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一个重要的标准、工程都可以用三个维度去考量,技术的、商业的和政治的。因为我们在技术上落后,所以处于产业链底层,赚取微薄利润,承受高风险和副作用。所以国家提出自主创新的口号,在技术上要获得领先位置。衡量标准的第一个维度是技术。
但是自主创新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改变既有的国际分工、站到产业链上游,获得更多回报,通俗的说就是赚到钱。这是衡量标准的第二个维度——商业。技术应该是为商业服务的。
衡量商业的要素是什么,很多人都会想到专利费,因为成功的自主创新,可以让我们避免DVD式危机,敌人不能再在专利上卡我们的脖子了,甚至他们得反过来交给我们专利费。但是,某个公司、某个产品、某个时间段的专利费不足以衡量商业上的成功与否。自主研发的技术,国内公司一样要交专利费,而且不一定比交给国外的少。这要看产业的成熟度等条件。外国公司也不会因此比中国公司交得多,这是WTO规则要求的。
商业应该是服从于政治这个维度的。政治的含义是组织管理社会,如果把社会当做公司,政治就是商业。自主创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政治服务,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增强国力、民族凝聚力。技术和商业都应该为政治服务。
有的时候,人这个维度的出现,带着各种理性和非理性的诉求,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事情更为复杂。数字电视地面标准就是在这四个维度上都陷得很深的典型。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典型、也不是最典型的,在信息产业、在包括水电等基础产业的各个行业里,这种案例都很多。
用这四个维度分析地面标准,可以收获很多经验教训。毕竟我们刚刚在自主创新道路上起步,难免会犯错误、走弯路,反思这些教训是为了明天不再重复这些错误。
从技术上看,融合标准被多数专家认为是一个不成功的方案,增加成本、增加应用复杂度。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拼凑方案为什么最终还是堂而皇之地颁布了?之前有这个专家组、那个专家组,有背靠背的测试、有仿真测试,六七年的时间居然判断不出几个方案的高低。即便是真的各有所长、无法割舍,乱点鸳鸯谱抽一个也比融合的好,这是融合各方在标准出台后的一致想法。在技术上我们有没有一个独立的评价体系,或者说我们有没有独立的专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打口水战,技术在为谁服务?是为个人赢得学术地位,还是为所在研究机构赢得荣誉?有的人要名、有的人要利、有的人要名利双收,人的维度在这里起了很复杂的作用。
从商业看,融合标准能带来什么利益?首先对市场大小要有判断,有乐观的说万亿元级,有悲观者认为根本不可行,关键要看地面标准到底能启动什么新的产业链?如果说不考虑市场需求,仅仅着眼标准的强制性,把有这类技术的芯片强置于机顶盒或者电视一体机中,无论你用或者不用,只要在中国的用户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为此买单。而且这种买单还是为一个成本高的双模标准买单,究竟谁受益、谁付出?如果说标准所有的专利都在中国掌握之中,无论如何财富还是在国内流动,但一旦专利权属并不干净,那意味着什么?
之所以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是因为国外巨头如Samsung 一直在盯着中国标准,在周边埋下了很多地雷,一旦中国强制标准大量使用,这些巨头就会浮出水面。我们有没有一批强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能可靠地保护住技术不被绕开?这就要求我们的专利是真正的基础性发明,而不是在别人专利之上做的一些改变,而不是改进。改变的意思是为了申请到专利,改走一条复杂而无效率的道路实现同样、甚至更差的效果,同理,别人根据标准也可以绕过中国公司手上的专利,辛苦一场也许就是为别人做了嫁衣裳。
或许中国的专利主管机构可以被这些做法蒙蔽,让他们成功申请到专利,但在国际市场上是不可能瞒天过海的,最后就看别人会不会买中国的专利,会不会交叉授权了。
之所以提出最后一个问题,还因为我们要讨论融合的三个方案实际上都是来自美国,是海外留学生做的。一些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拿着美国护照,一直在标准制定组中参与所有的讨论,如果是一个白人显然不可能出现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最核心的场所,甚至是这些专利的发明人之一,如何鉴定这些人的身份?他们能控制专利,而我们甚至连他们到底是谁都可能不知道。
让一个涉及到国家重要经济利益的标准在这么多未知数的情况下出台,风险何其大也。从这个角度说,融合标准又蕴含了极高的智慧。一旦一个方案在专利上出了纰漏,另一个能够顶上,为国家标准上了双保险。
从政治上看,自主创新需要验明正身,分清“我的”还是“你的”。在外国公司眼中,中国标准是一块肥肉,个个垂涎三尺。我们做标准不是给外国公司创造财富,而是激励本土公司和人员跟踪国际最先进的技术,并为他们创造条件操作这些项目,一代代的接近并超越国外,振兴中华。
有人提出很好的建议,以后涉及重要的标准之争,必须公布参与人的专业背景、科研成果,以判断其成果的合理和可靠性;更要调查和公布研究单位和个人的商业背景,包括技术合作和投资人的详细情况。
第一步就是要在程序上让那些惦记着中国的“贼们”断了这份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