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战略转型需要在业务层面展开合作,更需要产业链范畴内的“强强联合”。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8848与中国电信武汉公司,就电子商务平台搭建项目订单达成合作协议,由8848为武汉电信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包括黄页、信息发布和网上商店等内容,武汉电信将尝试由运营商向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
业界普遍认为,随着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变,竞合已成为电信业的主旋律。而与此同时,运营商需要重构与制造商、增值服务提供商的关系,注重与制造商的强强联合以及与增值服务提供商的竞合,这一路径正逐步清晰。
强强联合讲究的是更高层次的发展,是对产业链的开放式做大。首先,这是由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决定的。近年来,用户已经不满足于以语音服务为主的内容模式,客户需求往包括语音、数据、视频与多媒体等多种信息形式及整体的通信解决方案层面集中。因此,图谋转型的运营商需要结合客户需求,与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加强合作,方能满足客户的多方信息需求。
其次,电信运营商转型提供综合信息服务,要有制造商在终端设备方面的更新和产品综合性能的配合。长久以来,固网终端的创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固网终端品种太少,使用不方便,功能不多等制约了固网的有力发展。而可以借鉴的是,移动通信终端发展呈现多样化、智能化趋势,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并直接带动了移动通信网络的整体前行。专家指出,整合时代来临,面临转型的固网运营商应与制造商等强强联合,力求在终端方面有所创新,开发出类似手机功能一样的无绳固定电话。
再次,强强联合是实现产业内资源优势互补,促进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的必要选择。在分工愈加细化且明确的现代社会,实行强强联合有利于电信企业相对优势的进一步强化,资源的优化和产业的融合也同步展现。
比如中国电信与长虹在3C领域从终端到渠道的全方位合作,致力于终端层面的合作及到可视电话终端解决方案及IPTV终端解决方案等,将有利于共同开发和推广能融合彼此优势的信息终端产品。
第四,运营商实行合作而非排斥性竞争有利于凝聚产业向心力,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例如,在2005年的工作会议上,中国电信集团表示将在网络资源出租上寻求突破,把ChinaMobile、中国联通等竞争对手变为其大客户。中国电信的竞合思维倡导运营商可以在网络资源上合作,这是对产业长远发展的理性建议。一家无法独大,借力强强合作,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投资科学,构筑产业的良性生态。
实际上,强强联合体现的是优质资产间的资本意志结合,是对合作共赢和资产保值增值的充分诠释。强强联合并不是回避竞争,而是为了更大程度上打造竞争力。互联星空和Monternet都是由运营商牵头,与SP合作实现商业胜利的具体模式。数据显示,目前互联星空合作SP达400多家,交易量突破3.8亿元。在电信业战略转型过程中,合作共赢的盈利模式应该延续,同时运营商与制造商的合作深度可以加强。
总而言之,强强联合是运营商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共赢的有效途径。可以说,实现强强联合,不仅是基于运营商本身资源业务整合的强烈召唤,更是源于对市场规律的理解性把握和共赢理论的实践应用。
转自:信息时报