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台媒体报道,美国近来连续发生多起电脑资料遭窃或不慎遗失的事件,美国已有参议案提出法案,希望严惩此类不法或疏失,虽然法案由提案到通过旷日废时,但毕竟是良性的反应。
法案中包括个人资料隐私及安全部分,希望阻绝贩卖社会安全号码信息的歪风,且希望企业征才时减少取得个人社会安全号码的机会;此外,法案中有极大部分将使企业必须为
资料安全付出更多成本,预计此部分也会成为法案通过的最大阻力。
而在对付资料窃贼上,包括定义资料仲介商(Data Broker)的身分,将必须保管、传送超过5,000笔以上资料的企业视为资料仲介商,且必须适用比严格的监管;偷窃资料或蓄意泄漏资料者,得罚锾、并科以最高10年或5年的有期徒刑,此外,若遗失超过1万笔以上资料,厂商或个人须立刻向有关单位报告等;提案的参议员本身也是日前4,000万笔信用卡资料遭窃案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