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铁通宣布,为进一步完善原有的业务及服务模式,自今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国铁通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正式实施各项电信业务按照自然月计费、收费的新方案。
广东铁通现行的计费周期是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调整后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
用户交费时间则调整为每月8日至月末日,所交费用为上月各项业务全部费用。
从原有的计费、收费方案调整到新方案的过程中存在一个过渡帐期,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在过渡帐期内,广东铁通的话音业务和智能网业务,其资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其中各种通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收取,月租费和按月收取的费用(如来电显示等)仍按正常一个计费月标准收取,日租费和按日收取的费用保持不变,按次或时长使用的程控新功能、增值业务按实际发生量收取。
另外,对于宽带和互联网用户来说,预付费用户收费方式保持不变,按流量计费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量收取,按时长计费的费用收费方式保持不变,后付费包月的用户其41天过渡帐期内的费用按[月费用+1/3×月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