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都市
序
我们的城市是一个怎么样的城市——庞大的躯干、奔腾的血液、退化了的四肢;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城市是一个怎么样的城市,我们有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世界?
我们的世界就象是头脑简单的生命,他的身体被浓液和毒汁涨得出奇的肿大,他却还在自我陶醉:“看,我多么剽悍!”我们的世界是这样子,那我们的宇宙呢?
我们伤感地看到宇宙是一个多病的瘦弱的巨人,哭号着用带刺的木棍抽打自己的下体,以滋生出许多流着浓的染满梅毒的世界。
我们就这样生活着,如同我们体内的细胞那样,时时刻刻都在消亡,也时时刻刻都在生养……当我们优雅地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碾死一只蚂蚁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一只长着毒疮的巨手正狞笑着当头压下来?
……
第一部 人狐
榆树馆三十三号是一座五六十年代的小楼。两层,砖青得有些发黑,门前没有院子,孤零零地躺在路边,懒懒的。
辛盘抚摸了一下墙上的苔藓,腻腻的凉意在手里滑来滑去,激得他生出一些伤感来。一只灰色的鸽子摇头摆脑地打量着他,他挥了下手,鸽子白了他一眼,遁去。
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消瘦、肤白、略有谢顶。
“你好,是胡先生吗?”辛盘问。
“是。”男人在打量辛盘。
“我是辛盘,上午给您挂过电话。”这个男人给辛盘不太好相处的感觉。
“噢!要租房的那个。”男人笑:“你好。”
出租的屋子是二楼的一间,窗户朝西。当夕阳的暖光洒在他肩上的那一瞬间,辛盘就决定把它租下来,所以在价钱方面双方都很痛快。
“我是一个随和的人。”这是他的房东胡宪在他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也就是辛盘受聘于“福文祥”公司任企划部经理的第一个星期天,他搬进了榆树馆三十三号。
胡宪的确是个随和的人,他鳏居、喜好烟酒、性格有些内向但脾气很好。
胡宪号称作家,写一些情节媚俗的小说和编造报告文学,生活并不宽裕。
胡宪的作品内容乱七八糟,只在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上刊登。这些杂志一般出现在火车站的小书摊上或者被肢解出现在厕所的坐便器周围。
当然或许会有人爱看这类杂志。
结交这种职业的房东辛盘觉得很无奈。
多年的闯荡,辛盘学得很世故了。
他学会从职业上选择交往的人,这个习惯使他社交的很经济。他不遗余力地使它的社交环境去芜存青,所以这个社交圈子总能够给他的事业带来或多或少的方便。但这个社交圈子却不能给他寂寞的生活带来什么内容。
即使是这样,辛盘也不愿意多和胡宪这样的人交往,因为在他看来,胡宪这类人是属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那种闲人。这种人他见多了,初入社会的时候,他经常奇怪:为什么在北京有那么多精力旺盛的男人整天游手好闲地在胡同里三五扎堆地晒太阳而不去做事——他们并不富裕。后来他渐渐明白,其实他们的确是无事可做或者是因为长期甚至是几代的无事可做而演变成他们根本不想做任何事。
交往很花费时间和精力,而且他很难想象交往这些人自己会有什么收益。
窗开着,辛盘半靠在床上看着星光灿烂的深蓝色的天空。他吸了一口烟再喷出去,那淡青色的异香的烟一阵翻腾,悠悠地化开来散开去。
“北京才是祖国最伟大的地方。”辛盘很小的时候,爸爸对他说:“不要学我打猎,要学文化。”回想起父亲的眼睛,辛盘读到的是一种孤独,是独自走在无边的黄土中的那种孤独。
他对父亲说:“我要去北京。”
北京的高楼挺拔气派,城市的道路坚硬宽广。当嗅觉感受到香水的刺激而不是泥土的沉重;听觉感受到闹市的嘈杂而不是家犬的憨叫,他又读到了一种孤独,是在川流不息的人海中迷路的那种孤独。
每次看着深蓝色的天空中星光闪耀,那种孤独并不是如诗人所说的那么美丽,而是一种时时袭上心头的酸痛和四肢瘫软的疲惫。
在北京,辛盘无亲无友。
他的社交圈子里每一个人都似乎坚守以经济利益来衡量交际可行性的原则,交际是你来我往相互提供利益机会。他们不会相互渗透太深,因为将自己显露的太多会很容易被别人有机可乘。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电话或寻呼机号码,他们之间的交往是不同主题的倾力表演而已。
辛盘来自一个经济落后的地区,大学毕业本分配回原籍,因为他的学科在那个地方根本无所作用,所以他没有服从分配,只身一人闯荡北京城。
闯荡北京好辛苦,好些经历他连回想都不愿意。
但生活总是越来越好,至少现在有了一个不错收入的工作,能让他花的起一般市民一个月的收入的钱来交纳住房的月租。虽然他有点心痛,但他实在不愿意再在原先那个聚集着农民工和小生意人的平房区住下去。
他把住房的好坏定义成自己事业成功与否的衡量工具。总有一天,他会通过自己的比本市人多的多的努力购买自己的房产,成为一个值得骄傲的移民,并为后代创造比自己小时侯幸福得多的生活空间。
虽然他很累。在累的时候,他总会想起父亲,那个曾经威镇四方的勇者。他不敢奢望赖躺在父亲怀里享受臂膀的温暖,因为父亲一定会将他推起来。
“男人要靠自己立起来!”他牢记父亲这句话。
胡宪爱喝清咖啡,辛盘喝咖啡也不加糖。这一点相同的爱好,促使他们总有时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放松四肢聊上一会儿。
为了打发睡意来临前那一阵子无聊,辛盘向胡宪借了些作品用来阅读和偷偷地肆意批驳。归还前他总是用牛皮纸包上书皮用小楷工工整整地抄上书名。这一刻意的礼貌只是自己在生存环境中培养的能给别人留下较好印象的习惯,然而却让胡宪感动不已,主动将他一本正在创作的小说的手稿借给他看。
有胜于无,辛盘在睡前看书的习惯早已形成了一种病态的反应。书就象带领他进入休息的引子或者是他放松自己的凭借物,如果没有文字在眼前流动他就会失眠。
无论什么内容,只要有文字有情节,能一段时间让自己被吸引过去。
也许生活让他的神经绷的太紧,以至于无法自己去将它调松。也或许这是逃避疲惫的唯一法门?
