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二中院一审,360.com网需在网站上连续24小时发表声明并赔偿7万余元
记者张军报道:历时半年的360.com与Yahoo!“恶意软件”之争,日前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认为周鸿祎旗下的360.com将Yahoo!助手称为“恶意”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据此判定360.com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360.com网需在网站上连续24小时发表声明并赔偿7万余元。
据了解,法院方面认为,360.com作为Yahoo!的竞争对手,将对手的产品列为恶意,描述其具有危险性并默认清除,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两虎之争”源于今年年初,从Yahoo!辞职后成立360.com公司的周鸿祎面对“老东家”毫不客气,在其开发的“360安全卫士”中,360.com将Yahoo!助手在内上百款网络工具类软件列为恶意软件进行查杀。今年9月28日,Yahoo!中国将360.com告上法庭,诉称360.com公司的行为侵犯了Yahoo!中国的权利。
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判定原告Yahoo!中国胜诉,而被告运营360.com网的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360.com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赔偿Yahoo!中国经济损失3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0279元。
“一场行业共同声讨、全体网民加入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却在法庭上遭遇了滑铁卢。”昨天,360.com在发给记者的一份声明中如是说。而360.com公司的律师表示,法院虽然认定“Yahoo!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并未采纳互联网协会的“恶意软件”标准,转而要求360安全卫士拿出确定“恶意软件”的成文法律,显示了中国互联网立法相对滞后的漏洞。对此结果,360.com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
360.com“心中不服”,Yahoo!却正“春风得意”,除了官司胜诉外,Yahoo!助手日前更是高调攀上Microsoft,成为后者的合作伙伴。据了解,Microsoft将发布专门为中文用户优化的Yahoo!版IE7.0。该版本中的默认搜索及默认首页均为Yahoo!,且将嵌入最新版本的Yahoo!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