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年5月20日
各增值业务合作伙伴:
近期业务受理中,发现不少SP在提交业务申请时对“同一业务类下最多有10个业务处于业务受理中”的规定不理解。为此,我公司特对相关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1、 SP在某业务类(联通在信、互动视界WAP1.2、互动视界WAP2.0、彩e等)下申请业务时,从业务申请提交,业务状态为“等待受理”开始,直到业务申请状态变为“测试通过”且业务上线状态变为“业务已开通”,才标志着业务申请成功完成,根据联通的政策规定,若SP业务申请没有成功完成,那么,SP通过SP网上受理系统在一个业务类下没有成功完成的业务申请数量最多为10个,若SP在10个基础上再提交多于10个的业务,系统将自动拒绝业务提交。
2、 对于一个业务在申请过程中,该业务状态从“等待受理”到“测试通过”的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拒绝该业务,该业务状态显示“拒绝申请”,则该业务不计在10个业务数量之内;但对于业务申请状态变为“测试通过”以后,业务处于“上线审批中”时,该业务不能撤消或拒绝,且计在10个业务数量之内,直到审批通过,状态变为“业务已开通”。
3、 对于SP提交的某个业务申请,当测试通过,系统状态变为“测试通过”后,业务开始上线审批,中国联通原则上不允许SP撤消或放弃该业务的上线审批。
特此说明!
中国联通增值业务部
200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