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2004年8月2日
倾诉人:许蔚红 女 36岁 某公司财务总监
采访人:王枫
许蔚红建议我晚些时候再登出此稿,采访她的时候,她已经办理好赴澳大利亚移民的手续。
“文章登出来的时候,最好我在国外,这样不会觉得尴尬。”
我和他没有细节
有时候我们总是要被迫去做一些事情,我这辈子最隆重最认真去做的一件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就是结婚。那时候我27岁,挺年轻,可是好心的人开始为我着急。我的父母最后也受了这种情绪的感染,觉得紧迫起来。我像一个待售的苹果,等着被人拿走,每过一天,我的价值就要削减一分。
张伟就是那个把我从架子上拿走的人。
我挑不出他有什么大的毛病,有不少人都觉得他配我绰绰有余。我们交往了几个月,后来双方父母就说,那就把婚事办了吧,看你们俩挺般配的。我找不出反对的理由,其实最大的理由应该是:我不爱张伟,可是,我爱的那个人已经结婚了,如果必须要嫁一个自己爱的人,那我也许要孑然一身。这个问题很沉重,当然不能让父母知道这件悲惨的事情。
我从小到大不断要面临“应该”去做的事情,譬如喝药、吃菠菜、当三好生、考大学,在这些林林总总的事情里面,结婚是最后一件,最后一个既定目标。结了婚以后好像就没人管我了。
半年以后我才习惯和张伟同床共枕,我曾经小心翼翼地建议分床睡,可他说夫妻都是在一张床上睡的。刚结婚那段我睡不着觉,一想到旁边戳着一个大男人,我就纳闷,几个月前我们还是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他碰我一下我肯定会以为他存心不良,可现在我却要和他睡到同一张床上,肌肤相见,到底发生什么了?
我们彼此对对方不错,很少吵架,什么事都是商量着来。那句话怎么说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我们就是那样的。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们是同事,大概相处得也不错。我渐渐习惯了他,他的嗜好,他的思维方式,和他在一起,我从没有感到太幸福,可也没有不幸福过。
我甚至很感激他,我对自己说,一定要对这个男人好,毕竟他容纳了我。
可是我想不起来我们在一起有过太难忘的事情,那些日日夜夜就像一幅模糊的水墨画。
我和他没有细节。
最早忘记的是恨
如果一个男人能唤起你太多的恨,那你一定很爱他,是吗?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是这样的,因为我尝过这滋味。
我到现在还记得,童森告诉我他将要结婚那天是个星期六。我正在单位加班,他打电话找我,说有紧急的事要对我说,他说“你下来吧,时间不长”。我下了楼,他就站在马路边,手插在兜里,一眼不眨地看着我。马路上不断有女孩子扭头看他,他也许知道,可毫不为意。这一点很能满足我的虚荣心,因为童森是那种少见的英俊的男孩子,造物主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偏爱他。
我朝他走过去,在他目光的烧灼下一阵眩晕。我问他什么事。
他迟疑了一下,我马上猜到他要说的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在一起有一年时间,我已经习惯了去感觉他。
“我要结婚了。”他把眼睛移到别处。说出这句话他好像完成了一件很难完成的任务,接下来他的话就顺溜多了。
我听得很吃力,可还是听懂了。
他马上要结婚,新娘却不是我。
“我父母逼着我娶她,我——”
他后半截话被我的一记耳光打断了。我仇恨地看着他。很多行人在看我们,他一定觉得颜面扫地,他恶狠狠地看着我,喘着气。“再见!”他说完头也不回走了。
我和童森很像,冲动,倔强,火爆,是两个一样的动物,两只豹子。我经常能在他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可是我们却那么爱。可是现在他却要去娶别的女人了。
我见过那个女孩,悄无声息地,像个影子,或者一个水滴,顷刻间就能蒸发掉。我已经把她忘记了,但是如今童森却要和她共赴爱巢。
当然,除了平庸,她还有钱。她的父亲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家里有两个别墅,三辆车,的确是家财万贯。童森说这门亲事是他父母的决定,我想童森也是乐意的,我知道他的野心。
旧式电影的故事在我身上上演,男朋友另攀高枝,娶了富家小姐。我伤心了几天,舔干净伤口,强迫自己把他忘掉。我几乎每天都想去找他,事实上我没有那样做,他也没有来找过我。我们真是很像,永远不会在无谓的事情上浪费精力。
和张伟结婚以后,有时我会想起童森,他现在早已经成了别人的乘龙快婿,在社交场上意气风发地穿行。他一定很满意,因为他爱钱。
和张伟在一起久了,我不再是一只豹子,而是变成了禽类。禽类的世界是琐碎的,也是安全的。
那天当童森的脸再度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突然感到和他并没有分开多长时间。
我上了他的车。如果那天我拒绝上他的车,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些事。
那一刻我想起在那个星期六,他另娶他人,竟然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说,一定要让他道歉。我当时雄赳赳地上了他的车,以为可以有个了结。
他把车开到一处安静的地方,迅速打量了我一下。我也在看他,他的行头都是精致的东西。
我有点不自在,我的衣服都是在服装市场买的,他一定看出来了。我开始后悔上这个车了。
他轻轻叫了一声我的名字。这种亲密的气氛是我熟悉的,那种眩晕感又来了。
“你不知道,这些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他的声音在很近的地方响起,慢慢流过我的血液。
我嚎啕大哭。在弥漫着奢华的陌生的车里,旁边的人却是我久违的爱人。
童森让车开起来,车轮在傍晚的喧嚣中无声地滑行。我没有问童森要把我带到哪儿,他也沉默着。
我欣喜地发现我们之间的默契还在,那曾经被我视为最宝贵的东西。我和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再有那样的默契,我只消看着他的背影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不说话,可他的呼吸,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他的嘴唇都在告诉我,他想要我。
我在心里说:随便你带我去任何地方,亲爱的!也许他听到了。
在那天晚上,那个像豹子一样的许蔚红又苏醒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短暂的晚上。第二天早上,当阳光映亮了整个房间,许蔚红也回到了现实中。
我必须马上离开。我对他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为什么?”他显得很诧异,“小红,没人会知道。”
“那和我结婚吧,还不算太迟。”
他认真看着我,在判断我是不是在开玩笑。
我笑了,他有点尴尬。“小红,这件事……很麻烦,你……”我抓起提包,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保重。”
我不再看那双眼睛,那双闪耀着野心和天真的眼睛,我不能犯傻,不能!
