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加拿大小伙曲别针换别墅故事的启发,去年10月15日,网络上出现了一个自称艾晴晴的中国女孩,公开宣称要用100天的时间,重写一个中国版“曲别针换别墅”的“美丽童话”。然而,就在不少网友和媒体因艾晴晴的“勇敢”而追捧这场“美丽童话”时,不久前却被幕后策划人“立二拆四”(网名)当头棒喝:“对不起,中国没有童话。”原来一切都是一场策划,中国版的“曲别针换别墅”欺骗了谁的感情?
手持“童话”迅速蹿红
从去年10月15日开始,艾晴晴拿着一枚普通的曲别针(真名为王晓光,曾参加2006年超女比赛,并进入杭州赛区20强)在社会的关注下,先后换到路人照片、玉佛挂件、手机、珍珠项链、两瓶陈年五粮液、价值1.5万的红木琵琶……随着网友的追捧、媒体的报道,艾晴晴迅速走红,拥有了支持她的“情丝团”,不少人钦佩她“敢于追梦”的高尚,赞美她有着“不怕丢人、不怕拒绝的可贵之处”。而艾晴晴也“不辞辛劳”地在博客上频繁发帖,记录自己换物的进展和心情。尽管这期间也有不少质疑的声音,但一时间艾晴晴还是以"敢想敢做"的正面形象大火特火了一把。
“童话”被幕后策划人拆穿
当100天期限终止,艾晴晴换到了什么呢?不是别墅,而是一份唱片合约。这一结果本就让许多人大跌眼镜。更加讽刺的是,就在几天前,整个事件的幕后策划人、自称是网络幕后推手的立二拆四跳出来向媒体揭露,这个“美丽童话”不过是场骗局!根据立二所述,中国版的“曲别针换别墅”从始至终就是一场策划,艾晴晴一共16次交换,其中关键的6次都是他们策划安排的,包括老外的手机、温碧霞的镜子、翡翠手镯……而一直为艾晴晴拍照的那位“表姐”不过是立二找来的一个朋友而已,甚至连艾晴晴博客里的内容绝大部分都是由他伪造的。立二称,他之所以“爆料”是因为已经成名的艾晴晴日前跟他"掰了"。
大家都被“玩儿”了?立二一语惊人:“我可以轻易掐住网络哄客的喉咙,让他们发出我想要的声音。”中国版“曲别针换别墅”的美丽童话以这种方式破灭,欺骗了谁的感情?是网友?还是媒体?
网友:现在还能相信谁?
就在“换物”进程中,不少善良的网友在论坛里留下了联系方式,表示愿意拿自己的东西交换,帮助艾晴晴实现梦想。一位网友于去年10月26日发的帖子仍然挂在网上,当中写道:“艾晴晴的做法在考究着中国人的诚信,我关注了多次她交换的文字,有多次被人当做骗子而拒绝与她谈话,唯恐惹火上身。不能怪国人太细心,实在是他们被伤害得太多……艾晴晴在和中国人的诚信做着全力的较量。”不知道如今这位网友作何感想。
立二的“爆料”让不少怀揣梦想的无辜网友大失所望。打开和艾晴晴相关的论坛、博客,不少网友在留言中表示自己受了骗,语气中充满了怨恨和指责,说她“残忍”、“伤害了这么多人的心”。在咒骂、声讨的同时,有人不乏感慨:“现在还能相信谁?”
媒体:我们也被“忽悠”了
不少媒体也遭“忽悠”而成为立二等人的工具。立二在博客中还统计了一下在整个交换过程中进行过报道和持续报道的媒体名单,包括十余家电视台和几十家报纸或杂志,其中不乏境外媒体,网络媒体就更不用说了。网络访谈节目《点击》的主持人小马在自己的博客里表达了“震惊”和“愤怒”。
一名曾为采访此事付出过不少努力的网络编辑也发帖表示,本来“对这样一个能够从某种角度反映中国当下现实的事件非常感兴趣”,但“真诚被人击败”,他说:“我依旧相信这世界总有陌生个体之间的底线真诚,这种信念被刺破了。”而曾经两次报道此事,并曾提出过质疑的一名纸媒记者在谈到此事时说:“虽然始终是半信半疑,但当真相被揭露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一点不是滋味。”
专家评析
有没有法律来约束这种行为?
不少网友在愤慨的同时发出疑问:中国有没有法律来约束这种行为?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佟强表示,从对社会的影响来看,如果程度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可能会构成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但这件事显然没有这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民法调整的范围看,整件事没有一个具体的人受到损害,就好像是跟大家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仅仅能引起大众感官上的不快,在法律上一般不认为这构成精神损害,因此不构成民事责任。所以这场“闹剧”仅能从道德舆论上进行谴责。
对此社会学家夏学銮教授表示,目前喧嚣、炒作、忽悠已经成为一种文化,这是以个人为中心、感性文化下的产物,正是利用了人们从众、追求刺激的心理。讽刺的是,立二在策划“忽悠”了一番之后,还不忘在博客中提醒网友“通过此事件更理性地看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