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宁
实达集团(600734)日前再次因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而被债权银行诉至法院。此次的借款人为实达集团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逾期未还1800万元。目前,债权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已将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达电脑向原告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借款1800万元,期限7个月,将于2005年7月29日到期。因借款合同中约定,当借款人经营发生亏损或经济效益急剧下降或出现其他危及借款资金安全的情况时,原告有权提前收贷。原告认为被告已经出现了经营亏损,且在其他银行的贷款已经出现了逾期的状况,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提前还款。实达电脑及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科技作为上述借款的担保方被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目前,实达集团正在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协商有关还款方案。
实达集团同时公布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原告中信实业银行青岛?ZTE弑桓媲嗟悍峤菝骋子邢薰?司、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5)青岛初字第18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现冻结被告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000万股,冻结期限2005年7月7日至2006年7月6日止。上述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
此外,实达集团近日又有一笔借款逾期———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贷款1800万元,于2005年7月5日到期,尚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