大概所有孤身在异地拼搏的人都是这样。
买书的经济压力是很大的,借书就简单得多。
就这样,辛盘成了胡宪最忠实和前卫的读者。
有的人对待夜晚的寂寞的方法是喝酒,有的人则去寻欢。而辛盘只喜欢懒懒地躺在床上,点一支烟,翻看几页小说,不管内容有多糟糕。
辛盘认为这是个好方法。
喝酒会喝醉,喝醉了会吐,头会象撕裂了似的疼;寻欢会伤身,早上起来身体酸痛四肢发软。
辛盘只愿意让自己的思想暂时放荡,随书本中的情节扩散开去或强行吸引过去。虽然醒来时一样面对的还是寂寞。
“……他从后面追上去,脚步轻而急。那女子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也加快了脚步。可是他更快,冲上去。那女人还未叫出声来便被他卡住了脖子。‘呵……呵……’那女子喉咙发出嘶哑的声音,挣扎着。‘扑——’刀子从右腰部成45度角刺上去。女子象一只被割断了脖子的母鸡一般徒劳地上下伸弹了几下便软了下去。他松开手,女子低哼一声到下去,在地上不停地抽搐。他咀嚼着那一声短促的垂死的呻吟,无比兴奋。他弯下腰去,将女子翻过来棉对自己,在脖子上补了一刀,女子便不动弹了,只有血……”
他其实不喜欢看这类书,倒不是觉得题材庸俗,而是潜意识里有一种反感。他厌恶血,或者说是厌恶血带给他内心深处对荒原的思念和回忆。
胡宪是书坛老江湖,他将杀人的过程写得象细致入微的操作手册,拿鲜血淋淋来补充情节的空洞,来刺激人的大脑,确是有一定的心理学造诣。
所以他的文章没有一个正经的刊物愿意刊登。
父亲是狩猎界的老江湖。
“野兽的毛皮要完整,有枪眼就不值钱了。开枪的时候一定要找好角度,子弹从一只眼睛进去一只眼睛出来。一枪毙命又不伤皮毛……”辛盘经常会在脑边飘出这些遥远的记忆。
国庆节前夜,别人都聚在一起热闹,而他却躲在床上看血淋淋的三流小说,青春真是无怨无悔。辛盘嘴角返出一丝奇怪的笑意,继续往下看。
辛盘恍惚间一脚踏入了一个黑暗的空巷,巷子很长、很黑,又似乎很熟悉。
他拐入左边一条支路——他记得着条路一直通到大街上。走了一会儿,却见一堵墙挡住了去路。难道走错了?他顺原路返回,可是走了很长很长,眼前却又有一堵墙挡住。他顿了顿,回头走了几步,从右边一条岔路走,没几步又有一堵高墙挡在前面。他记起小时侯父亲讲的鬼打墙的故事,顿时害怕起来。
身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尖利而嘶哑。辛盘猛地睁开眼睛,看见四壁在灯光下安详如旧,才知道那是一梦。
他感觉周身汗湿一片,看了看表,一点多了。赶紧脱了衣裤平躺下来,腰背一阵酸痛,他绷着劲慢慢放松,酸痛才逐渐消去。他用被子盖过头,却睡不着,心跳声顺着床通过枕头传来耳朵里很有节奏地响。
“登、登、登、登”他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踏上楼来,虽轻但在静夜中很清晰。辛盘感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许多,无端地生出许多恐惧。
脚步声到了隔壁停了下来,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然后“喀嚓”关门,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辛盘摒住呼吸,仔细去听,除了自己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便没了什么兴趣,顾自蒙头睡觉。
辛盘早上起来很晚,洗漱完毕,懒洋洋地往客厅沙发上一坐,抄起一张报纸毫无目的地看。
门开,胡宪拎着大包小包的鱼肉鲜菜冲进来,见辛盘,很热情地打招呼。
“今天请客?”辛盘问。
“请房客。”胡宪显得兴奋,眼睛却有些肿,大概是睡眠不足的缘故。
“又有人租房?”
“不,没人要租,就你一个。”胡宪笑容灿烂,“今天我请你。”见辛盘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又补了一句:“今天大小也是个节日。”说罢拎着东西走进厨房。
辛盘感受到这样的热情,倒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赶紧溜出去买了两瓶“孔府”回来。
中午,榆树馆三十三号过了一个真正属于单身汉的国庆节。
酒是香醇的“孔府家酒”、烟是美中国生产的最有劲的“万宝路”、鱼是外焦里嫩嘴还一张一合的十八鳞鲤鱼、肉是肥瘦搭配相得益彰片得厚薄均匀的五花酱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