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娟 倪兰
近期,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和ChinaMobile、中国联通两大移动运营商下发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意在强调移动运营商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通知》要求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移动通信运营商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
对于业内人士来说,这次的《通知》体现出的政府视角与以往有所不同,作为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运营商企业提出要求这在以往还是少见的,这可以看作一个信号,预示着未来政府制定政策的着眼点将来自于保护最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驱动力来自消费者
谈起最近发布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资费监督检查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发布这个《通知》的最根本驱动力来自消费者。
该负责人介绍,《通知》想解决的最根本问题就是使所有的移动用户都能享受到优惠的资费服务。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移动运营商为了争取更多的新用户,除原有较高资费的后付费用户之外,开始出现了预付费形式,并且推出各种各样资费更优惠的套餐,这些套餐的资费低于原来老用户的标准。但是在有些地区,企业在推出这些套餐只针对新的预付费用户,而老用户要想享受新的套餐,就必须要换号,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换号必然会带来不便,这就造成了对老用户的不公平。其实,消费者无论是新、老用户都应该享受到低资费的服务。因此,这次的《通知》将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来解决这一问题,所有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在由同一运营商推出的、同一网络的所有套餐。
可能促进公平竞争
有业内专家认为,这次监管部门发出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还有一个间接的作用,就是有利于新、老运营商在资费层面实现公平竞争。这位专家表示,运营商用套餐的方式降低资费,实际上是通过从老用户的高资费收取的费用中赚取的部分来补贴新用户享受低资费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运营商面临的竞争压力是不同的。对于ChinaMobile来说,因为业务开展较早,其“全球通”品牌下的老用户数量和业务量都相当大,而这部分用户对整个ChinaMobile收入的贡献也最大,因此,以此为基础,ChinaMobile在发展新用户时可以推出更低资费标准的套餐来与中国联通的C网和G网甚至固网运营商的小灵通进行竞争,而其它的新兴运营商在这方面的积累不足,在价格上当然拼不过ChinaMobile。
“当然,这个《通知》也利于下一步主管部门进行资费的监管。”该专家表示。其实一味地降低资费对于市场竞争来说未必是好事,实际上资费的监管应当包括上限和下限两方面的监管。“但现在的情况可以看出,对资费的下限进行监管是很难的。我们说,在竞争中要防止出现以低于成本价格的方式的竞争,但是,成本价究竟是多少,这个连运营商自己也无法计算清楚,因此,这次的《通知》也是实现下限监管的一个方法,运营商会考虑到如果所有用户都可以选择较低资费的套餐服务,那么对于其收入来说会有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资费上会做出更慎重的考虑。”
中国联通方面则认为,该《通知》对联通是个机遇。中国联通副总裁李刚表示,首先,实行这一规定会极大地方便用户,用户可以随意选择自己适合的业务品牌和套餐;其次,这一规定将促使运营商的套餐设计更加合理与科学,避免目前不同品牌之间套餐相互分离的状况;同时,未来争夺客户的关键点可能将转移到资费和套餐设计的水平上来。
部分地区已实现自由选择
虽然外界一致认为,《通知》对运营商各地的业务和网络有巨大的影响,但据记者调查,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目前的情况是,在上海、江西等地区,已经能够实现同一运营商、同一网络的用户不换号即可以自由选择套餐的情况,并且这种自由选择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对于这些地区来说,《通知》中的要求已经能够实现,并不需要对业务和网络做任何改动。但是也有一些地区还无法实现,比较典型的是北京和广东等地。对于当地的运营商来说,主要是因为当地运营商对智能网预付费用户和后付费用户计费采用的是不同的计费系统和设备,所以用户要自由选择套餐,就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清算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障《通知》在2007年1月1日顺利执行,未实现《通知》要求的运营商要在此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实现的方法和实施的具体时间,运营商自行确定后只需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并且通过有效的方式向用户和全社会公示即可。
“当然,要实现这些运营商还需要付出一定的系统改造成本,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有些成本支出也是必需的。”该负责人坦言。
政府视角发生转变
在这次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发布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中,不难发现一个细节,即此次《通知》以“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为题目,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作为标题,与以往政府下发的政策文件有很大的不同,消费者的利益在这里被着重提出,可见政府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这次《通知》体现出政府更关心的是消费者的利益,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时已开始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入手。”
“当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也考虑到了运营商在具体执行《通知》时也确实存在一些技术和设备方面的困难,所以,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也给运营商留出了一定时间进行设备改造,以便政策能够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清算司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