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宁
新太科技日前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因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申请,被再次冻结。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达七次。 现在第二大股东申请冻结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似乎在暗示二股东要重掌控制权。
公告称,根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新太新技术持有的公司62,245,847股社会法人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8月30日至2006年8月29日。冻结原因为大连海洋渔业诉新太新技术欠款纠纷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披露,新太新技术所持股权已质押,并已被轮候冻结7次。2004年12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新太新技术持有的新太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