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按照正常程序离婚,然后再结婚,为什么移民局会判定婚姻无效,拒绝我的移民申请呢?今天的案例特别适合有离婚记录的申请者人关注!
前段时间收到了这位被拒绝移民申请的朋友咨询,他的拒绝理由是:美国申请人的前一段婚姻的离婚判决书的法院判决日期,是在现段婚姻登记之后,也就是说重婚了,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合法有效的,导致中国申请人没有移民申请资格而被移民局拒绝。
移民局拒签信截图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疑惑?为什么明明申请离婚了之后,再办理的结婚登记,还被移民局认为重婚而拒绝移民申请呢?
其实主要是由于美国申请人不了解美国的离婚程序所导致。美国和国内的离婚程序不太一样,在普通离婚程序中,提请离婚申请后,不同州需要经过几个月的等候期之后,法庭才会下达最终离婚的裁决,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所以,提起了离婚申请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终止!
美国申请人以为自己已经递交了离婚申请,就算结束了前一段婚姻关系。但其实真正的判决还未下来,前段婚姻关系也还未终止。但是他们并不懂,为了可以尽快和现在的爱人团聚,很快他们在中国就结了婚并递交了移民申请,所以才会导致美国申请人的离婚判决生效书是在结婚时间的2个月后,新的婚姻就被认为是重婚,不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婚姻关系不是合法有效, 那么申请人就不能基于这段婚姻获得移民资格!
原本以为早点结婚,早点递交,就可以早点在美国一起生活,却没想到被移民局拒绝了申请。其实这位申请人还算幸运,在移民局申请阶段就被发现了问题,如果移民局批准了他的申请,转到了NVC,再来到领事馆面谈时才被告知婚姻无效从而拒签,那会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对申请人造成更大的打击。
移民路上没有捷径,欲速则不达。这个案例希望能够让大家警醒,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如果大家希望快速、顺利的拿到签证,衷心建议大家递交移民申请前,无论是自己DIY还是委托律师处理,审核文件务必要认真,即使是委托律师处理,自己也要多学习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避免掉坑。
出处:见配图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