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手机厂商、芯片厂商、移动运营商和影视节目内容提供商的推波助澜下,"手机电视"一时成为2004年最新颖、最热门的手机增值服务,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四川、重庆、辽宁和陕西等地的ChinaMobile和中联通争先恐后地推出手机电视业务。不仅手机增值业内的SP们关注该业务,一群在互联网上做VOD的弟兄们也争先恐后的加入了进来。
“手机电视”真火!
"作为一个从业者,笔者从2003年开始从事手机电视业务发展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笔者个人认为现在很多热衷于手机电视事业的同仁对"手机电视"的认识中,有以下三大误区:
1. 手机电视≠VOD
2. 手机电视业务发展最大的门槛不是终端而是数据通信流量资费
3. 手机电视业务受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
1. 手机电视≠VOD
目前基于2.5G移动通信网络上开展的手机电视业务大致可概括为两种是形式,一是直接通过下载一个专用的播放器来定制收看视频节目,二是通过WAP门户选择所要收看的节目,点击相应的链接后触发播放器播放内容,非常类似于用PC在互联网上的VOD。
为了便于管理、统一形象ChinaMobile和中国联通都倾向于此采用后者,但这对用户来说是很不方便的。用户从点击打开"Monternet"或"UNI-互动视界"到选择完内容开始播放至少需要打开5个以上的页面。业内的朋友们都知道,WAP产品的业务量主要靠的是排位,需要打开5个页面才能看到的产品的几乎就没有什么人气了。因此这种基于WAP的VOD方式不适合手机电视业务的开展和推广。
2. 手机电视业务发展最大的门槛不是终端而是数据通信流量资费
很多报道上说手机电视的瓶颈是手机终端价格太高,电池使用时间短。而现在市场是能够支持视频功能的手机已经降到两千多元,笔者曾做过试验,Nokia6230手机(目前市场最便宜的视频手机)连续收看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达3个小时以上。
笔者认为该业务发展最大的门槛不是终端而是数据通信流量资费。
在ChinaMobile的GPRS网络上做流式播放,码流不能超过24kbps,否则Buffer会很多,影响收看效果。按此码流计算,每看一秒钟节目需要耗费3KByte流量,一分钟就是180KB,一小时就是10MB。按照移动0.03元/KB,一分钟即5.40元,一小时即324元,即使选择100元的时尚套餐(20000KB)也就能支撑2个小时,之后按照0.01元/KB计费也得要100元/小时。
目前在Monternet上还有一些视频片断下载内容,移动要求每个片断不超过300KB,现在的信息费收费大多为1-2元/个,用户每下载一个片断实际需要花费10元左右。
联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CDMA1x网络上的流媒体码流一般在60kbps左右,即每秒7.5KByte,一分钟450KB,一小时27MB。联通的优惠价是0.005元/KB,一小时即135元。
有人会说,人们用手机看电视不会超过5分钟,我认为这个说法有一个的局限性。如果不考虑流量费用,用手机听新闻是打发堵车的好方式。笔者每天早上上班都是开着手机电视听新闻,在7:00-9:00这个时间段,央视新闻频道有"整点新闻"、"东方时空"、"天气资讯"、"新闻早8点",央视经济频道是"第一时间",节目质量比同期的广播节目好很多,在听到自己关心的新闻时再去看上两眼,效果也是可以接受的。其实很多商务人士已经习惯一起床就打开电视边听新闻边完成洗漱及早餐事宜。听电视新闻也将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时尚生活方式。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把手机电视的目标客户定位于高端消费群,然而相对于点播一段MTV或是电影预告片等娱乐性内容能够比新闻资讯对高端消费群的需求更强吗?但是新闻资讯节目是最不适合作点播的,因为那时的新闻已经成旧闻了。
3. 手机电视业务受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
根据今年七月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第39号令,明确了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互联网协议(IP)作为主要技术形态,以计算机、电视机、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开办、播放(含点播、转播、直播)、集成、传输、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从此,手机电视有法可依了。
同时,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专门成立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这一司局级事业单位来落实中央精神、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从而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转自:移动通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