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百代和Baidu.com将通过搜索引擎这种新的媒体形式来传播内容
Baidu.com和百代的合作确实引起了世界范围的激烈反响,它触及到了一个世界性问题的实质—在保证大多数人受益的互联网时代,如何用创新的商业模式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著名的由专业博客组成的商业分析网站Techdirt上的一篇博文的观点颇有新意,作者写到:“EMI能够走出这一步,明确认识到它必须改变自己的业务。唱片公司不是需要雇佣更好的律师,而是在中国走创新的道路,这着实振奋人心。”
让美国人都感到“振奋人心”的是什么?可能是“双百”合作模式的创新性――搜索引擎因为巨大的流量和“注意力”而成为极好的广告平台,而这种“注意力”的产生的根源在于唱片公司提供的正版优质内容;最终,由于搜索引擎和唱片公司,犹如作者和媒体的关系一般,共同构成了这个注意力平台,广告商将最终为这一切买单。
为什么说百代换了一种非常创新的思路呢?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卖一个拷贝收一份钱”是唱片公司的基本观点,法律也保护这一做法。因此,很多唱片公司宁愿用起诉的方式,“找一个好律师”,强迫互联网退出唱片业发展的参与。
但这种做法显然是缘木求鱼。唱片公司发现,就算起诉能获得表面上的胜利,但远远无法阻止时代的前进――唱片公司告倒了Nasper,但他们能挽回整个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窘境吗?非得将网民赶回小店去购买CD,这可能实现吗?同时,通过互联网传播和快速分享数字音乐的做法,正逐渐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美国的《新千年数字版权宣言》,还是中国的《互联网传播条例》,都引入“避风港原则”,法律的天秤倾向于维护互联网传播的效率和人们分享信息的便利。
百代显然是最早意识到这一点的公司。它和Baidu.com的合作,将通过搜索引擎这种新的媒体形式来传播内容并因之受益。这种聪明的合作方式甚至让美国人感到妒忌,因为创新发生在中国。作者在文中不无气愤地写到:“在美国,情况还是令人失望,因为RIAA(美国唱片工业协会)以及它的旗下厂牌依然在依靠诉讼为本的战略,而不是改变它们的商业模式来适应一个进化中的市场,更甚的是,他们依然把他们的消费者当成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