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讯,华裔赵女士两年前获得婚姻临时绿卡,但婚后她与丈夫的感情却出现矛盾。如今临时绿卡即将过期,丈夫却迟迟不愿帮助其申请正式绿卡,赵女士4日前往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举办的法律咨询求助。律师朱建丞表示,在特殊情况下,外国配偶可单独提出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
朱建丞律师表示,临时绿卡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满前的90天内,夫妻二人需共同向移民局提出转永久绿卡的申请(I-751 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 of Residence)。申请材料需包括证明婚姻关系真实和婚后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据。如过去两年共同保险单和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或报税记录、生活照片等,若如果双方有小孩,还需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
朱建丞律师指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临时绿卡转换也可由外籍配偶单方面申请:1. 外籍配偶遭受过家庭暴力;2. 美国公民配偶过世;3. 两人已离婚,但先前的婚姻是真实的。
在这几种情况下,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符合其中一类,并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申请办理。
若不符合上述几种情况,且未按时递交申请,则临时绿卡会被自动终止,并转至移民法庭进行驱逐程序。
朱建丞律师表示,在该种情况下,外籍配偶需要说服法官其婚姻是真实有效的,并由法官决定是否批准该过期申请,但外籍配偶也可能面临被递解出境。
与其他移民方式相比,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方式取得绿卡更为简单快捷,但朱建丞律师提醒,申请婚姻绿卡应实事求是,若婚姻中存在私心,即便获得临时绿卡也很难通过移民局两年的考察期,“抱有目的”的真结婚比假结婚更可怕,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此外,朱建丞律师提醒民众,将于每周三下午1时30分在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举办每周例行移民法律咨询活动,下次法律咨询将在12月11日举行。地址:华埠勿街9号4楼401室。
《侨报》杨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