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是要吃饭的,渴了是要喝水的,我呢,也早已长成青年了,我需要爱情了,可我到哪里去找我的爱情呢?
一
回想自己的人生经历,有那么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我非常乐意讲,如果有适当的场合,我一定会讲得绘声绘色的,甚至在一些不适当的场合,我也试图提及此事。
说起来,那是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收到玫瑰花了,不过很可惜那是一朵黄色的纸玫瑰,送玫瑰的人是我的小同桌,他是从校门口卖花的小贩那里买的,我很喜欢那朵玫瑰,纸香中伴着一点微微的香水味,带回家放在床头,没想到,它成了我的幸运花,从此以后的考试,哪次我都考得很好,时间久了,它的色泽淡了,香味也没有了,我就拿妈妈的香水洒上一点。总之,我很重视它。
从此以后,黄色和玫瑰都深深影响了我,以至于在现在电子信息等专业特别热门的时候,我缺独守着一角孤独,虽然家人极力反对,我偏偏就选择了一所农大的园艺专业。
每每说到这儿,常常就有人问我,那个送你玫瑰的人呢,他在哪儿,说来多少有点遗憾,我经历的只是美好故事的开头,之后就没有了,于是每每到这里,我常常地遭到一阵捶打,说白白被吊起了胃口,还以为可以听到一个最动人的故事呢。
其实上初三的时候,他转学了,他的爸爸是军人,转业了或是转了部队,我不知道转到了哪里,他的消息没有了。
不过呢,只要我这个人没有独身的理想,花好月圆的故事肯定会有的。大学毕业以后,我有两个愿望,一是找到一份工作,二是找到人生的另一半,我还算幸运,没过多长时间,我就找到了一份工作,是一家园林景观公司,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把我带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首先入我眼帘的是一盆仙人掌,我想起来了,这家公司的宗旨:象一颗仙人掌一样寻找生存的机会。据说老板是做仙人掌起家的。
我很快发现,每个人的办公桌上都有一颗仙人掌类植物,或是仙人球,或是仙人指,总之每一根刺都长得精精神神的。
我也很快发现,公司人的网名也都是刺球、刺掌、刺指之类的,叫刺球那家伙就坐在我邻坐,那家伙长得好胖,叫球真不为过,我真有点同情他,那么小的隔间真有点挤了,凳子坐得吱吱哑哑得,听得直叫人担心。
公司接了一单业务,是一座小城的广场设计,设计部的经理让我和公司的大林一起去,林是公司最帅的男同事,我别提多高兴了。
我们约好第二天一早启程,当晚,一个小小的衣柜被我翻了一个底朝天,我试了七七四十九种搭配方式,终于找出一种自以为不错的。
当我穿着最得意的搭配在火车站等大林的时候,出现在我眼前的居然是他—刺球,胖胖的身躯呼哧哧地跑过来,边跑边说:大林女朋友的妈妈住院了,他去不了,公司让我们一起去。
哎,本来觉得自己离第二个理想不远了,如今那个愿望悄悄地走远了,我不禁有点沮丧。
那种感觉就好象要打一个喷嚏却没有打出来,很难受的。
我没有想到刺球还挺能照顾人的,他几乎没有什么行李,自然而然地为我拎着包,我倒也乐得轻松。
刺球姓丁,名伟。我们坐在火车上的两人坐,本来就不大地方这家伙一坐更显得挤了。“我说丁伟,你好像坐了我的地方了。”丁伟嘿嘿一乐说:“象我这样的,坐火车最实惠,一个人顶一个半,这回儿我坐你地方了,回头我给你一半儿票钱。”
这几天我都没有发现,这家伙还挺饶舌的。我这个人最害怕那种沉默的男人了,目光深沉得不见底,半天说不了一句话。好在丁伟不是那种沉默的男人。如果和那种男的一起出差,还不被闷死呀。
这个丁伟倒是不闷,自打上了火车,嘴没有闲,什么国家大事、什么市井俚闻,还有沿途的城市,讲起来是滔滔不绝。
其实在公司里我们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可这家伙好象给我认识了许多年一样。不过有这家伙在耳边聒噪,时间是过得快了许多,几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下午三时,我们到达了小城,从火车站出来,我们打算先安顿下来,再找甲方接洽。
在小广场的附近,我们住了下来,这是个幽雅北方小城,旅舍门前是一条仿古的小街。我和丁伟马不停蹄,匆匆去接洽甲方,希望能早些了解甲方的意图,早些投入工作,丈量,做一个初步的意向,然后回公司认真设计,确定方案之后再交甲方,如果甲方认可便可投入施工了。
走到小街的尽头,是一所小学,我没有想到,时隔这么多年,我居然又看到自己炫耀多年的东西——纸玫瑰,在小学的门口,有一个卖纸玫瑰的小贩,手里捧着五颜六色的玫瑰,我不自主地走过去,买了一支黄色的。
“怎么,要送给我吗?我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我把玫瑰向身后一藏,与此同时,我给了他很不屑地一瞥。
