一瓶“五迷神水”,产生了又一次创意。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和一直以来久久品味的快感,再一次带上了那把刀。这一次,他选择更加随机的办法,先坐电车到终点,再在附近找了一路巴士到终点。下车后他花费了很大工夫了解地形,找到一条比较利于狩猎的胡同——“跃进”胡同,他埋伏在一棵大树的阴影里,如前一次那样等待机会,有所前一次不同的是,他心跳的加速已不再是因为害怕,而是激动和兴奋。等了约半个小时猎物便出现了,是个打扮轻佻的女人。环顾四周罕无人迹,他抓住这个时机将“五迷神水”倒在手巾上如猛兽般扑向猎物。这一次他干得很冷静,前后用了不过十五分钟,这个速度几乎使他完全没有被发现的可能。他看见血在汹涌,他不但重获那种无法比拟的快感,而且还由然而生一种近似狂妄的自豪。这一次,他从头到尾都作得很冷静,他在几个胡同里饶来饶去,约莫半个多小时才走到大街上。这时正值一家电影院晚场散场,他还悠闲地看了电影预告,然后混在人群中挤上巴士回家。回家后神经一放松便觉肚饿,用电炉煮面别断了保险丝,他开门想下去修正巧遇到胡宪夜归。
辛盘第三次杀人的杀人念头是因为小雨而生,他就象个手淫癖一样无时不刻地寻找适合的场地和状态。因为雨水对现场高度的破坏性激起了他再试的强烈欲望。于是在锣鼓胡同后面的池塘边上,他再一次品尝了极度的快感。
……

辛盘审视自己,强烈的厌恶感逼得他胃部痉挛。他俯下身去,呕吐出好些苦汁。他丢掉刀,无法再把沾满鲜血的双手插进衣兜。他直觉自己这片刻的清醒不会持续太久,一种毁灭的念头在脑中生起。他朝不远处那层高楼走去,脚步稳健而安详。
电梯已停,他步行上楼,他觉得自己步履轻盈如飞,十几层楼梯丝毫不喘。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那是在梦里,他奔驰在旷野之中,脚步象狐一样轻松美丽。
 0   2007-04-06 02:40:49  回复
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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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辛盘揣揣地从锅里捞出个鸡蛋,热热的很香。
他在锅台上敲了敲,剥开了蛋壳。
待他看清了蛋壳里的东西,他的胃里就象有人拿鞭子抽了一下,一阵翻江倒海,差一点呕吐出来。
——蛋壳里是一只还未完全孵化的小鸡,瘦大的脑袋软软地耷拉着,黑灰色的毛湿漉漉的,粘粘地在他手里。
“吃啊,很补的。”胡宪冲辛盘笑,笑容诡异而妖邪。就象坟地里的狐狸。
辛盘强忍住呕吐的感觉:“不,我实在不敢吃这个。”说完飞似的冲进卫生间。
他对着抽水马桶干呕,吐不出一点东西,胃里一阵一阵抽搐,眼泪哗哗地流。他一边喘息一边暗暗把所有最恶毒的骂人话都念了出来。
他听见厨房里一阵怪异的笑声和食肉动物吞食尸体的那种咀嚼声。

“喂?”辛盘抄起电话。
“您好,‘天成’房产信息公司。”
“我需要一居室楼房,三环以内。请查一下。”
“好的,稍等。”
下班后,辛盘由一位小姐领着看了一处房子。辛盘什么也没谈就交了定金将房租了下来。他的态度令小姐很是不解。
“星期天我就搬进来。”辛盘说。
辛盘照例在街上耗到很晚才搭末班车回家。
在门口他围着房子转了一圈,月光下这座小楼安详而神秘。“我需要离开这里,”他对着墙上的青砖细声细气地说:“彻底离开这里,我不是个坚强的人,我受不了了。”
他的确快受不了了,这个小楼里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控制着。以至于他的大脑被经常的诡异事件或简单事件激起的诡异思维和梦境强奸着,无时不刻处在一种被动的亢奋当中。使他本就紧绷的神经正在承受爆裂前夕的痛苦。
这时忽然下起了雨,他推开了门。
正好胡宪从楼梯上下来,他穿一件米灰色风衣,衣领竖着,看上去很兴奋:“回来了?”他打了个招呼,眼睛闪亮。
“呵,是。”辛盘不敢看他的眼睛,低头从他身边走过。
他听见胡宪走了出去,门“乒”一声响。
那么晚,他出去干什么?辛盘想:不会明早又发现一起凶杀案。
他在卫生间里,指着镜子里的自己:“听着,不要管他是什么东西,他去杀人或者跟娘们约会你都管不着。”他瞪大眼睛:“最主要的是我要彻底离开这里。”
