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河南通许警方刑事拘留38天后,广东遂溪人陈先生被取保候审。返回家乡后,陈先生大吃一惊:羁押期间,他三张银行卡上的73万余元不翼而飞,而此间,他的账户被通许警方冻结,银行卡被通许警方扣押。2021年1月12日下午,通许警方向华商报记者证实,陈先生涉嫌犯罪,卡上的钱已被办案民警取走,目前进入通许县公安局账户,随后会返还受害人。
银行卡被冻结
询问情况时让到河南配合调查
陈先生是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人,1992年出生。2021年1月12日上午,提起自己银行卡被冻结,自己被河南通许警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卡上73万余元不翼而飞的遭遇,陈先生满脑子都是疑惑。
“七八年前,我开始做微商生意,主要经营电子产品,包括电脑主机和配件等。”陈先生介绍,2020年10月10日前后,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法使用,就到银行询问是怎么回事。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名下所有的银行卡都被河南通许县警方冻结了,让他联系通许警方了解具体情况。陈先生当时很纳闷:自己从来没有去过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也没做违法乱纪的事,不知道通许警方为什么要冻结自己的账户。
带着疑问,陈先生在网上查到了通许警方的电话。通许警方在电话中说,让陈先生到通许去一趟,配合他们调查一个案子。2020年10月27日,陈先生到达河南通许。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男子被刑拘38天
陈先生回忆,到达通许当天下午,即2020年10月27日下午,办案民警在通许县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对他作了笔录。作笔录之前,民警让他交出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等私人物品,并让他说出手机和银行卡密码。陈先生最初不同意,说这些是个人隐私,办案民警反复强调,他们是依法办案,要求陈先生配合。
无奈之下,陈先生将手机、多张银行卡、钱包及1100元现金等交给了办案民警,并说出了相关密码。之后,办案民警问陈先生银行卡上的钱是怎么来的,这时,陈先生才知道,通许警方正在侦办一起开设赌场案,警方怀疑他与嫌疑人员有资金往来。
“对于通许警方的调查,我实话实说,如实回答。”陈先生介绍,大约在2020年9月,几个陌生人在网上约他,说想订购几台配置较高的电脑及配件,问他什么时候能到货。双方洽谈好价格后,他将货发给对方,对方将货款打给他。“在此之前,我根本不认识那几个人,也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
2020年10月28日,通许警方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陈先生刑事拘留。
拘留通知书
取保候审后
发现卡上73万余元被取走
陈先生说,被通许警方刑事拘留之前,他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2020年12月5日,被羁押38天后,陈先生交纳了2万元保证金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前一天,通许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和我谈了话,作了笔录,我同样是实话实说,第二天,我就被取保候审了。”
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当天中午,陈先生来到通许县四所楼派出所,领取随身物品。“民警将钱包、1100元现金、身份证、社保卡等物品返还给了我,说手机和银行卡不能返还”。
2020年12月10日,陈先生回到广东遂溪。“回家后,我补办了一张手机卡。2020年1月7日,我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发现,三张银行卡里的73万余元在我羁押期间不翼而飞。”
陈先生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2月5日,陈先生名下的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先后有73万余元被人多次从ATM机、柜台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取走。“三张银行卡上的钱几乎被取光了,只剩下几元钱。”
银行流水记录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流水中,单笔取款最大的为16.8万元,最小的为700元。通过ATM机取款的,看不出取款地在哪里,通过柜台取的,显示取款地为“中国银行通许支行”。
陈先生说,发现卡上的钱被取后,他向遂溪警方报案,遂溪警方称案发地不在遂溪,让他联系通许警方。“之后,我叔叔联系了通许县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问我的银行卡在哪里,卡上的钱去哪了,相关负责人说其不知情。”
“希望相关部门能给我一个确切的说法,钱到底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可以追回,也希望公安机关早日破案,还我清白。”陈先生说。
通许警方:陈先生涉嫌犯罪,钱已进公安局账户
陈先生卡上的73万余元到底去哪了?1月1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就此联系上通许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称,该案由四所楼派出所侦办,让记者联系该所。四所楼派出所相关人员称,主办民警外出办案了,让记者留下电话,办案人员回来后联系记者。
1月12日下午16时22分,侦办此案的王警官回复华商报记者,陈先生卡上的这些钱并不是陈先生的钱,有证据证明,这些钱是受害人的钱被嫌疑人转到陈先生卡上的。“陈先生涉嫌在赌场帮助他人转账,这些都有交易流水,明明白白的。”王警官称,陈先生的卡被冻结后,他们担心这些钱再被其他单位冻结,就把陈先生卡上的钱取了,目前这些钱已进入通许县公安局账户,随后会退给受害人。“我们取出钱后,曾经给陈先生打电话,让他来通许完善相关手续,但陈先生一直没有来。”
“如果陈先生有异议,可以让律师联系我们。”王警官证实,在此之前,他们没发现陈先生有犯罪记录。“他是在缅甸赌场给别人在平台上来回转账,自己从中收取一部分费用。这些钱都有受害人,其中一个受害人就损失100多万。”王警官说,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随后他们会给陈先生下达传唤证。
对于王警官的说法,陈先生并不认可。“我没有帮赌场的人转账,他们(派出所)从来都没有通知我叫我过去(完善手续),我发现银行卡上的钱被盗取之后,没有收到什么相关手续。我想了解清楚,为什么在我被羁押期间,他们从我银行卡里面取走我的钱?他们这样做合法合规吗?”
律师:除非司法划扣,冻结款项不会流动
银行卡被冻押期间,哪些人可以取款、转款?类似陈先生这种情况,如果确实不知道钱去哪里了,当事人该如何维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银行卡冻结之后,支出功能关闭,只能转入,不能转出,所以银行卡冻结之后,除非解除冻结,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将银行卡的钱取走的,包括当事人本人也不行。至于司法单位,比如公安机关、法院等,如因办案需要,确需划扣他人账户的,可以向银行提供要求协助执行的公函,由银行直接划扣至公安机关、法院对公账户。
赵良善说,银行卡在冻结期间,款项是不会产生流动的,除非司法协助划扣。类似陈先生这种情况,如果确实不知道钱去哪里了,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取钱都有取款记录,现在银行、ATM机器都安装有摄像头,只要警方介入,调取对应取款记录所涉监控,真相就会一目了然。”
撰文:(中国)华商报 @陈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