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春光
目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处于孕育之中;以大企业为主体的持续技术开发与自主创新能力,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对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而言,已经到了继续做大、加快做强的关键时期,以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企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转换经济增长方式就成为争取未来产业
发展主动权、主导权的迫切要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是建设电子强国的迫切要求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自主创新能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只有在自主创新方面持续占有突出地位的国家,才能跟上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潮流,在世界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自主创新能力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注重培养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电子信息百强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的主力军,是推进大公司战略的重要平台,肩负着建设电子强国的任务和使命。电子信息产业的大公司,不仅仅是规模大,更需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根本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增强百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整个信息产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手段;是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点;是百强企业参与和推动国际分工,提升中国信息产业国际地位的必要条件。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当前,中国电子信息百强大部分都是以贸易、加工起家的企业,突出的缺陷是技术创新能力弱,大部分企业仍处于技术模仿阶段,不能自主地开发出引导市场需求、领先于同行业的核心产品、核心技术。与世界级跨国公司相比,百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有很大差距。
首先是研究开发投入不足。按照信息产业部《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企业研究开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应超过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6%。放眼国际知名的IT跨国公司,IBM、Microsoft和Intel每年的研究开发投入经费都在50亿美元左右,其中Microsoft和Intel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10%以上,Samsung 电子也达到9%左右,其研发人员达到2.7万人,占员工总数的40.5%。而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除Huawei、ZTE等少数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都在5%以下,与跨国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还存在巨大差距。
二是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处于劣势。目前,在中国累计受理的28万件发明专利中,外国申请占54%,而中国十几年在外国累计申请专利仅2000多件,远比不上Sony、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外国申请的专利(达四五千件)。按照《指导意见》的标准,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年均专利数应超过100项,其中发明专利约占一半。在本届电子信息百强中,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只有Huawei、ZTE和京东方科技3家企业。
第三,国内企业重引进,轻消化吸收。由于技术引进风险小,所以本土企业大多把资金花在技术引进上,而在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上投入相对较少。2003年,中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技术引进经费支出与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之比为18:1,而当前日本和韩国的这个比例是1:5。
第四,百强企业大部分缺乏有效激励自主创新的机制。人才是科技创新过程中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而激发人的创造性要靠科学的机制。在中国因科技创新缺乏激励机制,以致目前创新不足。国内科技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一般没有分取股权的权利,所以留不住优秀的人才。除了期权激励外,目前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过高,而这些风险没有其他相关方面来承担,导致创新信心和动力不足。
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引领产业发展
(一)国家应加大投入,优化发展创新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处于劣势的企业,更需要国家实施战略性的支持政策。
首先是国家应承担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的超越和技术应用的引导。在本土企业实力远远不足的情况下,对于推进技术进步政府就要代表国家担负起主要责任。政府指导技术立国,也正是日韩赶超模式的主要特征。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日本花了整整十年时间来扶持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产业,当时日本电子产业22%的研发费用是由日本政府承担的。韩国政府在引进技术的同时大力发展自主技术,给予技术创新的企业以税收优惠以及低息贷款。所以,对于通用性、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等重大工程,政府应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并承担主要风险,对于应用和实验发展技术研究,政府要引导企业投入,形成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的研究开发投入机制。
其次,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营造出企业科技人员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中的科研人员平等待遇的环境。企业科技研发人员的个人成就感不能仅仅依靠企业的经济效益驱动,还应有国家和社会的鼓励。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措施,形成配套的价值导向机制。对于做出同样贡献的人,企业内人员应享受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同样的精神鼓励和价值认定,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到企业来进行高水平研发。同时,要从体制改革入手逐步解决科技资源分散在几个部门中的局面,特别是科技和产业体制上的“两张皮”问题。要着力于增强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互动效应,集中有限资源,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技术开发合作,不断增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的产业需求意识,逐步将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转化为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的技术开发型企业,作为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技术开发能力的新兴骨干力量。
从长远看,企业的技术开发与自主创新能力,从根本上说还有赖于国家基础科学研究能力的不断增强,需要加强原始性创新。为此,必须逐步打破各部门分别设立的创新工程、计划之间的界限,建立一个超越各部门各单位利益、立足于全民族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
(二)企业发挥积极作用,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突破口
当前,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分工决定了一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地位,因此,尽快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突破口,也是培育中国跨国公司的迫切需要。
第一,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有效防止不利于竞争的市场垄断行为。支持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在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国家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如投资、金融、消费和政府采购政策等都应当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充分发挥政策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
第二,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具有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是未来的大公司,所以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要通过创业投资、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它们的技术创新活动,不断完善企业孵化的软环境建设以及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增强企业的技术集成与产业化能力。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的主体。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和交易制度,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第四,发挥企业家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一项技术的发明只有经过市场化创造出经济效效益才能成为创新,而对于发明的技术,只有有眼光、有胆略、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家才能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实现“创新”。
第五,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深入开展技术获取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当前,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中对关键技术十分敏感,中国企业很难通过技术引进等方式直接获取先进技术。因此,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主动开展以技术获取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最大化利用发达国家技术集聚地的外溢效应,并将海外研发机构的研究成果在国内迅速转化,实现“研发在外、应用在内”的格局。海外研发机构将大量技术信息及时、准确、直接地传递到国内公司总部,有助于中国企业及时了解世界前沿技术动态,调整企业技术研发方向。
(三)增强消化吸收能力,把关键技术与重大工程相结合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坚持自主创新并不排斥引进,恰恰应当把开发引进作为一种捷径。在处理技术引进与创新的关系上,我们要学习日本和韩国的经验,日本人“花一块钱买进技术,花三块钱进行改进创新”,购入的欧美技术,并没有仅仅被直接使用,而是用来肥沃了日本原本贫瘠的技术创新土壤。当前,在外资企业“独资化”趋势和跨国公司技术内部循环的情况下,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是通过“溢出效应”而产生的。要形成新的产业技术进步机制,可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其一是加大针对电子信息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政府投资,继续实施国家科技攻关工程,但需做出两个调整,一方面项目的实施应做到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多方位结合,另一方面实施驱动项目工程;其二是创造条件加速产业研发领域的国际化进程,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由加工组装领域向研发领域扩展,并建立有利于要素流动的机制以实现“溢出效应”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