镜子里自己的脸棱角分明,很俊俏。他自怜地用手抚摸它,感到麻酥酥的很舒服,他闭上眼,酥麻的感觉更加强烈,使他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于是他自律地停下手。
他上楼,楼道里的灯光昏暗而阴森。他看见隔壁的门虚掩着,显然胡宪走得匆忙,没有将门关紧。他被一种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虽然他心里一百次地告戒自己但他仍然推开了隔壁的门。
胡宪的屋子很干净,家具很简单却古色古香。墙上挂满了他的照片,看来他是个自恋的男人;办公桌在床边,这说明他喜欢坐在床上写作。
辛盘走到桌前,见桌上摊着一篇手稿,随手拿起来看。

“……锣鼓胡同很长,胡同的尽头横着一条土路,土路边上是一个鱼塘……”锣鼓胡同离这里不远,两三站路,辛盘去过那里。
“……他靠在离路几米远的一棵树下,点上一根烟使自己的神经放松。这时,他看见一个女人打着伞远远走过来。没有路灯,细雨中他看不清女人的脸,但看得出这是个很时髦的女人。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树下,盯着女人从他前面走过,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这声音激起他心中所有的欲望……”辛盘也随着紧张起来,就象不是在看一篇文字而是在看一个血淋淋的谋杀的现场。他呼吸急促,心跳得飞快。
“……他环顾四周,没有人踪。这样的天气,对于他的计划来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他算了算需要的时间并确定在时段内不会有第三者出现并进入在以他为中心方圆五十米内。他尾随上去,距离那女人十米距离。他越走越快。那女人没有发觉后头有人跟踪,因为他的脚步很轻,就象一只狐。他离女人越来越近步子也越来越轻,他计算着间距:四米、三米半、三米、两米,他忽地加速扑上去。女人听到了动静,刚一回头便被一条铁链勒住了脖子。他使劲将铁链绕了两圈,铁链紧紧勒住女人的脖子,女人在窒息中挣扎,一会儿便不动了。他将他平放在地上,从风衣的内兜里掏出了刀……”

辛盘忽然恐惧。“天啊,”他叫:“他是去杀人,他是去杀人。”他象一匹受惊的马冲出了胡宪的屋子。
“他肯定是去杀人。”他想。打开自己的房门,“他是凶手,没错,他一定是凶手。”他操了件风衣披上,“这个变态狂。”他冲下楼。
为了用来自卫,他从厨房里拿了一把片肉的尖头刀。他冲出门。
出门的一刹那,他似乎有点退缩,也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但终被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很快压制了回去。
他打了个车到锣鼓胡同,到胡同口司机便不愿意进去,走夜路的人总是很小心。
他跳下车钻进胡同。他一边走一边大口地喘气,义愤、激动、兴奋使得他呼吸急促。就好象小时侯跟随父亲猎狐时一样。
走到头就是那条土路,因为下雨变得很泥泞,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他也渐渐清醒起来。
“我这是干什么?”他问自己:“我是疯了还是凶杀小说看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胡宪是个瘦弱的人,他怎么可能去杀人!”他停下脚来:“回去吧,放松一下,再这样下去会变神经病的。”他沮丧地拍拍脑袋。
他正准备返回时忽然看见地上有两排奇怪的脚印,婴儿拳头大小的坑,积了水。
他熟悉这种脚印,小时侯父亲好几次指着这样的脚印对他说:“这是狐的脚印,很特殊,记住他的样子。”
城市里会有狐?他诧异,并凭着猎人儿子的天性追踪下去。
路是沿着池塘走的,在池塘的南面分了支,他看见脚印没有拐,一直向前,他跟上。
两边有墙,都是拆迁后留下的,残破不堪。他顺着脚印饶到墙后面。
