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IM领域第一案”的PICA与Tencent QQ的反垄断诉讼案有了新的进展,Tencent方面表示,“Tencent从来没有拒绝互联互通”,但是互联互通是“有条件的”,从这次的结果来看,PICA方面取得了反垄断的绝对胜利,而Tencent方面做了很大的让步,加上此前Tencent同意与ChinaMobile互联互通,看起来Tencent似乎妥协了,似乎显得很无奈,因为Tencent毕竟已经同意了“互联互通”。然而,Tencent真的是妥协了吗?与ChinaMobile、PICA互联互通,Tencent是出于形势所逼的无可奈何,还是大势所趋的共赢招式?谁才是IM领域互通的最大赢家?
一、ChinaMobile“叫停”,Tencent遭遇当头一棒
早在去年6月,ChinaMobile就发布了相关通知,对各大IM软件、门户网站等的移动业务叫停,截止时间是2006年年底:“对于现有的IM业务,ChinaMobile留出了一定的期限,最后的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这个通知无疑给Tencent当头一棒,如果真的这么执行,对Tencent的影响无疑是非常大的,据统计,Tencent增值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大约30%,在这种情况下,Tencent肯定要采取一定的招式来化解这个危机。
ChinaMobile下发“叫停”的通知的同时自推IM软件飞信,给以Tencent为首的IM厂商施加非常大的压力,在2006年下半年,飞信经过公测,并正式投入使用,无疑在业界掀起比较大的波澜。在这种情况下,在2006年年底,Tencent与ChinaMobile达成协议,表示将在未来6个月内实现互联互通。有评论认为,Tencent四亿起价转让七百万移动QQ用户,这时按照Tencent每月至少六千万的移动QQ业务来估算的,因为,如果Tencent不与ChinaMobile合作,按照以前的通知,那么在2006年年底就停止移动QQ业务,因此,到Tencent与ChinaMobile正式实现互通前的这六个月中,这笔收入算是Tencent多出来的收入。
笔者比较认同这种观点,Tencent与飞信互通,就是在ChinaMobile垄断形势下的缓兵之计,可以说Tencent是被逼无奈,做出了让步,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Tencent也是在困境中谋求发展,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谓当前形势下的上上策,互通虽然显得“妥协”,实则获得了实在的好处,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讲,在与移动的互通中,Tencent仍然是赢家,至少实现了共赢!
二、与PICA互通,主动权仍然在Tencent手中
Tencent与PICA的互通跟与移动的互通有些不同,后者是在某种利益关系下私下的达成协议,而前者则是在法庭上短兵相接,Tencent告PICA不正当竞争,而PICA则告Tencent垄断,虽然最终的结果是Tencent方面表示不拒绝互联互通,但是也表示“以前也从来没有人向Tencent提出互联互通要求”,这话很明显了,那就是PICA是单方面的互联互通,因此从实质上说,PICA互通并没有得到Tencent的认可。
同时,Tencent还表示互联互通必须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协议,协商进行互联互通。对此,TencentCEOPony Ma明确表示:“让QQ无条件地开放,就等于让所有的即时通讯软件都可以利用QQ的用户去盈利,没有这种道理。”看来,要真正实现互联互通,肯定是要付出成本和代价的,因此,PICA与QQ互通一案,笔者认为Tencent只是摆了一个高姿态,愿意接受互联互通,但是如何互通,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互通,主动权仍然控制在Tencent手里,因此,Tencent在这一诉讼中,仍然没有败,相反,还告诫了以后想与Tencent QQ互通的IM软件:想要与QQ互通,没那么容易!
应该说,Tencent与PICA、移动的互通,显示出当前在手机IM互通上Tencent遇到的压力确实非常大,否则Tencent也不会轻易答应。这同时也显示出IM互通无疑是大势所趋,任何人、任何企业(包括拥有众多客户群的Tencent QQ)面对这滚滚的潮流,都显得无可奈何,唯有适应,以争取最大的胜利,适者生存,也正是基于这种思路,Tencent仍然是这次IM互通中最大的赢家。而就在前几天,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首度向运营商施压,要求其在与增值业务商(SP)合作时,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忽视SP们的正当权益。这对SP们来说,无疑是特大好消息。在2006年中,由于SP市场不规范,使得很多SP陷入经营困境,那么这次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的通知能否扭转以Tencent为首的众多SP的命运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