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日前,两名男子涉嫌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富兰克林市的家得宝公司使用偷窃所得的信用卡。当地的一名警察约翰逊接手该案后,观看了家得宝公司监控录像多次。随后,约翰逊决定找全世界帮忙破案——上YouTube网站刊登监控录像,向全球网民发布网络“通缉令”。
美国警探求助网民
YouTube是最著名的视频共享网站,拥有数以百万计的拥趸。他们热衷于在这家网站上发布录像剪辑或观看他人发布的录像剪辑。
约翰逊解释说,如果认识犯罪嫌疑人的人看到录像,他们就能提供重要线索,帮助警方缩短破案周期。
据报道,美国一些执法部门已把YouTube作为执法工具之一,常在那里发布疑犯录像,寻求大众帮助。专家认为,网络“通缉令”确实具有破案潜力,但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还需拭目以待。在美国,像约翰逊一样求助网络的警探如今已不在少数。
约翰逊最终找到疑犯。但被问及网络所起作用时,约翰逊表示,本案未能体现。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警官马茨凯维奇并未在YouTube上见过犯罪嫌疑人录像,甚至不知道网上有这段录像。
视频作品真假难辨
YouTube上数以万计的录像济济一堂,如何让网络“通缉令”脱颖而出、抓住网民眼球,这点对警方而言至关重要。奥唐奈说:“人们怎样才会不认为这是‘另一个无聊的录像’,不轻易把它关掉呢?”
目前关于YouTube协助破案的最著名例子发生在加拿大,警方将记录一起谋杀案过程的录像公布在这家网站上,吸引了3.4万人次点击观看,引起媒体广泛报道。最终,录像虽没有帮警察找到目击者,却使罪犯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了。
涉嫌侵犯疑犯隐私?
另一方面,未经他人许可刊登其录像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警方如何平衡这点值得讨论。
《私密杂志》出版商罗伯特·史密斯认为,警方刊登录像前,应首先征求录像中除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他人的同意,不论是受害者,还是旁观者。“受害人有权在录像上传网络前知晓此事,”史密斯说。史密斯还建议,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或法院宣判庭审结果后,警方立即删除录像,以保护他人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