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山东 发布部门:山东移动数据部 发布时间:2007-03-13 紧急程度: 普通
3·15消费者权益日(下简称“3·15”)是企业切实维护客户权益、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和树立诚信服务形象的良机。此期间也是容易激发客户投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敏感时期。中消协将“消费和谐”作为今年主题,旨在倡导“消费和谐”的理念,督促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这一主题,并结合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工作要求及近期客户服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将今年“3·15”期间相关客户服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各项工作要求,严禁各类违约行为
请各合作伙伴继续以“诚信服务、放心消费”为宗旨,严格按照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及前期下发的所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各项Monternet服务相关工作。
二、建立紧急事件处理机制
为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对于涉嫌违规、侵害到客户权益的业务,将进行紧急停止相关业务。对于已经造成客户权益受损的情况,将采取暂停包月计费话单的下发、为客户调帐退费、以及删除违约业务订购关系等处理措施。
三、全面清理历史投诉,进行投诉备案,防止投诉升级
请各合作伙伴全面清查尚未处理完毕的客户历史投诉,一对一地主动与客户协调沟通,解决遗留问题。对老用户或曾投诉的用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避免用户的二次投诉,防止投诉升级。在处理过程中,各位合作伙伴要及时主动与当地客服部门进行沟通,对于暂不能彻底解决的疑难投诉,以及存在客户滋事、媒体曝光风险的投诉,要在多方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四、进一步规范“信息费误差、双倍返还”工作
经核实,确属错误收费范畴的,应按照退费处理流程,以“账户充值为主,现金返还为辅”的方式开展退费工作。对于我公司代合作伙伴向客户返还的费用,将在与合作伙伴结算款中抵扣。
在客户投诉信息费有误差之后,应通过系统实时查证客户是否符合退费适用范围;在为客户退费的过程中,应通过向客户账户充值的式进行退费返还处理;除非客户坚持要求,一般不采取现金退费方式。对于以现金方式退费的,也应严格遵循双倍返还的标准,严禁随意降低或提高退费金额。
五、加强培训,提高一次性解决率
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的投诉培训,有针对性的提高投诉处理技巧、与客户的沟通技巧,增强服务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的预见性、敏感性和警惕性,争取一次性解决客户投诉问题,避免造成由于投诉处理工作不力而引发越级投诉。
请各合作伙伴认真部署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提高Monternet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