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内媒体报道“电信网站涉嫌非正版?——广东中凯状告云南电信网站侵权,反非正版指向宽带运营商”。文中提到“上海激动公司根本没有拥有(《长恨歌》)影视作品版权”。对此广东中凯发布特别声明如下:
1. 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激动通信有限公司自05年就建立了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坦诚、互信,并于2006年7月共同签署了《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协议》。协议规定,我公司授权上海激动通信有限公司包括《长恨歌》在内的一系列节目通过该公司网站行使非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
2. 我公司及下属部门未通过任何媒体对外发布或通报关于“广东公司状告电信网站侵权 反非正版指向运营商”以及关于我公司与云南电信诉讼的任何信息;
3. 我公司作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正版影视节目的维权与推广工作,本着“将非正版者送上法庭”的理念,对各种形式的侵害我司正当权益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实施打击;
4. 感谢对此事给予关注的业内人士和媒体朋友,有任何相关的疑问和要求请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声明
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