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Hong Kong七大唱片商昨天第三度入禀Hong Kong高等法院,分两案向各一名利用网上WinMX软件非法上载音乐的男女兴讼,禁止他们继续复制及分享音乐档案,要求他们赔偿。国际唱片业协会指,要用深层教育使其它网民知道侵权者的代价,亦愿意商讨和解,但案中女侵权者的丈夫指唱片商所索和解金额不合理。
继上月中首宗非法上载音乐网民杨进财和主妇陈笑如被入禀索偿后,昨日Hong Kong七大唱片公司,包括新艺宝、英皇娱乐、正东唱片、金牌娱乐、Song BMG、环球唱片及华纳唱片,分两案再入禀诉讼。
两宗案件的答辩人为罗志雄及梁碧娟(洋名Becky),分别是电讯盈科互动多媒体及和记环球电讯的用户。国际唱片协会Hong Kong分会总裁冯添枝指,“唱片业受非法上载打击很大”,案中一人拒绝露面,另一人无意和解,但协会愿意商讨和解,但视乎他们的悔意。
入禀状指,七大唱片商联同国际唱片业协会Hong Kong分会,去年十一月七日在网上侦查,发现两答辩人在未得唱片公司的同意下,利用WinMX软件上载复制的音乐档案,让其它网民复制,令侵权音乐档案在网上广泛流传。今年二月十七日,七大唱片公司透过律师发出挂号信予答辩人,打算就诉讼提出和解,但答辩人一直未有回应,因原讼相信,答辩人有可能继续其侵权行为,故兴讼要求赔偿,及申请禁制令。
答辩人梁碧娟的丈夫表示,曾收到七大唱片公司的挂号信,但未有加以理会,前晚已接获该入禀状。他表示,原诉追讨金额虽未达六位数字,但不是报纸报道那么少,即使唱片业建议他们分期,数目仍不太合理。因妻子为办公室文员,平日甚少在家使用计算机,夫妇均不懂这些“高科技”,他相信是儿子从互联网下载歌曲所致;有关索偿已交由律师处理,不排除申请法律援助。
七大唱片商于本年一月二十六日展开诉讼,成功法庭颁令Hong Kong四家互联网服务供货商披露二十二名侵权网民的客户资料,以便提出版权诉讼,该诉讼共花一百五十万元,并打算向原意和解的每名侵权网民取回二万三千四百元。
转自: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