这时他看到的情景让任何人见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细雨中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人站立着,手里拿着一把细长的尖刀,神情专注地欣赏着地上一具新死的女尸,就象一个疯狂的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作品或象一个熟练的屠夫看着刚被肢解的猪,兴奋而自豪。
辛盘又觉得胃里一阵抽搐,他的手因为恐惧变得冰凉而潮湿。他感觉自己在抖,浑身都在抖,脑子里一片空白,下体却被强烈的尿意冲得膀胱涨痛。
“胡宪!”他终于大喝一声,因为愤怒、兴奋和恐惧而声嘶力竭。
胡宪慢慢回过头来,并没有对辛盘的出现感到意外。就好象一个斗牛士刺死了牛后转过身对他的情人行注目礼,一丝甜蜜的笑容挂在他脸上。
他注视着辛盘,他的眼睛在夜光中闪亮,神情安详平静。
辛盘不顾一切冲上去。胡宪却如鬼魅般忽地不见了踪影,好象一下子从地面上蒸发了,一点踪迹也没有,原先他站立的地方只有一对细细的如婴儿拳头般大小的脚印。
那女人已经断了气,被切断的喉管里仍在流血,但已流得很慢。血被雨水冲开将身边的地染得红红的一片。
辛盘想到报警,但又不敢去,他害怕自己根本无法说清楚这件离奇的凶案而把自己折进去。
他悄悄退出来,心里充满了负疚感。
他走出锣鼓胡同,到马路上沿相反方向走,绕了一大圈到了另一条路上才叫了出租车。
他又推开榆树馆三十三号的房门。上楼的时候他喘得厉害,感觉身体很乏。
当他踏上最后一级楼梯,他看见隔壁的房门大开,屋里所有的灯都亮着。更让他意外的是胡宪披了一件睡衣安详地靠在躺椅上微笑着看着他。
他又感觉自己在发抖,但他还是进了胡宪的屋子。
“我劝你去自首。”他说。
“自首?”胡宪装作很诧异的样子:“自首什么?”
“到这个时候你还装什么呢?”辛盘感到自己的疲惫:“你杀了人,而且不止一次。你不自首,我也会告发你。”
“杀人?”胡宪笑:“老弟,你是不是有毛病,我干嘛杀人?”
“你何必再装。过不了多久,警察就会发现那具尸体。如果你不去自首,那我就去拨电话。”辛盘盯着胡宪的眼睛,不再害怕:“请警察到榆树馆三十三号来一趟,他们上楼之后,就会发现户主胡宪脱在门口的皮鞋上粘着很多泥。”
“他们会把泥样让一个人带回去化验。他们会搜查你的房子,很容易找到你那本很有价值的狗屁小说,很自然推断出你是凶手同时也找到了另几起案子的真凶。你每写一个情节就要去按情节杀一个人,满足你那种他妈的变态心理。他们会找到你的刀,马上把你抓起来。”
“很快,化验报告会出来,你鞋底的泥和那具尸体身边的泥土一模一样,而且还粘着死者的血。”辛盘一字一句地说得很慢、很有力:“你完蛋了,你作案根本算不上高明。”
“说完了吗?”胡宪一直在饶有兴趣地听,并没有因此而紧张,相反,他这种镇定倒让辛盘开始紧张。
“说完了。”他说。
“好。”胡宪点了一根烟吸了一口,慢慢吐了几个烟圈。“你现在就可以去打电话。”他说:“电话在什么地方,相信你不会忘记的。”
“你以为我不敢吗?”辛盘挑战。
“不、不不。”胡宪用一种嘲笑的神情看着他:“我一点儿也不否认你的勇气。”
“可是,等警察来到榆树馆三十三号,走上楼梯就会发现你脚底下粘着新鲜的泥,他们会把泥样让一个人带回去化验,同时他们看到了我的手稿。这时我也无法保你,只能向他们说出你的一切事情。”
“我?”辛盘大惊。
“对!”胡宪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我确实不能否认你的勇气,你太有勇气了。”
他把烟头狠狠地按在烟缸里:“你的勇气加上你一种变态的攻击欲使你变成一个可怕的人。”
“看了我的手稿,更加激发了你内心的欲望,你渴望去尝试手稿里的情节,所以你就做了一次尝试,而且做得很完美。这种刺激让你终身难忘,你就象一个吸毒成瘾的人那样渴望第二次、第三次尝试。我每写完一个情节,你都要借去看,熟悉情节好作为你杀人的参考。”
“放屁!”辛盘怒极反笑:“你居然反咬一口。”
“警察会判断是谁反咬一口,你为了脱罪来个恶人先告状,想拉我去替死。警察不是傻子,只要拿你的鞋子和现场的鞋印一对就知道是谁了。”
辛盘猛地想起那串狐迹,又恐惧又愤怒。“好好好好好。”他连说了五个好字向胡宪一步一步逼过去,眼睛里喷着火:“在把你扭到公安局之前,我要好好揍你一顿,把你揍个半死再让你挨枪子。”
 0   2007-04-06 02:4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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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 Lv0 创始功勋
