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合作伙伴在营销推广中需明示业务资费的通知
各梦网合作伙伴:
为了严格规范和查处在营销推广中不明示资费或误导用户业务为“免费试用”等行为,要求各合作伙伴必须在所有业务宣传中明示资费,具体要求如下:
1、电视、广播等媒体互动业务的口播或字幕宣传中必须包含信息费资费说明,同时要标明“不包括通信费”。
2、所有业务宣传中不允许使用“免费试用”等免费的宣传用语,如果免收信息费,标注“资费0元”或“本业务不收取信息费”。
3、在宣传推广的宣传单页和网络页面等宣传材料中、业务资费说明必须和业务订购方式连接在一起,且字体、大小、颜色等基本一致,使用户能清晰识别。
对于业务资费方面的不规范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按照信用积分办法追究违约责任。另,我公司将全面开展拨测工作,请各合作伙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营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