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闵成
针对Microsoft公司将下一代操作系统命名为Vista之事,一家位于华盛顿州雷德蒙的定制应用软件及服务提供商--Vista公司,正在考虑起诉Microsoft公司。
Vista公司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约翰-华尔(John Wall)表示,由于Microsoft选择Windo
ws Vista作为原先代号为Longhorn的操作系统的名字,他的公司正在为起诉Microsoft考虑所有的可能。华尔称,Microsoft新系统的命名违反了公司的商标权,并可能引起对Vista公司提供的软件和服务的误解。
Vista公司向小企业提供在线信息系统,如定制应用软件和咨询服务等。
华尔表示,如果人们将Microsoft的新系统叫做“Windows Vista”就没有问题,但如果只叫“Vista”就可能与他们的业务相混淆。他称公司将对自己网站的访问情况进行分析,查看Windows Vista名称是否对访问者造成影响。如果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如果很多访问者访问网站是为了查找有关Windows Vista的信息的话,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指控Microsoft侵犯商标权。
明尼阿波利斯的品牌命名咨询服务公司Strategic Name Development的总裁Bill Lozito称,判断是否侵犯了商标权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新的商标是否引起对其他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混淆。Vista公司起诉Microsoft可能存在有利因素,因为它的软件及服务与Microsoft产品很类似。由于Microsoft是一家大型的著名公司,名称的混淆可能抢走部分Vista公司的潜在客户。
Lozito称,这种情况是客户会以为Vista公司不是一家独立企业而是Microsoft的一部分,如果他们需要Vista提供的服务,他们会找Microsoft而不是Vista公司。事实上Vista不是唯一针对Microsoft新命名准备采取行动的公司,至少还有两家软件公司(都叫Vista Software)也准备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