他看见自己的身体无力地垂在那男孩的手上。他意识到自己已死,哀鸣一声跑走了。
他身体很轻,所以跑得象飞。身边的环境在高速下变成一道道闪烁掠过的光晕。
不知跑了多远,他又渴又累。前面有一条很宽的路,路的那头灯火灿烂。他鼓起劲,顺着灯火走去。
他来到一条胡同里,有三个男孩在路灯下玩一只肥肥的小狗。那小狗似乎闻见了什么,冲他跑过来,却根本看不见他,只是围着一团透明转着圈。他一动不动,盯着肥狗的脖子,准备找一个最好的角度,在一个最好的瞬间扑上去咬断它。
他恨狗,心里充满了血腥的欲望。
这时,一个高个子男孩跑过来,一脚踩在他身上,踩得它扁得如一滩屎,贴在男孩的脚底。高个子男孩抱起肥狗,朝另两个男孩跑过去,他才支撑起身子。
“让我抱一会儿。”一个瘦瘦的男孩从高个子男孩手上接过肥狗。“你玩不玩?”瘦男孩冲坐在阴影里的一个男孩叫。
他顺势看见那个缩在阴影里的男孩,悄悄靠拢去。这时,他看见那男孩冲他看了一眼。他不自主地用力一跳,便跳到男孩的身体里去了。
他看见心脏在跳,血液在流,便让自己顺着血液布满了那身体的全部。这时他发现自己成了那个男孩,他通过男孩的眼睛看到了身体外的一切。为了求证,他动了动胳膊,身体就照着做,这才相信自己找到了灵魂的寄所。
他和刚属于他的身体走到瘦男孩身边,抱过肥狗在怀里。他低下头冲肥狗狞笑,揪着肥狗的尾巴扔出去。肥狗跌落在地上,痛得大叫,他开心地笑。

辛盘醒转,却一时不能从梦境中很坚决地脱出来,耳边还似有似无地回荡着一直伴随整个梦境的一种古古怪怪、不能称之为音乐的音乐声。四下看,求证自己原来仍在屋子里,这才肯定经历的是一个记忆强烈的梦。
他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梦里,自己竟变成了那只小狐狸,为什么自己体会了小狐狸的所有感受——那么痛、那么累,还有毒毒的恨意。为什么这个本应该淡忘的记忆会以另一个主体的身份演绎了并那么完整地以梦的形式再出现。
那是梦吗?
他回味着梦中的感受,仿佛自己就是那只狐,好真切。而父亲身边的自己反而觉得遥远。
他看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用里面的理论解释了一下这个梦境的含义。虽牵强附会但终能自圆其说,或者是终于给了自己一个可以安心的说法——原来和小狐狸无关。
他庆幸自己能生为人。

午餐时间有一个小时,职员们可以在用餐后美美地放松一下以解除上午的疲惫。迎接下午的疲惫。工作很忙钱不好挣,所以每一个职员都很珍惜这一小时。
辛盘也不例外,但他不能与下属们一起闲聊,因为这一小小的官职会使他们聊得不自在。所以他一般都是打开电脑接收电视看。
现在是午间新闻时间,辛盘并无多大兴趣,只不过喜欢眼前有一些动来动去的影象来调剂神经。播音员不漂亮,而且一脸严肃。
“……十月二十六日凌晨,跃进胡同发现一名女尸……”辛盘瞪大了眼睛,他现在对死亡很感兴趣,这一点似乎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该死者系被麻醉物麻醉后用利器刺穿心脏导致大出血致死。公安部门正对此案件进行调查……”
辛盘不由不想起胡宪和他那篇手稿,昨晚阅读的内容本被那个主体颠倒的诡异的梦挤压得快要忘记了,不料竟在看这条新闻的同时又跳将出来而且记忆犹新。实际上被他说中了——手稿中的情节与这案情太相象了,或许胡宪真是有超人预感的人?
他脑子里飞快地盘算出一个方案,他将以作家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超人预感作为切入点炒做一翻,把胡宪包装成一个神秘的人——最好胡宪的出生年月和什么神秘事件发生的时间一致。
他将把胡宪写作时的状态渲染成作家本人处在休眠状态里被一种神秘力量所支配而强迫去写。
他将重新整理胡宪的所有作品,找找看还有什么文章内容与当时什么事件有重合。没有也没关系,这两个内容的巧合就足以将胡宪的作品从野鸡杂志的档次提升上来,专门出一本书……
他忽然想起那双野兽般幽亮的眼睛,从脚底冒上一股凉意一直冲到头顶,激得他浑身一抖。
今天凌晨发现尸体,那么很有可能是在昨天晚上被杀死的。
胡宪神秘的夜归难道又是和情人约会?