出门的时候我看到桌上他给我写的字条,那上面有他的电话。我绕过桌子,打开门,关上。他一定很失望,也许会有点悲伤,我知道他此刻正在看着我离去的背影。对我来说,这应该是唯一的选择。
许蔚红说她本来可以把那次相遇从记忆中抹掉,如果不是女儿的出生,她甚至会觉得那个晚上根本就没存在过。
我记得那是个阴雨天,我从午睡中醒来,外面很暗,屋里也很暗,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咿咿呀呀吸着自己的手指。我把她抱过来,仔细看着她。她的眼睛在朦胧的午后灼灼放光。我突然被电击住了,这双眼睛,既不像我的眼睛,也不像张伟的。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女儿一天天长大,我的猜测不幸变成了事实,我不得不承认,她几乎就是童森的翻版。我经常看着女儿发呆,那个魅力四射的小女婴,活力十足,很少有疲惫的时候。她无疑是我和童森的女儿。我决定守住这个秘密,让时间的流沙把它湮没。
许蔚红说她曾经恨极了童森,在女儿出生后,她对她的爱盖过了一切,这时她再想起童森时已经是平和的了。母亲的胸怀能容纳所有怨气,当然也能容纳恨。
我只能对他说“对不起”
当我对老宋说我的签证已经下来后,他回答了一声“哦”,就再也没说话。那晚我们陪一个客户吃饭,他喝了很多酒,直到不省人事。我把他送到家里,让司机先走,我再陪他一会儿。我在客厅里看电视,他在卧室里睡得很香。老宋的太太出车祸去世了,儿子在国外念书。他自己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一个没有女人的房子真的很空旷。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走出来,看样子酒已经醒了。他说想喝面疙瘩汤,我进到厨房给他做了一碗。
老宋很快吃完,我于是站起来告辞。
他看看窗外:“天快亮了,我也不睡了,我们说话吧。明天我放你一天假,好好睡。”
老宋是我的老板,作为下属,能得到老板的欣赏和信任是很多人希望的,我不仅得到,还得到了比这更多的东西。
我和老宋不单单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我救过他的命。
老宋出事那天是个周末,我正在商场里买东西,他突然打来电话。他让我马上往他的账户划50万元。我很纳闷,这时候银行都已经下班,他应该知道这一点。我说最早明天一上班才能把款划过去。他停了一下,说这件事还是让财务总监杨立德去办更妥当,让我转告他,他就不打电话了。我很吃惊,因为杨立德是公司收发室的老大爷,哪里是财务总监,我才是财务总监。可是老宋的声音很正常,一定是发生什么事了!
“你在哪儿?”我把耳朵紧贴在手机上,问道。“我在外面。很热。”他说到这儿,电话突然断了。我打他的手机,已经关机了。我开始给我知道的他的朋友、亲戚、客户打电话,他们都不知道他在哪里,而且这几天他也没有出差的安排,我确信他出了意外。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刚刚发生的事,直接去了公安局。
我请求他们救老宋,他们说这不能立案,也许他根本没事,只是你的猜测呢。最后我找了一个在政界的朋友出面,他们终于同意了。我说我和老宋通话的时候听见了几声狗叫,而且他最后一句话说“很热”,证明他待的地方没有空调。他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研究后,决定从郊区开始行动。
两天后警察从郊区一个简陋的民房里把老宋救了出来,我也去了。老宋抱着我哭了,他说:“丫头!我没有看错,我把命赌在你这里,我赢了!”
如果一个男人长时间默默地喜欢着你,我想哪个女人都能感觉得到。可是我更愿意老宋把我当作一个男人去看。我努力工作,在公司里我的薪水排在第二位,我认为这并不和我是个女人或别的有关,如果老宋想报答我,他完全可以用其他办法。
我和老宋彼此信赖,彼此尊重,我喜欢这种平和的关系。爱情总是短暂的,而友谊历久弥新。
那天我们一直聊到东方发白,老宋说:“我知道你早晚要离开我。我有一句话,一直想和你说,现在你要走了……”我打手势制止他再说下去。
老宋叹了口气,说:“好,你不让我说就不说吧。蔚红,你是一个好女人。”
他突然自嘲地笑了:“难道我毫无魅力吗?这么久了……”
我也笑了:“我躲到国外去,就是因为你太有魅力了!”
可是我却在心里说:“老宋,让我们都去过简单的生活吧,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