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比特币已经纳入“美国银行(BofA)的官方资产回报名单”,年初至今回报65.4%。排在第二的“大宗商品12%”。只有金融产品才能纳入这个名单,例如“大宗商品”是期货交易。可见,美国对比特币等代币是按金融资产监管的。这一点与中国显著不同,在中国比特币只是虚拟的商品,不是金融资产,也不能当做金融资产交易。
除了马斯克能以一己之力严重影响比特币等代币币价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比特币是否证券的回复也会严重影响币价:只要该会有人站出来说比特币是证券,币价就会应声下跌;该会回应比特币不是证券,币价就会上涨。这是因为,美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在全球最为严格。受到如此严格的监管,就会严重削弱比特币匿名性等逃避监天性。价格涨跌与它本身的是否要受如此严格监管息息相关。
早在2015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就曾明确表示比特币是大宗商品,比特币衍生品交易受到CFTC监管(期货监管)。所以美国银行才会将其归入金融资产。
据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前天,“末日博士”、美知名经济学家鲁比尼(Nouriel Roubini)在2月10日称“马斯克在特斯拉投资比特币之前发布的有关比特币的推文是一种市场操纵行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应该对此进行调查”是什么意思了。不管比特币是证券还是期货,如果马斯克先埋伏进去,喊涨后又在特定时间卖出(当前还没有卖)的话,就属于证券期货市场中最典型的“抢帽子”行为(当前还没有构成)。即便在中国,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明确了抢帽子的行为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犯罪行为。(“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实际上,虽然美国证券委员会对比特币是否证券还是举棋不定,但在2107年明确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方式众筹代币,众筹的代币就是证券。这一步,是代币被认定为证券实质性的一步。
出处:头条号 @刑辩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