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杰)流行歌曲《回心转意》词曲作者侯强于近日将北京龙腾阳光科技发展公司告上法庭,指责对方未经授权把该歌曲制成彩铃供手机用户有偿下载,要求对方赔偿88万元。此案于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继水木年华成员卢庚戌起诉后,龙腾阳光公司遭遇的第二起彩铃纠纷。
侯强本人昨日没有出庭。代理人冯福增律师称,龙腾阳光公司未经侯强的授权,把歌
曲制成彩铃供手机用户有偿下载,从去年11月到今年8月,收入达140万元,根据移动运营商和彩铃公司“二八分账”的约定,他认为龙腾阳光公司获利88万元,为此按照这个数额要求赔偿。
龙腾阳光公司的代理人称,自己经过合法授权。他表示,涉案的歌曲是由歌手黑龙演唱,侯强曾将歌曲的演唱权和发行权授予黑龙,而黑龙与辽宁北方天狼公司签有歌曲使用出版协议,龙腾阳光是从天狼公司获得了合法的使用权,并支付了费用。
侯强的律师冯福增则反驳,侯强只授权黑龙发行和演唱权,并未同意其在网络上传播,而龙腾阳光公司侵犯的正是网络信息传播权。
另外,龙腾阳光的代理人也对88万元的索赔提出疑义,他认为原告依据点击次数计算索赔金额不妥,而“二八分账”的原则也过于笼统,因为有的省市移动运营商制定的分账原则要比这个低,实际的收入要远远小于这个数字。
庭审结束后,法官主持双方调解,但由于龙腾阳光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低于侯强的索赔数,双方没有达成和解意见。法院决定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