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这种联邦制给了美国各个州很大的权力,在联邦层面美国只有联邦和州这两级行政划分,不过到了州以下美国的行政级别划分就比较混乱,美国宪法也不管州政府以及州以下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情。
就像美国总统不能管州长的事情一样,美国的州长也不能管县长或者市长的事情。美国各级政府的权力原则很简单,各级政府的首脑都是由他们所属区域的民众选择的,无论是总统、州长还是市长,他们都只对自己的选民负责,即便是市长和县长也没有上级,各级政府官员各管各的事情,他们相互之间也不会互相牵扯干扰。
美国的州长不能管市长和县长的事情,那他们当然就只能管自己州的事情。美国各级政府官员都会有自己的事情,高一级官员的事情并不是管低一级的官员,官员的工作职责也不是对其他官员发号施令,他们的工作职责在于给自己的民众解决问题。州长即便不管市长和县长,他们也有很多工作要忙,每个州都会有本州的事务。
美国的“州”更准确一点翻译实际上就是国家,每个州都是一个拥有很大自主权的“国家”,它们可以制定自己法律,划分自己的行政区划,甚至每个州都有一部分自己的税务权力,这样的权力结构让美国的州长就像是一个统治区域缩小版的美国总统。不过我们可别小看美国的州长,论管理面积,美国阿拉斯加州州长的地盘比欧洲除俄罗斯之外的任何国家都大,论管理区域的经济体量,美国加州州长可以排在世界第五位。
所以我们不用担心美国州长会因为不能管县长和市长就没事儿可干,州政府有州政府的事情,像纽约市的市长还被认为是工作任务仅次于美国总统的政府官员呢。州长要管本州的基础设施建设事务,要负责本州的招商引资工作,还要解决本州民众的教育和工作问题,总之美国的州长就像一个国家的“首相”,他们的工作也可能会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