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股评家的一个常用词汇,最近华友世纪与Mop.com等中国概念先后出现板块异动,先是华友世纪收购鸟人唱片,后又传出华友世纪与Mop.com的“重组”消息。
当WEB2.0遭遇资本寒冬,当纳斯达克中国概念股陷入低潮,一时间资本市场上的唱衰声音不断时,一股“抱团取暖”的老调重弹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但华友世纪收购鸟人唱片能引领SP板块的咸鱼翻生吗?笔者颇不以为然,个人认为,华友世纪与鸟人唱片的购并,除了在资本市场上,暂时为SP们找到一个所谓的概念和题材外,对于改善业绩,恐怕并无多少实际意义,这从华友世纪Q3的报表里也多少可以看出些端倪。
唱片业向来只是一个表面风光、实则无奈的行业,因为唱片的发行和销售甚至有些入不敷出的尴尬。这首先在于由于非正版和网络下载的侵袭(当然,大多数内地歌手的作品还不具备非正版价值),内地唱片销量让人汗颜,如同图书出版业以3000册起印的状况(即便是畅销书作家,成君亿新书《渔夫与管理学》首印也仅1万册,前一段时间,与成君亿一起吃饭时,他坦言再版多次后,也仅印刷3万册),内地歌手的唱片销量上万已属不易。
如以平均灌录1万张CD为基数(大多数内地歌手的CD销量尚不足1万张),每张CD定价20元(这与一张唱片动辄近百港币的港台市场也不同),“总码洋”也仅仅20万(在这1万张的唱片里有多少是无偿送给媒体用于打榜、宣传,又有多少是实际销售呢?),但发行商与批发商的折扣大都在4-6折之间,如以此计算,唱片版权发行商发行一张唱片的毛收入也仅8—12万元,但从买歌到录音、到MV等,仅制作成本都尚且不够(比如一首MV的普通制作成本以30万元计),更遑论电台打榜、平面宣传等推广费用了。所以说唱片公司在传统唱片发行领域向来是入不敷出的,而且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回款难就更是家常便饭。
顺便提一下,上周五在一次沙龙上,一个来自成都的女歌手一直向笔者抱怨一件事,这就是其首张翻唱专辑大卖,但仅从唱片公司拿到3.5万,这在笔者看来已属侥幸了,此前,我认识的另一个女歌手首张专辑发行权仅售假2万,而其仅唱片制作费用就高达200万,尚不包括MV拍摄费用,而这位女歌手的专辑迄今都没见实际发行过。
SP,尤其是彩铃产品的出现似乎成了唱片业的救命稻草,但这一模式却并不具备普遍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如同之前的网络歌曲,终究难成气候。众所周知,迄今为止,真正在SP领域大有斩获的也只有两首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两只蝴蝶》,前者是先在民间走红,后被太合麦田收购数字版权,即便鸟人唱片的周亚平再造了庞龙的二次辉煌,但其旗下歌手也难以再造《两只蝴蝶》的辉煌(这一点,笔者在一次沙龙上也与周总做过短暂交流)。
据悉,《2002年的第一场雪》、《两只蝴蝶》,最高每首歌曲的下载量突破千万条/次,大多数歌曲的彩铃下载量都在几十万条/次,如以每条下载1元计,总收入1000万,其中电信运营商抽取15%(这是几年前的抽成比例),CP抽取30—50%,SP分成约为35—55%,以此分成比例,CP(唱片公司)最大收益500万,SP收益550万,但这只是一个绝无仅有的特例,试想周杰伦歌曲都难以突破,其可复制性该有多难?尽管如此,这一近乎极限理想式的收益事实上并不存在,且不说电信计费误差和结算等损失,何况对于大多数50万条/次以内下载基数的歌曲而言,其收益仍微乎其微。
其实,内地唱片业大浪淘沙已所剩无几,当年曾经红极一时的京文、正大、大藏、红星等都已如昙花一现般渐渐被人淡忘,而太合麦田由于宋柯的极端投机主义,依靠“拾人牙慧”惯用伎俩,收购刀郎数字版权以及签约超女李宇春,而在媒体上盛极一时,其他依靠网络歌曲暂时“出人头地”的飞乐唱片都注定只是过眼烟云,但依靠SP晋级的鸟人唱片目前还难以盖棺论定。即便是被唱片业视为救命稻草的彩铃产品也变动不居,音乐在彩铃产品里的份额也逐渐被其他产品侵占。
无论宋柯把自己打扮得有多新锐,都无法摆脱他彻头彻尾的投机者面孔,因此,笔者一开始就不看好李宇春签约太合后在唱片业的发展,以宋柯的投机主义想法,只不过是借李宇春暂时的人气在SP领域做些短线投资,他是不可能为李宇春做出长远的包装规划的,当然,李宇春在音乐行业的潜质和潜力也有待观瞻,在这一方面,刀郎的命运就是最好的例证。当然,这也间接证明宋柯在包装新人方面信心不足以及唱片业的艰难现状。