难道他与这件事有关系?
或者是……
做胡宪的经济人的念头和热情一下子淡去了。
“决不可能。”在一段时间的狂想后辛盘否定了自己的猜测,这种情节只会在老套的恐怖片里才有:“这只不过是另一个巧合。就算胡宪有超人预感,也不会可怕到夜行杀人的地步。”
“国庆前夜胡宪和情人约会……”?!/ @ * ?也有一起与他手稿情节相同的凶杀案!
辛盘努力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巧合。世上本来就有许多巧合,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两家偏偏是世仇。可在他潜意识里又阻挡不住地对胡宪产生了恐惧,尤其是那双妖异的眼睛又在他脑子里闪烁。
“怎么了?”
辛盘猛一惊,回过神来,见莫兰端着一杯茶站在跟前:“脸色那么难看,是不是不舒服?”
“哦,没什么,”辛盘冲她笑笑:“我在想一些事情。”
有种女人天生就有一种魅力,她或许毫无意识地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会叫男人感觉到温柔感觉到母性,令人温暖。莫兰就是那么一个女人。
辛盘微笑着看着莫兰,看她弯下腰将臀翘得高高的收拾抽屉里的文件,心里生出去抱、去抚摸、去亲热的念头,不过仅仅是念头而已。
他生存得很小心,绝不能或不愿任何人察觉自己的思想内容,高深莫测的形象至少能够很有力地保护自己。
“竟是别人的婆娘。”辛盘有些沮丧地告戒自己。
辛盘总是不能和女性从容地交往。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并参考很多有关书籍做过分析。
他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日常生活没有一点女性的气息。这个根源使他从小到大对女性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窘迫的感觉。
他对女性的概念是模糊的。和任何正常的男人一样,他经常会做一些内容暧昧的梦。但梦里的女性的躯体总是模模糊糊结构不清的一团。
他也想去和女性交往,可总是象在这方面有障碍似的无法从容地在女性面前体现自己。虽然他熟读各种辅导与异性交往的手册,背下数以百记的可以称之为幽默的小笑话。
他的确不善于和女性交往,或者是根本不讨女性喜欢。所以他渐渐很自然地和女性疏远了距离。他学会平淡地和自己生活周围的女性说话,做出一个不拘言笑的形象来——迫不得已。
其实他爱所有的女性,在他眼力,任何一个女性都有她美丽诱人的地方。他渴望她们的爱来滋润他、抚慰他;他想去拥抱、占有、融化她们,用他的爱心、用他无微不至的呵护。

到回家时,辛盘很疲倦。一整天脑子被那件凶杀案和颠倒了主体的梦境交替重叠搞得乱七八糟的,以至终于编织成错综复杂的一团模糊硬生生挤到大脑的一个角落里。他头疼欲裂。
进门时,胡宪正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纸,见他进来,很温和地笑。辛盘本能地生出好些恐惧——虽然他告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但仍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冲胡宪一笑,却笑的僵硬。
“我又写出一些故事,看吗?”胡宪很诚恳地问。
辛盘看着他的眼睛,细长而大,眼角微微上翘倒是很好看。“哦,不了不了,现在很忙,晚上还得看一些材料。”
胡宪有些失望。辛盘却顾不上那么多,匆忙逃离开他。回去屋里把包随手一丢,软软地躺倒在床上。
他感到头很疼,用手使劲揉搓太阳穴,疼痛才慢慢缓下来。他点了一跟烟,对着天花板狠狠地喷了一口。
他什么都没想,又似乎什么都在想,脑子里“嗡嗡”地鸣,眼前一片迷糊。忽然,他感觉眼皮象被什么东西一拽闭了下来,怎么努力也无法睁开。眼前顿黑,但却又能在黑暗中隐约“看”到周围的一切,而且看得更多,连背对着的门都能看见。
他无法动弹,除了忽然跳跃飞快的心脏。他的他预感将发生什么。
辛盘“看”见门打开,一个穿灰色风衣的男人轻轻走了近来在门边站了一会儿。辛盘还听见了一种沉重而缓慢的呼吸声,如同野兽逼近垂死的猎物时的那种喘息声。
灰色风衣慢慢向他走来,喘息声越来越响。那人或别的人形的东西靠近他床头停了下来,喘息声充噬了他整个听觉。他注视着辛盘,这种神态很奇怪——是温柔的。
辛盘却万分恐惧,想喊却喊不出来。那人或别的人形的东西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辛盘的头发。那手,修长而温暖。
恐惧中,辛盘徒生出一股勇气。“滚!”他大喝一声。
他猛地睁开眼睛。一片光明,墙壁依然素白,灯光依然明亮。他翻身下床,一切都如旧,哪有什么异样。他跃到门边,仔细查看,门依然紧锁。
“是场梦而已。”辛盘自嘲地轻轻打了自己的脸一下:“我的神经真是太紧张了……”

跃进胡同那件案子就象在辛盘心里打了一个死死的结,无法解开。多少天一个沾满鲜血的女人的脸总在他梦中呻吟,或者变换成一只母狐的脸——眼睛被射瞎了,原本盛放眼球的那两个对称的黑洞却依然诡异地盯着他,使他处于一种莫名的惊恐之中。
他瘦了许多,虽然他时时告诉自己这些都是毫无关联的事情。然而,他仍然无法消除对胡宪的怀疑和恐惧。辛盘尽量离得他远,他下意识地害怕那双眼睛。但他又止不住去注意胡宪,胡宪的一举一动他似乎都有探知的欲望,但因为恐惧他实在不敢去探知什么。
他尽量呆在自己的屋子里,看一些很爆笑的漫画书,以图放松自己。
“哆哆。”有人敲门,辛盘从漫画中抬起头来:“谁啊?”
