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er Jaffray周五发表研究报告指出,网络广告年增长速度将达到21%,2011年将达到810亿美元。
萨法-拉什奇在报告中指出,消费者正在控制网上内容和品牌的消费,“以前处于被动地位的消费者正在迅速改变,不仅信息更灵通对购买决策也更自信,也在逐渐控制由网络、制片厂、出版商、零售商传播的信息和内容的消费。”
拉什奇表示,消费者正在用互联网作为社区、通信和娱乐工具,这减少了对网上传统内容的关注,广告商将涌入这类网站,视频广告也将成为网络广告的未来动力。最有可能从网络广告发展趋势中受益的是Google(以及YouTube)、Yahoo!、Disney、新闻集团、时代华纳、Microsoft、InterActive、 Facebook、Craigslist、Bightcove,、Yelp、新浪、Baidu.com、Sohu.com、aQuantive、ValueClick、24/7、 Netflix、Wikipedia、MobiTV、Digg和Hakia。(编译:Sohu.com IT Unifyt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