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
北京Alibaba公司起诉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360.com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昨日正式宣判。法院认为,原告Alibaba旗下软件Yahoo!助手确实存在不当行为,据此判定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认定,360.com公司提供的证据表明,Yahoo!助手恶意删除360.com360安全卫士并阻止其行为;未经用户许可,Yahoo!助手捆绑安装、点击卸载按钮无效;未经用户允许,后台连接服务器下载程序文件,在安装后有修改用户浏览器设置等行为成立,但“恶意”系贬义词,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Yahoo!助手称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
360.com公司新闻发言人肖洁表示:“对此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360.com公司将于近日提起上诉。”据悉,360.com360安全卫士是目前国内装机量最大的恶意软件卸载工具,目前装机量已超1200万。
业内认为,360.com公司之所以败诉,其实质原因在于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现有法律无法判定何种软件是恶意软件。
此前中国互联网协会曾公开发布过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如无法卸载等,但这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何能够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对网民的权益进行保护,这将成为反恶意软件厂商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