“我,”门外道:“胡宪。”
辛盘下床打开门:“有事吗?”
胡宪微笑地站在面前,两眼亮闪闪的:“辛盘,我煮了些鸡蛋,一块儿下来吃点儿吧。”
“噢,不用了,谢谢。”辛盘对他微笑。
“别客气,”胡宪拍了一下他的肩:“来吧。”
辛盘被亲热一拍忽地没了主意,发现自己很乖地跟随他下了楼。
到厨房里,胡宪揭开锅盖,一股异香的热气从锅里冒出来,倒真钩起了辛盘的食欲。
胡宪捞了一个鸡蛋:“自己动手,吃吧。”
他没有坐而是蹲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两只细长的手动作很快地剥去蛋壳,姿态很有些怪异。
 0   2007-04-06 02:37:48  回复
小梦
2F
小梦 Lv0 创始功勋
这是辛盘住进这里第一次面对如此丰富毫不遮拦的大鱼大肉。他觉得很有意义。
在他记忆里,最有意义的一次毫不遮拦的大餐是在他受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父亲喝得满脸通红,面上的伤疤泛着光芒。
“我对得起你妈,我带的娃有出息。你妈对不起我哩,不声不响跑掉,丢下个还在吃奶的娃……”
辛盘不知道母亲是谁,他只有父亲。
“……娃,你去闯。不用留恋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没出息。”
辛盘永远感激父亲。
房东和房客都很高兴,所以喝得也都很痛快,所以很快都有了些醉意。
“昨晚没和朋友一起玩儿?”胡宪问。
“没有,在北京我没什么朋友。”辛盘道。
“是吗?我也没什么朋友,交朋友太俗。”胡宪将筷子尖扎到鱼的眼眶里,努力把眼球夹出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交朋友还有什么意思。”
“那昨晚上你那么晚回来不是和朋友消遣?”辛盘看见鱼的嘴还在张合。
“哈,消遣是消遣了,不过不是找的朋友。”胡宪诡秘一笑:“象我这年龄的光棍,最喜欢的已经不是和朋友一起消遣了。”他把鱼眼睛放在嘴里细细地嚼。
辛盘跟着笑,醉眼几乎看见了一个半老光棍和一个半老徐娘气喘吁吁的动人场景。
“见过我老婆吗?”胡宪忽然严肃起来。
“没有。”
“我老婆都在我书里,书中才有颜如玉。”胡宪道。
扯逼——。辛盘心里大不以为然。
……

节日后的第一天上班,辛盘去晚了。
下属们都围着莫兰满脸兴奋,见到他进来慌忙都想散开,面子上又下不来,傻傻地僵在原地对他假笑。
辛盘不愿意在一些小事上显得过于不近人情,便故作随便状:“讨论什么呢?那么激动。”
话一出口又觉有些不妥,会不会让人觉得他话带它意。不过下属们看上去好象都没有那么敏感。
“讲故事呢!”一个女士冲他甜甜一笑。
“国庆节凶杀案!”另一个女士说。她叫莫兰,她在公司的时间最长,所以有资格对职权关系不很在乎。
“凶杀案?”辛盘有些感兴趣,也借此给大家一个台阶:“说来听听。”
毫无层级差别的表现果然给下属们很好的感觉。
莫兰不紧不慢地品了一口茶:“国庆节清晨,几个卖早点的踏着三轮车上路,还没到胡同口,看见一个女人靠着墙坐在地上,头埋在胳膊里。看衣着打扮还挺时髦。”
莫兰又喝了一口茶:“开始几个人虽然有些奇怪,不过事不关己就没理睬管自己上路。等骑过去不久,其中一个人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女人身体下面一大滩血,这才觉得不对劲,赶紧停车。走跟前一看,那女人早死了,是被人捅死的。”莫兰眼神怪异:“腰眼上一刀,脖子上一刀。”
辛盘不禁微笑,这原来是个老套的故事,他对胡宪那篇手稿还有些印象:“腰眼那刀呈45度角斜刺上去。”
“这我倒不太清楚,不过我邻居正在办这个案子,他说凶手可能是职业杀手。”莫兰道。
“难道这是真事?”辛盘大惊。
“当然是真事啦,”莫兰风情万种地白了他一眼:“你以为呢!”说罢回座。
