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昨日,杨家坪,网友“当归”展示自己被侵权的照片 记者 唐浩 摄
(刘芳芳)网友“当归”今年1月中旬独自去缅甸游玩后,拍了一组照片放到自己的博客上。国庆节期间,他买了一本旅游方面的书,竟发现自己的照片被转载,于是他一纸律师函寄给甘肃某出版社,欲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日,双方沟通后决定私下和解,“当归”最终获赔5000元。
“当归”说,自己一直很喜欢摄影,也喜欢旅游。今年1月中旬,他独自去缅甸游玩,在当地许多景点拍摄了很多照片。回到重庆后,他于3月初将自己所拍摄的照片放到了自己的博客上,并引来众多网友回帖。
国庆节时,“当归”在沙区某书店闲逛时,买了一本包装精美的《中国边境旅游必去的66个地方》。他回到家一看,发现书内介绍景点“东枝”时,一张海滩风景的照片竟是自己今年1月初所拍的照片!“当归”再仔细翻阅,发现该书竟刊用了自己所拍的曼德勒古城等8张照片。“当归”随即联系了律师,并于国庆后向出版该书的甘肃某出版社寄去了律师函,要求对方在11月前给出答复,否则对簿公堂。
律师函寄出后,甘肃某出版社很快打来电话,对“当归”致歉,但提出以稿费的形式解决此事。“当归”称,因对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拍摄的图片,他仍要求对方承认侵权并赔偿损失,随后将自己洗出的照片、景点门票等证据寄给了对方。日前,该出版社与“当归”签订了协议,赔偿其损失5000元。
重庆市利君律师事务所的罗乾贵律师称,网友在博客上所发的文字、照片或影音资料,如是原创的,都应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