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芳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从中搜公司获悉,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中搜一审裁定,受理此案的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反流氓软件联盟证据不足,判处原告败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指出,在原告孙中鹏自行携带电脑、原电脑安装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病毒不明的情况下,此后所造成电脑引起的各种数据变化,均不足以证明是中搜软件造成的,因此对孙中鹏主张认定侵权,要求中搜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中搜虽然是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的第一家企业,但在先行审判的反流氓软件起诉Alibaba“Yahoo!助手”一案中,朝阳区法院已经因证据不足而驳回了请求。
今年9月,反流氓软件联盟以侵犯用户权益为由陆续起诉了中搜、Yahoo!中国、千橡、很棒等多家互联网公司,引起业界对流氓软件的关注。日前,反流氓软件联盟已经正式成立了一家名为“九四网维”的非营利性公司负责打击类似流氓软件的行为。
今年11月,互联网协会已经正式公布了关于“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中国国家信息化产业部随后公布了“恶意软件”的举报电话,从而对一直流氓软件盛行的互联网市场加强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