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州本地市网SP:
从下月起,广州本地市网SP上交发票,必须按照规定自行粘贴好发票再交到润粤营业厅,如没有按照规范进行粘贴,润粤营业厅将拒绝收取贵公司结算发票。
发票的要求如下:
发票抬头:
正确的发票抬头写法是由合作商(以下简称SP)手工填写我司全称(税控打印发票除外)。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或水笔填写。发票抬头不允许修改。
发票开具时间
根据税法规定,开具时间过长的发票不能作为抵减应税收入的凭据,因此,SP开给我公司的发票时间不能跨期太长,原则上不能跨年。
(1)每年1月份接收的发票,其开具时间应为上年7月1日后;
(2)每年2月至12月接收的发票,其开具时间应为本年度内。
如违反上述规定,请重开规范的发票。
发票专用章
在SP交来的定额发票和手写发票上要盖SP公司的发票专用章。税控打印发票的还要加盖SP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新版发票
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版发票。新版发票为12位代码及8位发票号码,同时服务厅停止向客户提供或收取旧版发票(高低位发票)。
发票的粘贴
1、不同公司的发票必须分不同的粘贴单进行粘贴。
2、顺序从右下开始,按照从下至上,从右至左的顺序均匀粘贴在粘贴单上,并保证粘贴单平整。
3、发票必须露出每张的金额。
4、粘贴发票必须使用浆糊或胶水,不允许使用双面胶。
5、粘贴单请使用白色A4纸。
6、发票的第一页空白处用铅笔写上发票的总金额及发票的总张数
如对发票粘贴方法有疑问,可致电润粤营业厅咨询。电话:020-376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