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正在离中国的消费者越来越近。
手机电视被称为继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形式,正在成为广电和电信运营商追逐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事实上,早在2005年开始之初,“手机电视”就在中国运营商的推广下渐成声势,并成为移动运营商关注的下一个新兴增值业务。
目前,支持手机电视网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运营商的移动网,即电信网;另一类则是DMB,即广播网,包括卫星广播和地面广播两类。
因技术手段的差异,手机电视终端分为DMB电视手机和基于电信移动网络的电视流媒体手机。Nokia和上海文广推出的两种电视手机终端的制式,都不是用来运营在运营商移动网上的,而是基于地面广播数字网的服务。
诺盛电信咨询在其发布的《移动视频专题报告》预测,2005年,国内手机电视用户数达到50万,市场规模1300万元;2008年,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5220万,市场规模13亿元。
显然,这一巨大的市场,电信运营商和文广集团都不会视而不见。移动运营商将手机电视业务视为移动数据业务新的增长点,列为未来3G时代的主打业务之一。
同时,广电网认为手机电视业务视同网络电视,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
一方是终端和电信通道的控制者,一方是广播内容的提供者,二者都是手机电视业务所必须的,这注定了手机电视自诞生以来就绕不开两方面利益的博弈。
虽然手机电视的出现,为经营空间渐趋饱和的广电媒介和业务收入增长乏力的电信运营商带来了融合的契机。但这绕不开的利益之争却和IPTV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2004年起,中国联通和中国移 动相继推出了手机视频服务。ChinaMobile采用的GPRS技术,中国联通通过CDMA-1X开展手机电视传输。这两种手机电视业务实际上是利用流媒体技术,把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数据业务。
日前,有消息传出,惟一全部拥有 IPTV及手机电视牌照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深度介入手机电视制造、流通领域,而这些手机电视正是基于DMB的手机电视终端。这对于目前正积极进军手机电视的运营商,尤其是手机厂商而言,是件令他们非常受伤的事情,因为此前上海文广虽拥有牌照,但却不涉及具体设备和终端。
也许,作为广电业务与电信业务二者融合的手机电视又将下落到IPTV群英纷争的地步?
转自:财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