“我以为你在讲故事呢。”辛盘嘟哝着走开去:“这到巧了。”
他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看见桌子中央摆了一张“过失单”——公司的行政领导人员最喜欢到处行走、吹毛求疵,滥发过失单,以最大程度地夺回工资。
他脸有些发烫,窥视四下,下属们已散开做事没人注意他,这才那笔飞快地在“迟到”一栏中打了个钩、签上名,起身将过失单飞速塞进裤兜,向行政办公室走。
见他出去,下属们都抬起头来相互嘻嘻窃笑。
“本日衰星!”莫兰指了指他离去的方向满足地冲大家吐了吐舌头。

对五天工作制不满者有三类:
1钱包特别瘪的男人。
在休息天老婆或女友之最大爱好就是在其陪伴下漫游商场。而这类男人最自卑的时候也就是在老婆或女友在一件漂亮衣服前陷入忘我境地而自己偷偷溜进卫生间的时候。
2典型的工作狂人。
当他们感觉到自己发挥卓越才华、体现狂热激情的工作时间被猛然砍去八小时,这种感受如一个饥饿的人在一大堆美食前渐入佳境时忽然被拉去义务劳动。
3寂寞的人。这类人只有同事、事业伙伴而没有朋友,只有在工作的时候才能体会人类群体社会模式的意义。除此时间要么孤坐灯下要么徘徊在人群里。夺去他们一天的工作时间等于强加给他们八小时的孤单,就象犯人放风的时间被缩短了那样痛苦。
好在这类人不多,谁能没个亲戚朋友。
可这类人也不少,至少辛盘算一个。
辛盘对付礼拜六的方法是睡觉。为了礼拜六能很晚起床,他通常在头一夜熬到很晚直到困意无法抵抗为止。这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屡试不爽。
所以这天晚上,辛盘下班后先在一个不很干净的饭馆里美美地吃了一顿米饭炒菜和细菌,然后买了一张七点钟的周末场电影票,为了耗到七点,他还逛了几家商店一个一个柜台看,直到导购小姐终于发现他的逛店目的而脸色难看之前买了一件衬衫。
电影有两场,一场是周润发杀人一场是刘德华杀人,很刺激。
枪口的烟使他回想起一个情景,一个对于猎人儿子本应该不当回事但事实上他一辈子难以忘记的情景,虽然这个情景似乎已经被城市中纷扰的思绪挤的淡了,可一有机会总会象海绵吸了水一样膨胀出来。
那是荒原。
那是一大一小两只狐。棕色的毛皮在夕阳下亮的光晕。
枪响,大狐倒下。
父亲好身手,子弹左眼进右眼出。
小狐跑。枪响,小狐也躺倒了。
小狐是肛门中枪,子弹一直射进去,毛皮无损。
“如果母狐狸带着小狐狸,要么放走,要么全消灭不能留活口,要不然挂单的狐狸会报复……”
小狐的眼睛睁着,很大。
狐狸的皮毛很有光泽,很美。
……
散场时十点多了,为了晚一点到家,辛盘没有坐出租车而是坐巴士回的家。
到家后辛盘美美地洗了个澡,干干净净往床上一靠,浑身上下舒舒服服爽得不得了。
他很习惯地拿起胡宪的手稿。

“……他拿着到了乙醚的手巾蹑手蹑脚向她摸去,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待靠近后象猎豹般扑上去,用手巾捂住她的口鼻。女人受惊,挣扎着想叫喊,却被捂住了,只发出闷闷的声音,却因此吸入好些乙醚,一会儿便瘫软下去。他将女人平放在地上,仔细地端详,终于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下刀处。‘扑——’刀子轻轻划进女人的胸,女人连哼都没哼。抽出刀时血汹涌地流出来。他在女人的衣服上擦了擦刀,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辛盘似乎开始崇拜胡宪了。
他无法否认这情节给了他很强的感官刺激,也不能否认自己已被深深地吸引。他开始担心出版社会不会出版这本终极暴力的书。
他记起那件国庆节凶杀案,忽然想:如果再有一起凶杀案跟他的小说内容对上的话,那么这小说的商业价值就无法估量了。
他开始计划当胡宪的经济人并开始策划炒做。若干年在社会上闯荡,他学会了把握一切商机。
