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获悉:我区2006年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与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这一专项活动是2006年6月启动的,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明确提出全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与其合作的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下称SP企业)负有监督和组织领导其专项活动的义务。为此,该局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活动投诉电话和渠道,并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期沟通,还加大了查处力度、业务拨测等项工作。
据该局用户申诉中心统计,2006年下半年里,用户的投诉和申诉呈明显下降趋势。6月份用户关于移动信息服务的投诉及申诉60人次,11月份投诉只有1人次,下降98.33%。据查我区涉及用户投诉和申诉的SP企业58家,经核查有违规经营行为的21家,其中投诉较多的10家。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均要求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其进行了处理。(完)(责任编辑:周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