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民
早在2003年,信息产业部要求将电信管道建设与通信线缆的建设区分开来,明确通信管道不属于电信基础业务。而在此前,进行通信管道建设的申请建设单位必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一转变,标志着电信网络管道旧的管理模式被打破,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电信管道建设铺平了道路。
然而,时至今日,与此相关的讨论仍然存在,探讨最多的还是集中在管道究竟由谁来建设。按照传统“管线合一”的模式,建设方将主导通信管道网络的运营。谁手里能捏着这张牌,“话语权”作用将非同一般。因此,各家运营企业仍然采用自建的方式,建设通信管道。
“在同一道路上分别建设通信管道,不仅导致出现重复破路,重复建设的问题,同时也造成电信网络资源的浪费。”社科院研究员余晖向本报记者表示。在他看来,对于通信管道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纳入规划,统一建设。
发力不足
目前,中国电信网络重复建设的问题早已经成为影响电信发展的“绊脚石”。
据了解,截至2004年底,中国骨干通信网总长度已达370万公里,这些光缆线路总投资超过千亿元,但利用率却不足20%,而城域网的利用率还不足30%,此外,城域网的通信铁塔等资源也面临同样问题。
在接入网资源方面,各地区的主导运营商都有着明显的优势,从而能够很轻松地打压弱势运营商。弱势运营商虽然有心竞争,但没有网络资源在手,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却重复严重,另一方面,资源分配不均,难以开展有质竞争。这势必影响到电信市场的整体发展。
政府主管机构早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在今年8月,信息产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