想着想着肚子便饿,记起抽屉里有方便面,拿出来,也懒得下楼去煮,从床下拉出电炉,把饭盒往上一架,倒了点热水,随手插上电炉插头。
过了一小会儿“啪”一声屋里顿黑。辛盘暗暗叫苦,伸手进裤兜摸打火机,裤兜里却什么也没有。只好下楼找,于是摸索着开门。
当一个人想偷懒并赴诸于行动的时候,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概率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而使他更加忙碌。
门开,辛盘猛见两点幽光在黑暗中对着他——黄棕色、闪亮如磷光又比磷光要亮要大。那是野兽的眼睛,只有野兽的眼睛才会在黑暗中那么闪耀那么妖异。他大惊。
只见幽光下有火苗燃起,光由弱转强,现出一个人形。
胡宪穿着风衣手持打火机站在跟前,那两点幽光在光亮下暗得多了。那是他的一双眼睛,辛盘这才搞清楚。
“房子旧,线路老了,不要用电炉好不好。”胡宪道。
“好……对不起……”辛盘惊魂未定:“我下去修。”
“天亮再说吧。”胡宪转身到隔壁,掏出钥匙打开门。
“刚回来呀?”辛盘从惊惶中缓过来,带着歉意地没话找话。
“喔。”胡宪进屋关门。
又是黑暗。辛盘只好摸黑回屋上床,屁股让一个硬物硌了一下,一摸,不是打火机是什么。“他妈的。”辛盘低声骂了一句,把被子蒙上头狠狠地闭上眼睛。
这一夜,辛盘过得很不好,在床上辗转反侧也不知睡没睡着,迷迷糊糊只觉得一双幽亮的眼睛在黑暗处盯着他,使他不安、害怕、恐惧……

他听见一声很响的枪声,慌忙蹲下去。他的身子很小,足以藏在长满草的乱石碓里。透过草的空隙,他看见母亲躺倒在不远处,身体在一上一下地抽搐。
他开始害怕,同时感到寒冷,止不住开始发抖。
不一会儿,它听见狗的叫声。一直黑色的狗兴奋地喘息着跑近母亲,用发黄的牙去咬去拖。离的那么近,他甚至能闻见从黑狗喉咙里喷出的带着腐烂的动物内脏的气味。他胃部一阵痉挛。
两个人的脚步声传来,他看见一个高大的满脸伤疤的男人领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子走到母亲身边。男人弯下腰,用一只手揪住母亲的尾巴将她提起来。他看见有血从母亲嘴里流出来。
“辛盘,打野兽就得这样,子弹从一只眼睛进去另一只出来,一点都没有伤到皮毛。”男人得意地笑,嘴里喷着酒味。
男孩崇拜地看着他父亲,黑狗快感地拿脖子蹭男人的腿。
他看着母亲倒悬在半空中,夕阳洒下来,她的身体仍然美丽,体温却在渐渐变冷。他不由哀痛地叫了一声。
黑狗的耳朵便竖了起来,顺着声音扭过头来。黑狗发现了隐藏在乱石堆里的他并冲了过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呼呼”声。
“快跑!”他告诉自己,于是他就跑。他跑得很快。
他又听见一声枪响,感到身体一阵剧痛,失去了平衡摔了一跤。他一咬牙,又立起来,感觉身体轻的就象羽毛。他顾不得许多,又撒开腿跑,跑得很远了才停下来大口地喘着气。回头看自己跌倒的地方,一团棕色蜷在地上。黑狗正围着打转。那男人和男孩都走近去,蹲下来看。过了一会儿,男孩提着那团棕色的东西立起身来,在夕阳的光辉里浑身如同浴着血。
 0   2007-04-06 02:3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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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04-06 02:3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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