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靠媒体提高知名度,媒体靠明星提高了销量,明星与媒体之间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记者兼乐评人王小峰在自己的Blog上记录了最近的新鲜感受:
这几天,有不少陌生电话打过来,按我平常的习惯,基本上不接陌生人电话。但是连续打过来,估计对方肯定有急事。
接通之后,第一句话基本上是这样:
“这是我的新电话……”
“你的电话被曝光了?”
“是的。”
“恭喜,你是名人了。”
6月2日,一份记录了近600个明星电话的电话录在某网络论坛上被披露。6月6日,此事被媒体报道,旋即形成了媒体的三种报道方式:推测泄露者身份;报道明星态度;表达对娱乐圈未来的担忧。
目前,泄露的原因有“媒体记者遗失通讯录”、“下岗编导报复”、“黑客入侵经纪人电脑”等多个版本的猜测。至今,泄露的原因仍只停留在推测阶段,但娱乐圈并没有因此而瘫痪,也没有如娱记担心的那样“会对明星与媒体的沟通造成很大障碍”,至少从大量“上榜明星”们在上百个骚扰电话中,明星能准确地接到记者打来的电话,并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自己的牢骚、愤怒和崩溃。
想当明星?拿隐私来换!
“混蛋、王八蛋!”演员邓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狠狠地咒骂肇事者。这个至今仍面目模糊的人,据说让邓婕每天接到上百个“骚扰电话”。
去年7月,处于饶颖事件之中的赵忠祥,在接受娱乐记者采访时,说过一模一样的话,他认为自己的纠纷不是供大家娱乐的。
“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打通了之后特别高兴,笑着说没有想到真的打通了。”颜峻在音乐圈里是颇有名气的乐评人,他写乐评、自己动手组乐队演出,还经常组织一些地下乐队的演出。电话号码也出现在600个电话录的颜峻只接到过一个“骚扰电话”。
可能由于这个原因,颜峻的看法更平和一些,他将“明星电话录”看做明星、公众与媒体之间游戏的一个具体案例,串联起这三者的就是隐私。“这个游戏是明星一边在出售自己的隐私,包括感情、收入,另一方面大众也在消费隐私。这中间有一个平衡,明星尽可能把这个出售保证在一定的范围内,如果走得太近,明星会不爽,但是离得太远就没有人去讨论他的隐私,会对他的事业造成损害,他也会不爽。”在他看来,明星作为公众的梦想,替公众在做梦,另一方面又成为大众戏弄、玩耍的对象,包括在或大或小的范围内破坏他们尊严、隐私,以达到破坏他们神话的目的,使大众能有一个平衡。媒体一方面造成明星的神话,一方面参与互动地破坏这个神话,其中的游戏规则就是戏弄和玩耍的“程度”。
“明星要宽容,媒体要自律。”南京师范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顾理平说。他认为,明星享受了比较多的权力——“成名的权力,宣传的权力”。这些权力让明星占有了更多大众传播资源,具体包括比较多的媒体版面和广播电视时段。“他们占有了这些资源,必须作出牺牲和限制,隐私应该有所牺牲,而公众对明星产生的兴趣是对他们的补偿。”
中国新闻学会副秘书长孙旭培认为:“对明星生活的监督是必要的,他们是青少年崇拜的对象,他们的行为举止容易给社会产生很大影响,对他们的监督有利于他们注意自己的言行,起到表率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是维护公共利益。”因此,像假唱、违约、抄袭等行为,会影响大众从明星的演艺中获得快乐,吸毒、婚外情等行为,会对大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负面道德示范作用,媒体曝光能起到限制和警示作用。事实上,由于这些明显负面的行为在道德上很难立住脚,当事人很少会寻求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孙旭培认为,虽然享有的隐私比普通人少,但“明星不是所有隐私都应该受到侵犯”,比如“身体上的毛病”,比如“家庭成员的事情”,比如“发生在人家家里的事情”。遇到这些情况,当事人告上法庭,十拿九稳。
真正容易纠缠不清的是这两者之间的争议地带。长期研究新闻与法律关系的孙旭培和顾理平都提到,隐私权的实质是“不被了解的权力”,但在实际中,隐私权是可以放弃的。比如明星出于宣传的考虑,将电话号码提供给媒体,又没有声明不得扩散,就有可能被看作放弃隐私权,容易引发争议。
遇到争议怎么办?孙旭培和顾理平都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新闻的立法,现有的法律也未对“名人”、“明星”等作出明确界定,隐私权依附于名誉权,没有法律上明确的权利。因此如果在法律上引起纠纷,只能依靠法官根据每一次的实际情况行使裁量权。具体到“明星电话录事件”,两位学者都认为,明星对自己的电话保密,既不会影响演出水平,也没有在道德表率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他们的电话号码当然属于个人隐私,希望“不被了解”的要求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