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股市上市的外国公司将获得豁免,无须按美国规划中的高管薪酬披露法规进行披露。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简称证交会)建议,这些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必须提供支付给公司所有高管的薪酬总额。
美国这个主要金融监管机构提议,国内上市公司必须就各自5名最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与额外补贴提供详细信息。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如果在本土已经这么做时,只须提供大致可比数据。
证交会计划对外国公司所作的这一妥协,意味着后者在薪酬方面披露的信息可能比美国对手少很多。在欧洲与亚洲,只有有限的几个司法辖区,要求公司就点名高层的薪酬提供简要信息。这些地区包括法国和英国,澳大利亚和Hong Kong。德国与日本不在其列。
证交会计划进行妥协的背景是,一些外国公司寻求从纽约退市,因为有关会计与公司治理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导致了高昂的合规成本。
代表着欧亚企业100多家美国子公司的国际投资组织(The Organisation fo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表示,它对证交会在上市公司高层 薪酬方面的立场“表示感谢”。
国际投资组织高级副主席南希•麦克莱诺恩(Nancy McLernon)表示:可以认为,对于保持美国股市在吸引外国公司方面的竞争力,证交会已变得更加敏感,眼下也不想增加任何超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
证交会的提议大体上延续了现行的外国公司高层薪酬信息披露制度,不过去除了法规中的一些自相矛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