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DVD生产企业每生产一台DVD,以飞利浦公司为核心的4C专利联盟(飞利浦、Sony、先锋和LG)便向他们收取3.5美元的专利费。如此高昂的专利费使国内DVD生产企业怨声载道,终于有人忍不住起来反抗了。近日,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国内部分DVD生产商提起上诉。
不过,这也是本轮诉讼的最后一次上诉机会。早在2004年12月28日,无锡东强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内多家骨干DVD企业之托,一纸讼状将以飞利浦为首的3C专利联盟(飞利浦、Sony和先锋)告上了美国加州南方地区法院,但两次上诉均遭驳回。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