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王朔去了美国。到美国后,他就决定在那儿待一段儿时间。他去了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城市,就是为了走走看看,也为了将来能堵人之嘴,「别人一说起哪儿哪儿,你说你去过,他就不会跟你多啰嗦了」。 他在纽约和洛杉矶待的时间最长,阿城住在洛杉矶,他老去找阿城玩。在洛杉矶,他住在一个朋友家。一个典型的洛杉矶民居,一个大院,院内有树,有前后院,还有游泳池。三室两厅的一处大宅子,就住他和朋友两个人。
美国和王朔想的不太一样,他之前老觉得美国犯罪率高,不安全,在纽约,他都不敢进地铁,只坐出租车。有一天,他独自走在曼哈顿世贸中心,那儿的办公区一到晚上就空无一人。前面走过来一个黑人,王朔有点发慌,但没想到黑人好像也很怕他,最终,隔着两个街口那个黑人就绕着走了,「我当时正担心如果让我绕,我怕我会被绕丢了,想不到他先绕了」。
王朔在美国主要就是东转西看,逛了一些博物馆,还见了很多中国人,有的是过去在国内就认识,还有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甚至还遇上一个失踪多年的中学同学。王朔在美国的华人圈儿里,和台湾人处的最好,他一直以来对台湾人的印象就比香港人好,因为台湾人讲国语,大家的文化背景相同。
在美国时,纽约的出版社还曾介绍王朔给《花花公子》等杂志投稿,王朔用中文写,他们翻译成英文,与此同时,王朔还得到了一些写剧本之类的活儿。通过投稿,王朔对《花花公子》有一些新认识。他从《玩的就是心跳》中摘了一些片段,投给《花花公子》,为了增加知名度,帮助新书在美国更好地发行,但是稿子被退回来了,理由是太黄了。
《玩的就是心跳》的英译本是斯蒂芬·金写的序。几年后,王朔在北京的一个酒吧,酒后跟丁天说:「知道吗?斯蒂芬·金看过哥们儿小说的英文版,看完就傻了,给了两个字的评价,so cool,就是中国话牛逼的意思。」
王朔说自己在美国期间,没有遇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儿,他觉得美国是理想社会,非常适合小市民生活,「假如你不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你只想过一份踏实日子,只希望,我不侵犯别人,别人也别侵犯我,那么美国是最好的地方」。
总体上,王朔在美国待得很舒服,但他觉得自己归根结底是一个写中文小说的,依赖文字吃饭的人待在美国会有点麻烦,「我在那儿倒是曾经想过写一个比较长的东西,反正在那儿住着也没人来打扰你,谁未经准许进了你家家门你不是都能对他开枪吗?但是如果我在那儿不看中文的东西,我的中文本身就不活跃,慢慢地,中文水平就会下降,但如果我看中文的东西,那儿非常杂的台湾中文就会慢慢地让我的语言背景做出改变,这样,我写出来的东西让大陆读者看起来就会有隔膜感,起码会认为写的不是我们这儿的事儿」。
王朔在美国待了半年就回国了。回来后,他考虑过,将来老了以后可能还会到美国去住,「这么多年我在中国这个地方沽名钓誉,结下了一些仇人,所以我老的时候打算死在美国,不为别的,就为图个清静」。王朔回来时,冯小刚正在筹拍改编自王朔小说《你不是一个俗人》的电影《甲方乙方》。冯小刚听说王朔回来了,派人送去五万块钱,王朔没要,他不想再掺和影视圈儿的事儿了,他后来一直看不惯冯小刚的一些为人处世方法,加上还有一些利益问题,多重因素下,他和冯小刚渐渐疏远了。
回国后,王朔重新回归写作生活,开始接着写当年说的那部大小说《残酷青春》,「1992年就动笔写过,没写下去,以后心有点涣散,不务正业,就拖了下去。每年想起这事儿,也写一点,始终没找着合适的形式,感觉也过于纷乱,加在一起,大约开过二十多万字的头,都废了,没进行下去。直到1997年,上帝亲自出面干预了,把别的路都给我堵死了,我只好老老实实坐下来写小说。说来我这人也有点贱,非要走投无路才认真对待自己,但凡有机会,就要混」。
出处:头条号 @桥下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