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柯达和Sony公司于当地时间本周三宣布,它们已经通过了一项包涵两家公司专利在内的协议,即持有专利者之间的交换使用对方产品的权利。另外,柯达公司也与Sony-Ericsson公司达成了一项类似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据柯达公司在它自己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根据这些协议条款,Sony和Sony-Ericsson公司双方都同意向柯达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据Sony和柯达公司宣称:它们已经“了结”了有关在它们之间曾经存在的专利诉讼。
柯达公司曾经于2004年3月份起诉了Sony公司,指控Sony公司在其数码相机和便携式录像机中侵犯了其在1987年-2003年之间申请的10项专利,要求Sony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Sony公司随后也对柯达公司进行了反诉。
除此之外,柯达公司还在2001年达成的两起和解交易中分别向三洋和奥林巴斯公司许可了它的数字成像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