既然唱片业如此不堪,唱片公司又如何生存呢?其实,唱片业大都还是依靠歌手的走穴演出和广告代言等,这就如同中国的文艺片,在票房市场上大都没啥表现,即便侥幸进入院线发行,也只是为下一步的DVD发行和电视播映权的销售做点广告而已,后者才是其最终乃至唯一的收益来源。
举例来说,最近媒体报道,范冰冰目前接了31个中国生产的品牌,3个国际品牌,全年广告收入高达3700万元,此外还有两个国际大品牌正在洽谈中,一个是IT品牌,另一为运动类的。按照计算她光是广告就能收4000万元,当然,这一数字是否属实还有待商榷(至少以笔者对这一行业的理解,尚是未知数),但至少说明广告代言对于艺人收益的决定性作用,如果以片酬来计算,即使范冰冰每天拍摄一集电视剧,全年拍摄365集,片酬5万/集(这一价位应当切近实际),一年收入也不过1800多万,尚不及广告代言收入的一半。
但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华友世纪与鸟人唱片的收购协议中,有关艺人的经纪约依然在鸟人唱片的控制中,与华友世纪无关,毕竟这才是唱片公司真正值钱的部分,但SP们或许是因为不明就里,或许是唱片公司根本无意于转让这部分“肥肉”,总之,SP们大都无法染指这一唱片公司的核心地带。
实际上,艺人经纪合约的内容规定相当复杂,经纪项目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
A 公开现场/非现场演唱、表演;
B 影视作品的摄制、舞台演出实况转播、录播及制作音像制品;
C 为电视及相关媒体制作平面、立体及影视广告;
D 肖像、姓名或艺名、签字及音乐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的使用;
E 参与诸如剪彩、酒会、新闻发布会以及其他相关商务或者非商务场合;
F 参与或制作互联网、有线及无线之通讯媒体的活动;
G 目前尚未使用或流行的未来可能出现的演艺活动形式和一切涉及上列项目的活动。
顺便提一下,由于太合麦田只签到李宇春的唱片约,宋柯究竟能从李宇春身上赚到多少真金白银?是否只是赔本赚吆喝的陪太子读书?这一点,也许只有宋柯自己心知肚明。
网络公司和SP们想在娱乐业软着陆,恐怕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尽管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财大气粗的网络公司和SP们,随便哪家公司,其现金储备都足以把中国的娱乐产业搅翻天,即便是内地电影业“大佬”——华谊兄弟,其小股东冯小刚在最近接受东方卫视里坦言,其市值也仅在6000万美金(依笔者判断,这一数字还是较为客观的),而在笔者眼里,王长田的光线传媒的价值更加微乎其微,其他公司就更不值一提。
毛主席他老人家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事实上,娱乐业是潭浑水,“盛大盒子”折戟沉沙就是前车之鉴,对于壁垒森严的广电行业,陈天桥的孤注一掷原本就是死路一条,至少短期内这是盛大网络们的宿命。
SP们与唱片业的联姻也已有“他山之石”,之前A8音乐网与创盟音乐的“闪婚”稍纵即逝就是另一个警示:浸淫唱片业多年的前华纳唱片中国区总裁(现太合麦田董事总经理宋柯当时为华纳唱片中国区副总裁、许晓峰副手)、太合麦田前身麦田音乐的创始人许晓峰,曾包装出朴树、汪锋、达达乐队、周迅等,其操盘能力显然不亚于鸟人音乐的周亚平,但为何A8与创盟的联姻如此短命?
显然,唱片业对于SP们来说,还是一个看似馅饼,实则陷阱的未知数。因此,华友世纪与鸟人唱片的购并显然并非明智之举,显然,华友世纪早已尽失当年推出第一款手机小说的创新锐气,尽管这部手机小说的公关意义远远大于其市场收益。
当然,同样创新乏力的还有Mop.com,最近,有关华友世纪与Mop.com的重组消息,再次确证了陈一舟在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乏力,此前,有关Mop.com年内上市的消息又是一则公关稿,当然,并不排除华友世纪的SP产品借助Mop.com的用户群构建分销渠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