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孩子如果是在海外出生,那么是需要进行海外出生申报和办理美国新护照,海外出生报告申请必须在孩子18岁生日之前提出。
一. 美籍父母在海外出生的婚生子女
须提供父母一方在美国或者其属地居住过的证明, 居住时间(无时限要求)须发生在子女出生以前。
二. 针对一方为美籍父母在海外出生的婚生子女
必须提交美籍父/母一方在美国境内或其属地居住5年的证明,其中至少2年是在其满14岁以后的居住时间。在美停留期必须是在新生儿出生以前的时间。
三. 针对美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非婚生子女
必须提交美籍母亲在孩子出生以前在美连续停留至少一年的时间证明。(注:美籍母亲须在美国境内或其属地连续居住一年。被美国军方/政府或者作为美国政府/军队雇员的家属派驻海外的时间将不被计入其在美停留期的一部分。)
四. 针对美籍父亲在海外出生的非婚生子女
必须提交美籍父亲在美国境内或其属地居住5年的证明,其中至少2年是在其满14岁以后的居住时间。
如果孩子父/母均达不到以上条件,那么孩子是无法直接拿美国护照,而是需要走移民申请流程的。
但是,即使您明确知道自己不符合为孩子申请第一本护照的资格,基本上也是需要先做“申请美国护照”这个动作,由领馆明确告知您不符合要求,才让您申请移民签证的。
曾有一位朋友不清楚此规定,在知道自己不满足为孩子申请第一本护照的申请条件时,就直接递交了移民申请。虽然在移民局和NVC阶段都比较顺利,都是一次性就获得批准,但是当案件来到广州领馆,孩子进去面签时,领事官反问父母“您是美国公民,为什么不为孩子先申请美国护照?”父母便回答:我们不符合条件,所以就想着直接为孩子递交移民申请。
领事官却说“是否符合,不是由您们说了算,请您们先去申请,我现在无法批准您孩子的签证,等您们拿到了明确不符合申请的通知单,再补件进来,我这边核实清楚后,再作判定。”
其实,这样的案例我们遇到过很多,但是有很多申请人不理解和不相信,总以为我们骗TA,让TA多申请一个签证,其实不是的,这个确实是领馆的规定。
温馨提示:为孩子申请第一本美国护照,是需要先进行海外出生申报,程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特别需要注意事项比较多。如果其中有资料不合格,领事馆会通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如果一直不合格领事馆是不会派发护照和海外出生报告的。
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侨梁团队已为很多申请人孩子顺利拿到第一本美国护照,整个申请流程的填表、翻译、预约时间、资料审核我们团队都会负责处理,直至您顺利拿到美国护照。
出处:见配图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