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彦青
如果认为SCO起诉IBM的案件已经濒于流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美国盐湖城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戴尔已经决定在2007年2月26日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戴尔还裁决,SCO可以要求IBM的主席、首席执行官帕米萨诺出庭作证,这意味着帕
米萨诺必须回答有关IBM使用SCO知识产权的问题。法庭裁决,帕米萨诺对于该案件中的事实有独特的了解。为了将对IBM业务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SCO同意帕米萨诺无须出庭,而在纽约对他进行质证。
戴尔在决定,SCO将不能再在这一案件中提出新的主张。他说,允许增加新的主张将扩大案件的规模,增加其复杂程度,使得案件的解决时间被进一步推迟。SCO已经二次增加了其主张,进一步增加主张的最后期限已过。一名律师指出,这表明法官对SCO的拖延战略已经不耐烦了。
戴尔还要求律师在2005年10月22日前提交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这意味着法庭已经为SCO划了一条线,要求它在此之前必须提交IBM侵犯其知识产权的事实。法庭此前也要求过SCO这样做,但SCO以无法从IBM获得更多证据为由而无法执行法庭的要求。很显然,法庭没有采信SCO的说法。
有律师指出,戴尔的裁决表明,法庭不可能容忍开庭日期由2007年2月26日延迟。如果双方提前庭外和解,也就无需开庭审理了。但目前双方都没有流露出庭外和解的意愿。SCO多次表示,它拥有打完这场官司所需要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