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琪莉报道 12月20日,Yahoo!诉360.com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原告Yahoo!中国胜诉,被告运营360.com网的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60.com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Yahoo!中国构成侵权,同时,360.com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审判决书一下,平静一段日子的两虎口水战再次打响。
对于法院的裁决,360.com公司新闻发言人肖洁表示:“360.com公司将上诉。”360.com公司同时表示,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Yahoo!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它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称其为“恶意”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现有法律并不能判定存在这种行为的软件就是恶意软件。此前,具有此种行为的软件一直被业界默认为恶意软件的特征,不久前,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公开发布过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
360.com公司认为,此判决结果将导致国内反恶意软件的进程倒退到一年以前,恶意软件找到了保护伞,在法律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对网民为所欲为,但是受不到任何惩罚,而目前提供查杀恶意软件的厂商却引发了高风险。
针对360.com这一说法,Yahoo!公司也很快给出回应,称360.com接受不了法院判决,因此在混淆视听。Yahoo!称,360.com所说的“法院认定Yahoo!存在不正当行为”的内容在判决书上找不到踪迹。
Yahoo!中国副总裁昨日也表示,Yahoo!助手自去年9月15日诞生以来就是绿色软件,而Yahoo!已经在北京市公证处证实了Yahoo!助手是绿色软件。Yahoo!称,一纸判决书无疑将让360.com钉死在“不正当竞争”上骑虎难下,这也正是360.com不得不转移公众视线的原因。
今年7月,360.com公司推出的“360安全卫士”软件,认定AlibabaYahoo!助手为“恶意软件”,并直接予以清除。由此也导致了Alibaba于11月初对360.com公司提起诉讼。这是首例因“流氓软件”争端导致的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