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北京律师张新维起诉Baidu.com侵犯其名誉权一案已于7日判决,张新维胜诉,Baidu.com被判于30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刊登向张新维的致歉声明。
2006年11月6日,张新维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起诉Baidu.com侵害其名誉权,要求Baidu.com公开道歉。张新维表示,Baidu.com曾对外声称张新维敲诈Baidu.com100万,张新维称这是“公然捏造事实、编造谎言肆意对本律师进行人身攻击”,因此才提起诉讼。
此前张新维已经与Baidu.com有数起官司往来,2006年6月,张新维以“竞价排名单方面涨价”为由起诉Baidu.com,2006年7月双方和解。张新维随后曾代理起诉Baidu.com的其他诉讼,Baidu.com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曾表示,“张新维骗取了Baidu.com的一个合作协议,然后拿着这个合作协议欺骗其它Baidu.com客户起诉Baidu.com。”但张新维对此予以否认。
Baidu.com于2006年9月21日起诉张新维“捏造事实恶意宣传、违反协议、侵犯商业秘密”,2006年10月31日,张新维对Baidu.com第二次提起诉讼,称自己并未违反和解协议,是Baidu.com自己违反了和解协议,并要求Baidu.com赔偿违约金共计70万元。
2006年12月20日,海淀法院对Baidu.com诉张新维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新维败诉,赔偿Baidu.com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万余元。12月25日,海淀法院对张新维诉Baidu.com案作出判决,张新维再次败诉。
期间,2006年11月6日,张新维的三次起诉Baidu.com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包括Baidu.com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他强调他并没有要求Baidu.com支付赔偿金。
2月9日,张新维表示,此前败诉的2个案子他都已经提起上诉,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