“不过,我好象听说,一个自己买玫瑰的女孩子肯定是急着要出嫁了,你是不是急着出嫁呀,如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婆家,看我丁伟还不错吧。”
“别臭美了,我看你是做梦。”“我做梦,我可是出了名白马王子,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哭着喊着要嫁给我呢。”
“就你这样的白马王子呀,我看超重了点。”
二
甲方的负责人是个看起来很斯文的人,姓付,说话很缓慢,等丁伟和我了解完他所有的意思,都是下班的时间了。
晚饭是在一间很别致的仿古小店里吃的,这是我工作以后第一次喝酒,其实我不怎么清楚这种场合的一些规矩,那个付处也总把喝酒的目标指向我,我总觉得那个老付的目光很暧昧,一时之间,我无法推辞,居然喝了不少酒。
丁伟好不容易找到说话的空隙,说:付处长,不好意思,于茜是我女朋友,不错吧,我们公司老总看我年龄一把了,好不容易找个女朋友,怕我出差的机会给别人钻了空子,所以总是让我们一起出差,来,茜茜,咱们一起和付处干一杯。”
他这么一说,喝酒的目标一下子指向了他,不管他说了什么,反正眼下吧,我一可以逃避付处的暧昧,二来还可以少喝酒,但心里还是有点气愤那家伙的胡诌。
从酒店出来,丁伟还凑得我很近,我们两个挥手送走了老付,我立即站到了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然后脚步很快地独自走了。
我没有理丁伟,可我的电话响了,我打开来,是条短讯,是丁伟发的:还真以为我喜欢你呀,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傻瓜,今天是愚人节。
我的脚步慢了下来,心里的气愤原来已经有气球那么大了,他的这条短讯俨然是根针,陡然间把气球扎得瘪了。
三
来古城的第二天,我和丁伟早早就到了小广场的选址,开始了详尽地测量,付处长派了一个下属来协助我们工作,过不多久,一个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来了,我放下手中的工具,正要去握那支伸过来的手,可我一下子呆住了,这个人好面熟,我们同时迟疑了,然后又同时地叫出了对方的名字,原来他是郑浩,是我当年的同学,之后我们讲述了自己初三以后的经历。
原来他随着父亲到了小城,在小城读了高中,之后在省城读大专,现在小城政府这个部门工作。
我的心情分外地激动,我在暗暗地感激那支黄玫瑰,原来它在暗示着什么,暗示着在这里我会找到自己的爱情。
一上午,我一边工作,一边和郑浩聊天,聊当年的同学们,最出息的是我们班的学委了,她现在去了澳大利亚,谁都没有想到,当初最调皮、最让老师生气的大眼镜现在可了不得,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名医,我们两个说得热火朝天。
丁伟一上午都没有话,也不知道他饶舌的本事到哪儿去了,只是皱着眉头写着各种数据。中午,郑浩一定要请我们吃饭,那个黄玫瑰还睡在我的手包里,我计划着一定要在工作结束之前把它送出去,我当然知道要送给谁。
丁伟磨缯着不愿意去,我的心里也想着如果那家伙不去该有多好,省得碍眼了。可郑浩热情地拉着他就走。我们进了店,大家商量过了吃什么,然后,郑浩取出电话,快速地按下一组号码,等待片刻说:“老婆,我不回家了,有个同学来了一起吃饭。”
这句话对我来说无疑如睛天霹雳,对丁伟来说好像注射了兴奋剂,我有点蔫了,而他呢又开始滔滔不绝了。
四
走得那天,是郑浩送我们到火车站,我们把行李放在候车室,静静地等着火车的到来,郑浩站了一会儿,四处张望着,说是要给我们找一处更有利的地势。
我和丁伟都觉得无所谓,郑浩和我们说了几句送别的话,转身走了,我不由自主地随着他走出去,在候车室的门口,我从手包里拽出那支黄玫瑰来,已经是皱巴巴的了,我塞到郑浩的手里。
然后飞速地转回到候车室。心里愤愤地想:都是我那帮姐妹,掐着扯着给我要那个故事的结局,要我告诉她们那个送玫瑰的人现在什么地方。现在我想,原来我这趟是古城之行,是为他们寻找答案来了。
五
一路上,我都是默默得,坐在旁边的丁伟好象也在想心事,我们都在昏昏欲睡中过了这几个小时,到站的时间是晚上八点钟,丁伟一直把我送到家,把重重的行李给我提到家门口,然后一转头就走了。
我疲惫地回到屋里,一头倒在床上,且不去烦恼吧,尽管睡一觉,一觉醒来,已是半夜,我才知道饿了,想起自己的行李袋里还有吃的,且充饥吧。
当我拉开行李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画,色彩浓极了,画的是一颗硕大的仙人球。下面写着:“ 你喜欢玫瑰,我和玫瑰是有相同之处的,玫瑰有刺,我也有刺,你说对不对,放这张纸的时候,我多想把自己也放在你的包里,怎奈我太胖了,装不进去。丁伟。”这句话让我那颗尘封的心,瞬间变得湿润润的。
我记得曾经有这样一句话,要找到爱情,得先找到离爱情最近的东西,现在我知道离我的爱情最近的东西是什么了。我也知道在哪儿寻找我的爱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