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非汉语媒体报道,美国一联邦破产法庭法官日前做出判决,朗讯科技公司必须支付2.44亿美元的赔偿,另加利息和其它费用,该案的原告为网络宽带服务提供商Winstar通信公司。根据判决结果,朗讯将于截至12月31日的2006第一财季支付总共3亿美元的费用。
Winstar公司2001年4月对朗讯科技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0亿美元,诉状称由于朗讯
在建立Winstar全球通讯网络工程中违约,因此迫使Winstar不得不根据第11条破产法申请破产保护。
2002年,Winstar公司的委托方Christine Shubert针对朗讯再次提起补充诉讼,要求朗讯支付6200万美元的违约金,另加1.88亿美元的信用担保金。
美国联邦破产法院法官约尔-罗森萨尔周三做出判决,要求朗讯支付1.88亿美元信用担保金,同时赔偿5500万美元的违约金及其它费用。朗讯首席律师比尔-卡纳佩兹(Bill Carapezz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对判决书进行了仔细研究并强烈要求提起上诉”。
Morgan Keegan & Company公司分析师西蒙-勒奥帕德(Simon Leopold)表示,这一判决相当突然,巨额赔偿可能导致朗讯本财季出现净亏。勒奥帕德对朗讯股票的评级为“市场表现”。勒奥帕德表示:“法庭的判决相当突然,但考虑到朗讯的现金流非常充足,因此我们仍然坚持原有评级。”
朗讯1998年为Winstar开出了20亿美元的信用担保,与之签署了建造全球通信网络合同。1999年朗讯雇用Winstar的一个子公司从事网络建设,但从2001年初开始却不予支付6200万美元的费用。一个月后Winstar就提交了破产保护。
朗讯2004年打算将该案件交由陪审团审理,但美国一联邦法院法官拒绝了这一要求。(n109)
作者:啸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