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移动各合作伙伴:
新年将至,我公司接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通知,为确保新疆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得到充分的尊重,请各合作伙伴务必在2007年(猪年)特别是年节期间在对新疆地区自有用户的信息下发、业务内容涉及、业务宣传推广过程中加强审核和管理,慎用各类含有“猪”字的业务内容及宣传信息(如:金猪贺岁、“猪”你新年快乐等),严禁通过各种方式向用户发送或宣传此类业务信息。
我公司将通过业务拨测、媒体监测并结合用户投诉检查合作伙伴落实情况,一经发现有类似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合作伙伴自身原因造成用户投诉并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我公司将予以中止合作。请各合作伙伴予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新疆移动数据部
200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